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餐有人送到手中,房间卫生有专人打扫,患有智力残疾的两个儿子不仅能和自己同住,还能得到专业照顾。10月上旬,搬到杭州市拱墅区北景园养老综合服务中心的一个月后,眼见着儿子逐渐适应在这的生活,77岁的沈奶奶和老伴松了一口气:“现在不用买菜做饭了,两个儿子在身边也很放心。” 自己逐渐年迈,残疾子女无法独立生活。在我们身边,有一些像沈奶奶这样的特殊家庭,随着年纪增长,谁来照顾残疾子女成为他们的“心病”。 针对这一现实难题,今年,杭州市拱墅区出台《拱墅区“阳光安养”家庭联合式托养实施方案》,为老人和残疾子女共同入住养老机构提供政策支持,并从拱墅区22家养老机构中遴选出12家具备残疾人照料服务能力的机构,专门用于接收此类家庭。 拱墅区哪些对象可以申请此项服务? 如何申请? 今天,和拱小民一起来了解 服务方式 以个人自费和政府购买适当结合的方式委托公办或社会服务机构(备案机构)开展“阳光安养”家庭联合式托养服务。 服务对象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老残困”家庭: 1.具有拱墅区户籍; 2.父母一方年龄在85周岁(含)以上; 3.被照顾的子女持有《杭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证》或《杭州市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肢体、视力、智力、精神重度残疾人; 4.父母和子女均参加本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 5.父母无力照料或者照料困难,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全体家庭成员同意参加家庭联合式托养。 申请审批程序 1.符合条件的家庭或者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填写《拱墅区“阳光安养”家庭联合式托养服务申请表》,并提供居民户口本、居民身份证、《杭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证》、《杭州市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向户籍所在社区提出申请。社区初审后,逐级报送街道、拱墅区残联和拱墅区民政局审核。 2.拱墅区残联和拱墅区民政局完成审核后,拱墅区残联应将同意入托的家庭成员名单以书面形式通知街道和托养服务机构。 3.街道及时通知并协助托养对象办理入托手续。托养服务机构接受入托前应与服务对象或其法定监护人签订托养服务协议,明确托养服务内容和安全责任。 4.托养家庭在机构期间因病住院或其他原因出托的,应由家庭成员或法定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办理出托手续。 如您有其他问题想进一步了解的,可以拨打咨询电话:87251791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