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育才登云小学
详细地址:杭州市拱墅区祥符街道棠子桥路79号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校类别:小学
  • 联系电话: 0571-8802066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现代教育发展需要,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改革,保障  学校依法自主管理, 保障学生与教职工合法权益, 全面提高办学品质, 创建“校风优、 质量高、特色亮”的品牌学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小学管理规程》 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杭州育才登云小学,英文表述为 Hangzhou Yucai dengyunPrimary School;住所地址为杭州市拱墅区祥符街道棠子桥路 79 号, 邮政编码为310012。

第三条    学校由杭州市拱墅区教育局举办,经中共杭州市拱墅区委机构编制委 员会批准设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为杭州市拱墅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学校为实施六年制小学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教育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条    学校面向莫干山路以西萍水街以南,莫干山路以西,登云路-丰登街 以北,丰潭路以东,招生对象为辖区内满 6 周岁的适龄儿童。学校设计规模为 6 个年 级 36 个班级,总体不超过 1620人。具体执行杭州市拱墅区教育局每年下达的招生计划。

第二章  办学理念与学校文化

第五条    学校于 2019 年 9 月成立, 是一所由浙江锦绣育才教育科技集团托管的 公办小学。学校地处申花板块,总建筑面积 3 万平方米,用地面积 2 万平方米,绿化  面积 7 千平方米。学校秉承“让孩子因为我们而幸福”的办学理念, 推崇“样样落实、 天天坚持”校训,传承红色经典,坚持五育并举,培养新时代具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气神的登云学子。

第六条    学校的发展目标是:学校坚守“一身正气”的价值观,围绕“非遗薪 火传,登云党旗飘”党建特色工作,着力打造“非遗大脑”、红色基因、科技创新、 智力运动四大特色,为学生发展、教师成长搭建多样化的学习生态。成为省内一所质量优异、文化鲜明的示范性小学。

围绕办学目标,确立四大具体目标:

(一)实验性目标:以“非遗大脑”为路径来实践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的教 育理念,建设“红色校园”,挖掘“一身正气”的精神内核值,营造文化学习场,让登云学子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灵魂上的沟通。

(二)独创性目标:以“非遗大脑”为学校品牌,将传统文化融入学校的教育教 学工作,打造学生社会实践大课堂,依托博物馆研学教育基地,形成对传统文化以及 坚毅等品格的多场域空间教育,丰富对正确价值观的认识与思考。科技赋能,体魄强健,非遗传承,形成自己的办学特色与核心竞争力。

(三)示范性目标:通过学校外立面、宣传栏、专题馆、校园景观展现核心价值 观与学校文化标识。通过新媒体、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校园广播等渠道积极宣传和 推广“非遗”成果,在学校文化、教学模式、校本课程、教师专业修炼等方面发挥区域性辐射作用。

(四)保障性目标:动静结合、点面结合、内外融通、交叉联系,加大学校特色品牌创建与课程开发经费,优化校园细节建设,实现校园品位的个性化。

第七条    学生的培养目标: 充分挖掘和弘扬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遗产,充 分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思想营养,使学生从小就能受到优秀传统文化和民族精神的感染、熏陶和教育, 培养新时代具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气神的登云学子。


教师的发展目标: 成为“学高身正”的好老师,精业、乐业、敬业、守业。

第八条    学校以“非遗大脑”作为学校的传统优秀文化教育的品牌与特色。

“样样落实 天天坚持”是校训, 要求学校的每一样工作都落实到“教师的教、学   生的学、行政的管、家长的合”的每一个环节。 “让孩子因为我们而幸福”是学校的   办学理念。 学校将以国家第一批非遗项目“金石篆刻”为起步, 全力打造“非遗大脑” 课程, 将国家、省、市、区一批批符合小学生年龄特征的非遗项目作为学习研究内容,  将非遗融入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构架框架体系,从而进行校本化的实施。以育才教   育集团“三原色文化”为引领,设计非遗大脑课程内容体系,即为“非遗红(文化维   度) ”“非遗黄(技术维度) ”“非遗蓝(创作维度) ”三大方向 41 个项目的课程架   构;架构“一室一非”“年级非遗 PBL 项目”以及“非遗精神六阶品质少年”“少年非遗说大赛”等德育框架体系。

把“非遗薪火传, 登云党旗飘”作为党建工作的特色品牌项目, 形成“学高身正, 为党育人”的清廉学校品牌,以“非遗里的清廉故事”师生廉洁教育为路径,丰富清  廉学校建设内涵,凝聚共同愿景, 构建起教育、党建齐抓共管、各部门综合协调、师  生全员参与的清廉学校创建体制,推动学校各项事业稳步发展,凸显文明校园创建成果,探索出一条别具特色的育人之路。

第九条    学校按照依法治校、规范办学、自主发展的要求,定期制订五年发展规划,并形成和健全自评机制,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

第三章  学校治理结构与运行机制

第十条    学校实行党支部委员会领导的校长负责制。

第十一条  学校党支部委员会是学校的领导核心,全面领导学校工作,履行党 章等规定的各项职责,履行管党治党、办学治校的主体责任,发挥把方向、管大局、

做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支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

学校党支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持党的教育方针,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团结带领全校教职工推动学校改革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讨论决定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教育教学、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和基本管理制度。

(三)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 考核和监督。讨论决定学校内设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协助上级党组织做好学校领导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等工作。

(四)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讨论决定学校人才工作计划及政策措施,做好教师等人才培养、引进、使用、管理、服务和奖惩工作。

(五)领导学校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学校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推动清廉建设,形成良好校风教风学风。

(六)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学校党组织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和纪律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七)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学生会等群团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八)讨论决定学校其他重要事项。

