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2-12-02 16:59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为保障受害人合法财产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决定对我区邱某某被诈骗案冻结资金进行按比例返还,公告如下:2021年4月30日,受害人邱某报案称:被人冒充公检法要求其转账,共计被骗人民币2099930.24元。接报后,我局民警对林某(涉案账号:62*******************39)银行账户进行冻结,冻结资金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按照按比例返还计算公式计算,合计应返还给受害人邱某人民币壹拾肆万玖仟玖佰捌拾贰元整(¥149982.00)。现对以上返还事宜公告30日;如果对上述处理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提出申请,公告期满后我局将依程序返还该资金。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警官
联系电话:15868850300
联系地址:杭州市拱墅区上塘路485号
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
2022年11月29日
其他公告
|
为保障受害人合法财产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决定对我区邱某某被诈骗案冻结资金进行按比例返还,公告如下:2021年4月30日,受害人邱某报案称:被人冒充公检法要求其转账,共计被骗人民币2099930.24元。接报后,我局民警对林某(涉案账号:62*******************39)银行账户进行冻结,冻结资金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按照按比例返还计算公式计算,合计应返还给受害人邱某人民币壹拾肆万玖仟玖佰捌拾贰元整(¥149982.00)。现对以上返还事宜公告30日;如果对上述处理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提出申请,公告期满后我局将依程序返还该资金。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警官
联系电话:15868850300
联系地址:杭州市拱墅区上塘路485号
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
202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