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K1493206-6/2022-259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府办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备注/文号 拱政办〔2022〕11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生成日期 2022-11-11 发布日期 2022-11-11
附件
关于做好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配置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11-11 16:48:36 点击率: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杭州市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管理办法》、《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市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配置管理工作的通知》(杭政办函〔2021〕53号)及《关于印发2022年健康杭州建设考核实施方案和考核评分细则的通知》(杭健康办〔2022〕8号)等文件要求,科学有序地推进我区自动体外除颤器(AED)配置和管理,完善我区社会急救体系建设,现结合我区实际,就做好全区公共场所AED 配置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22年新增AED数量490台,全区AED配置总数达到每10万常住人口不少于40台的目标。到2025年,达到每10万常住人口不少于60台的目标。全区公众急救知识和技能培训人员数量明显增加。依托杭州市公共场所AED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全区AED信息化、科学化、标准化管理,确保公共场所AED配置管理工作规范有序。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充分发挥政府主体责任,将AED配置管理纳入区域急救体系建设,实行统一规划采购,加快推进全区AED配置和管理。鼓励个人、企业、社会团体等积极参与公共场所AED配置管理,并给予其必要支持。

(二)坚持条块结合。加强全区统筹和部门联动,各街道加强属地AED的配置管理,卫生健康部门与文广旅体、教育、民政、公安等部门要加强联动,根据各自职责共同做好AED配置管理工作。

(三)坚持分步实施。综合考虑公共场所分类、面积、人流量等因素,分步实施,分类推进,优先配置人流量大、猝死发生率高的公共场所,逐步提高各类公共场所配置AED数量和覆盖率。

(四)坚持统一管理。全区公共场所AED纳入卫生健康部门统一管理,统一标志标识、统一设置规范、统一管理流程,提高管理效率,确保使用安全。

三、主要任务

(一)科学配置AED数量。以现有公共场所AED数量为基础,根据《杭州市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管理办法》规定,逐步提高六大类公共场所和执法执勤车辆AED配置数量,至2022年全区新增配置AED数量不少于490台(具体新增配置见附件)。其中符合要求的“存量”可以变“增量”,“存量”指之前购买但未上报给卫健部门和红十字会的AED;变“增量”前,需符合杭州市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仪标志标识,接入市AED在线监管平台。

(二)统一AED设置规范。根据《杭州市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管理办法》及《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市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配置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统一全区AED标志标识样式和配置规范,缩短获取时间,以进一步提升AED的使用率和救治成功率。

(三)明确AED配置职责。区政府负责辖区内公共场所AED配置管理工作。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制定日常管理规范等。根据《杭州市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管理办法》规定的公共场所分类,文广旅体、教育、民政、公安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卫生健康部门与属地街道做好本部门直管公共场所的AED配置管理工作。每台AED设置场所现场工作人员至少有2人(须持有救护员证书)会使用 AED。每台AED配置单位要有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及维护保养,确保AED正常使用。红十字会负责接受社会向公共场所捐赠的AED,并纳入卫生健康部门统一配置规划。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及各街道要高度重视公共场所AED配置规划,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强化多部门协作联动,细化规划内容,着力推进公共场所AED配置。积极动员社会组织、团体和企业参与,对配置和管理给予必要的支持。

(二)加强财政保障。按照“谁配置谁承担”的原则,区级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及各街道按规定配置的AED设备及人员培训、设备维护保养等经费,列入本单位预算予以统筹保障。对街道按规定配置的AED设备,区财政将根据配置进度、管理规范性等情况给予适当补助,补助细则另行制定。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及各街道要加强资金监管和绩效管理,设备购置和维护保养金额超过分散采购限额的,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鼓励通过红十字会、慈善总会、社会捐赠等形式进行多渠道筹集。

(三)强化人员培训。按照每台AED培训10人的标准,区红十字会进行AED使用、维护、管理及急救知识培训,取得红十字会或卫健部门认可的培训合格证书。每三年参加复训,确保AED使用管理人员力量。

(四)加强宣传推广。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各类媒体加强AED公益宣传,树立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带动、示范作用,提高社会认可度和支持度,加快推进实施进度。

附件:2022年拱墅区公共场所新增AED配置数量表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11日

附件

2022年拱墅区公共场所新增AED配置数量表

配置单位

2022年新配置AED数量(台)

区教育局

112

区卫健局

40

天水街道

9

上塘街道

22

武林街道

10

祥符街道

57

长庆街道

13

半山街道

21

潮鸣街道

17

康桥街道

13

朝晖街道

23

米市巷街道

14

文晖街道

17

湖墅街道

9

东新街道

32

小河街道

19

石桥街道

25

拱宸桥街道

20

和睦街道

5

大关街道

13

合计

490

拱政办11:关于做好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配置管理工作的通知.doc

区级文件
区府办文件
关于做好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配置管理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K1493206-6/2022-25915

