信息索引号 00250030-8/2022-2609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教育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备注/文号 拱教许〔2022〕11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生成日期 2022-12-20 发布日期 2022-12-20
附件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布日期: 2022-12-20 15:40:12 点击率:

杭州市拱墅区巴学幼儿园:

你(单位)向我局提出的杭州市拱墅区巴学幼儿园变更(受理文号:拱教许受字[2022]第011号)经我局审查,符合“民办学校变更审批(含学前教育、初等教育、初级中等教育、高级中等教育及其他文化教育类民办教育机构)”中有关准予许可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决定准予许可:同意杭州市拱墅区巴学幼儿园名称变更为“杭州市拱墅区申蓝幼儿园”。如果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拱墅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拱墅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杭州市拱墅区教育局

2022年8月1日 

义务教育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义务教育
民办教育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索引号

00250030-8/2022-26095

文号

拱教许〔2022〕11号

公布日期

2022-12-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教育局

杭州市拱墅区巴学幼儿园:

你(单位)向我局提出的杭州市拱墅区巴学幼儿园变更(受理文号:拱教许受字[2022]第011号)经我局审查,符合“民办学校变更审批(含学前教育、初等教育、初级中等教育、高级中等教育及其他文化教育类民办教育机构)”中有关准予许可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决定准予许可:同意杭州市拱墅区巴学幼儿园名称变更为“杭州市拱墅区申蓝幼儿园”。如果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拱墅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拱墅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杭州市拱墅区教育局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