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250007-6/2022-260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备注/文号 -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生成日期 2022-12-15 发布日期 2022-12-15
附件
拱墅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请销假管理制度(试行)

发布日期: 2022-12-15 15:03:03 点击率: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局工作人员的管理,严肃工作纪律,规范请销假制度,维护正常工作秩序,结合我局实际,现将请销假管理制度明确如下:

一、适用范围

1、局管中层科级干部;

2、各部门科级以下工作人员。

二、管理原则

请销假坚持分级管理、层层负责、事前请假、事后销假的原则。

三、请销假流程及办法

请销假流程由本人提前进行钉钉申报,经审批完结后打印纸质件,随考勤表交至组织人事科备案。

(一)一般请假

1、正科级干部(含主持工作的副科)

请假须经分管领导、局主要领导审批后同时报组织人事科和所在部门备案。

2、副科级干部

请假2天以内(含2天)的须经分管领导审批,所在部门备案;

请假2天以上的须经分管领导、局主要领导审批后同时报组织人事科和所在部门备案。

3、科级以下工作人员

请假2天以内(含2天)由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批,所在部门备案;

请假2天以上须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批,所在部门备案。

(二)办理离杭(含淳安桐庐建德)请假

局管中层干部离杭外出须经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并同时报组织人事科和所在部门备案;

一般工作人员离杭外出须经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批后报所在部门备案。

(三)出国出境请假

全体在编工作人员出国(境)不得超过十天,审批流程按局因私出国(境)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四)销假

请假期满返还工作岗位后,应及时向备案部门办理销假手续。对于既无正当理由,又未办理销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请销假流程表

职级

一般请假

离杭请假

出国出境

报备及销假

正科级干部(含主持工作副科)

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批

不得超过10天,按因私出国(境)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同时报组织人事科备案、销假

副科级干部

2天以内分管领导审批

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批

所在部门备案、销假

2天以上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批

同时报组织人事科备案、销假

科级以下 干部

2天以内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批

所在部门备案、销假

2天以上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批

备注

1、一般请假指年休、事、婚、病、产、丧、调休假及法定节假日等;

2、请假期间需离杭的按离杭请假要求逐级审批并备案。

四、其它

1、加班调休需提前申请,并以不影响本部门工作为前提。经部门确认补休天数后,由职工本人通过钉钉申请,按请假权限审批完毕后方可休假。单次调休最少为半天,一个年度内调休最多不超过十天。

2、年休、病假、事假、婚假、产假、丧假及其它按国家规定或市、区有关政策执行。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局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若上级部门政策调整,本制度自行废止。

拱墅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请销假管理制度(试行).docx

政策文件
部门文件
拱墅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请销假管理制度(试行)

索引号

00250007-6/2022-26016

文号

-

公布日期

2022-12-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局工作人员的管理,严肃工作纪律,规范请销假制度,维护正常工作秩序,结合我局实际,现将请销假管理制度明确如下:

一、适用范围

1、局管中层科级干部;

2、各部门科级以下工作人员。

二、管理原则

请销假坚持分级管理、层层负责、事前请假、事后销假的原则。

三、请销假流程及办法

请销假流程由本人提前进行钉钉申报,经审批完结后打印纸质件,随考勤表交至组织人事科备案。

(一)一般请假

1、正科级干部(含主持工作的副科)

请假须经分管领导、局主要领导审批后同时报组织人事科和所在部门备案。

2、副科级干部

请假2天以内(含2天)的须经分管领导审批,所在部门备案;

请假2天以上的须经分管领导、局主要领导审批后同时报组织人事科和所在部门备案。

3、科级以下工作人员

请假2天以内(含2天)由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批,所在部门备案;

请假2天以上须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批,所在部门备案。

(二)办理离杭(含淳安桐庐建德)请假

局管中层干部离杭外出须经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并同时报组织人事科和所在部门备案;

一般工作人员离杭外出须经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批后报所在部门备案。

(三)出国出境请假

全体在编工作人员出国(境)不得超过十天,审批流程按局因私出国(境)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四)销假

请假期满返还工作岗位后,应及时向备案部门办理销假手续。对于既无正当理由,又未办理销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请销假流程表

职级

一般请假

离杭请假

出国出境

报备及销假

正科级干部(含主持工作副科)

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批

不得超过10天,按因私出国(境)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同时报组织人事科备案、销假

副科级干部

2天以内分管领导审批

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批

所在部门备案、销假

2天以上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批

同时报组织人事科备案、销假

科级以下 干部

2天以内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批

所在部门备案、销假

2天以上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批

备注

1、一般请假指年休、事、婚、病、产、丧、调休假及法定节假日等;

2、请假期间需离杭的按离杭请假要求逐级审批并备案。

四、其它

1、加班调休需提前申请,并以不影响本部门工作为前提。经部门确认补休天数后,由职工本人通过钉钉申请,按请假权限审批完毕后方可休假。单次调休最少为半天,一个年度内调休最多不超过十天。

2、年休、病假、事假、婚假、产假、丧假及其它按国家规定或市、区有关政策执行。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局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若上级部门政策调整,本制度自行废止。

拱墅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请销假管理制度(试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