文号

拱政办〔2022〕11号

公布日期

2022-11-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府办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杭州市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管理办法》、《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市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配置管理工作的通知》(杭政办函〔2021〕53号)及《关于印发2022年健康杭州建设考核实施方案和考核评分细则的通知》(杭健康办〔2022〕8号)等文件要求,科学有序地推进我区自动体外除颤器(AED)配置和管理,完善我区社会急救体系建设,现结合我区实际,就做好全区公共场所AED 配置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22年新增AED数量490台,全区AED配置总数达到每10万常住人口不少于40台的目标。到2025年,达到每10万常住人口不少于60台的目标。全区公众急救知识和技能培训人员数量明显增加。依托杭州市公共场所AED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全区AED信息化、科学化、标准化管理,确保公共场所AED配置管理工作规范有序。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充分发挥政府主体责任,将AED配置管理纳入区域急救体系建设,实行统一规划采购,加快推进全区AED配置和管理。鼓励个人、企业、社会团体等积极参与公共场所AED配置管理,并给予其必要支持。

(二)坚持条块结合。加强全区统筹和部门联动,各街道加强属地AED的配置管理,卫生健康部门与文广旅体、教育、民政、公安等部门要加强联动,根据各自职责共同做好AED配置管理工作。

(三)坚持分步实施。综合考虑公共场所分类、面积、人流量等因素,分步实施,分类推进,优先配置人流量大、猝死发生率高的公共场所,逐步提高各类公共场所配置AED数量和覆盖率。

(四)坚持统一管理。全区公共场所AED纳入卫生健康部门统一管理,统一标志标识、统一设置规范、统一管理流程,提高管理效率,确保使用安全。

三、主要任务

(一)科学配置AED数量。以现有公共场所AED数量为基础,根据《杭州市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管理办法》规定,逐步提高六大类公共场所和执法执勤车辆AED配置数量,至2022年全区新增配置AED数量不少于490台(具体新增配置见附件)。其中符合要求的“存量”可以变“增量”,“存量”指之前购买但未上报给卫健部门和红十字会的AED;变“增量”前,需符合杭州市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仪标志标识,接入市AED在线监管平台。

(二)统一AED设置规范。根据《杭州市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管理办法》及《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市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配置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统一全区AED标志标识样式和配置规范,缩短获取时间,以进一步提升AED的使用率和救治成功率。

(三)明确AED配置职责。区政府负责辖区内公共场所AED配置管理工作。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制定日常管理规范等。根据《杭州市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管理办法》规定的公共场所分类,文广旅体、教育、民政、公安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卫生健康部门与属地街道做好本部门直管公共场所的AED配置管理工作。每台AED设置场所现场工作人员至少有2人(须持有救护员证书)会使用 AED。每台AED配置单位要有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及维护保养,确保AED正常使用。红十字会负责接受社会向公共场所捐赠的AED,并纳入卫生健康部门统一配置规划。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及各街道要高度重视公共场所AED配置规划,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强化多部门协作联动,细化规划内容,着力推进公共场所AED配置。积极动员社会组织、团体和企业参与,对配置和管理给予必要的支持。

(二)加强财政保障。按照“谁配置谁承担”的原则,区级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及各街道按规定配置的AED设备及人员培训、设备维护保养等经费,列入本单位预算予以统筹保障。对街道按规定配置的AED设备,区财政将根据配置进度、管理规范性等情况给予适当补助,补助细则另行制定。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及各街道要加强资金监管和绩效管理,设备购置和维护保养金额超过分散采购限额的,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鼓励通过红十字会、慈善总会、社会捐赠等形式进行多渠道筹集。

(三)强化人员培训。按照每台AED培训10人的标准,区红十字会进行AED使用、维护、管理及急救知识培训,取得红十字会或卫健部门认可的培训合格证书。每三年参加复训,确保AED使用管理人员力量。

(四)加强宣传推广。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各类媒体加强AED公益宣传,树立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带动、示范作用,提高社会认可度和支持度,加快推进实施进度。

附件:2022年拱墅区公共场所新增AED配置数量表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11日

附件

2022年拱墅区公共场所新增AED配置数量表

配置单位

2022年新配置AED数量(台)

区教育局

112

区卫健局

40

天水街道

9

上塘街道

22

武林街道

10

祥符街道

57

长庆街道

13

半山街道

21

潮鸣街道

17

康桥街道

13

朝晖街道

23

米市巷街道

14

文晖街道

17

湖墅街道

9

东新街道

32

小河街道

19

石桥街道

25

拱宸桥街道

20

和睦街道

5

大关街道

13

合计

490

拱政办11:关于做好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配置管理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