学校党支部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讨论 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党支部书记主持党支部全面工作,负责组织党支部重 要活动,协调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工作,督促检查党支部决议贯彻落实,主动协调党支部与校长之间的工作关系。

第十二条    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教 育方针,组织实施党组织决议,依法依规行使职权,全面负责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

校长的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发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重要行政规章制度、重大 教学科研改革措施、重要办学资源配置方案。组织制定和实施具体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


(二)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内设机构的设置方案。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任免内设机构的负责人。

(三)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大力推进素质教育。

(四)负责教职工队伍建设,促进教职工全面发展。

(五)组织开展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争取社会各界对学校的支持。

(六)向学校党支部委员会报告重大决议执行情况,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支持学校各级党组织、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群团组织等开展工作。

(七)履行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副校长对校长负责,协助校长分管学校教育教学、行政等具体工作。

第十三条    学校建立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进行民主监督。

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和评议监督权。凡与教职工利 益直接相关的福利和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有关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的办法,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学校工会作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 保障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落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    学校设置德育处、教导处、教科室、总务处分别承担相应的行政管 理职能。各职能部门及常设机构各司其职,分工合作,提升管理效能,确保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第十五条    学校建立校务委员会,由学校正副校长、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 各科室主任等组成。负责审议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和其他重大规章制度、人事与财务 方案等校内重大事项;建立学术委员会,在学校教育科研的规划制定、项目策划与督 导、成果评定以及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发挥咨询、评议作用;建立家长委员会,增进家校沟通,保障学生家长参与学校管理、教育教学等工作。

第十六条    学校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学校重大事项应在党政主要负责 人酝酿提议、充分调研与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学校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由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组织实施。

凡属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的事项, 应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依法处理。

第十七条    学校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学校实行校务公开,切实保障教职工 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向社会公开学校相关信息,以适当方式为学生及其家长了解学生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

学校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学校建立档案室,加强档案资料的建设和管理。各 职能部门做好各类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学校建立校史室,重视教育历史物证遗存保护,发掘和弘扬校本优秀文化传统。

第十八条    学校建立健全校内权益救济制度,保障学生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学校建立健全校内申诉制度。分别成立校内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和校内教师申诉处理委员会,明确受理学生和教师申诉的部门和程序。

学校建立健全争议调解机制。通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就教职工与学 校的劳动(人事)争议进行调解;通过调解委员会,就学生、教职工、学校间的民事纠纷进行调解。

第十九条    学校建立健全平安校园制度,落实年度安全风险自我评估,制定完 善校园安全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安全教育,组织安全演练,加强校舍、交通、消防、

饮食卫生、健康、周边环境治安以及教育教学安全管理,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学生意外伤害校方责任险,鼓励学生自愿参加人身意 外伤害保险,不断完善安全风险化解机制。发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 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救助受伤害学生,并依法进行善后处理。

第二十条    学校接受政府以及教育、登记管理和审计等管理部门的监督,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听取社会各界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章  教育教学管理

第二十一条    学校建立健全年级组、教研组、备课组等教育教学基层管理机制。

年级组长负责本年级的德育、教学工作,统筹教师分工与管理、年级教育活动、 学生管理工作等。 注重年级组整体考核,建立以业绩贡献和能力水平为导向的评价考核奖励体系,形成激励、竞争、择优的工作氛围。

教研组长负责领导、组织教师进行集体教学研究。教研组定期开展教学研究活动,按学校安排参加各种培训和学术活动,贯彻落实教学计划,完成各项教学任务。备课组长接受教研组的领导,负责组织本年级组教师进行集体备课和教学研究活动,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第二十二条    学校实行基于“培养自觉少年”的德育管理学校坚持全员德育原则,构建德育管理体系,校长整体领导,分管副校长负责,德育处具体落实,班主任全面组织实施,其他教师积极配合。

(一)以“自立、自理”为低段孩子的培养目标,以落实“育才登云小学一日常 规”为载体,登云德育课以课程的形式组织学生分层走班授课,采用发棒棒章、颁发 喜报、评习惯之星、评选登云美德少年等,激励每一个学生自觉养成好习惯,形成整洁、有序、有礼的校风校貌。

(二)以“非遗大脑”为载体,引导鼓励学生热爱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立志成长为一身正气,具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气神的登云学子。

第二十三条    基于“一班一品, 一身正气”的班级管理

(一)围绕班集体建设目标,成立班委会、家委会,以“志愿服务”为导向, 加 强班级管理队伍建设。为每个学生量身定制、设置岗位,班级的所有事务均由固定岗 位和义务岗位来完成。班级活动要提供人人参与的可能与机会。正副班主任合力建设 班级文化的研究工作, 每月进行班级工作碰头会,具体分析班级优势和问题。每学年评选学校“优秀班主任”。

(二) 以“一班一品”为特色, 培育班级文化品牌。以培养班级特色习惯为载体, 在特色班集体创建中带动班主任专业化成长。成立“骨干班主任工作研究室”,引导 开展班级文化建设研究,提高班级管理效能,定期梳理提炼班级特色习惯教育成效,形成班级特色文化,做到“班班有特色”。

第二十四条    学校建立健全学生社团管理机制,形成“注册登记、团队管理、 活动审批、教师指导、信息备案、问题整改、注销退出”全链式管理服务体系,充分 发挥学生社团育人功能,支持学生社团健康、有序、特色发展。在坚定不移地执行国 家课程的同时,将健康、艺术、创造、习惯等融入国家课程,以学科课程为主,强化 特色与优势项目,开发和实施校本课程,形成具有本校特色的课程体系。课程分两大类:

(一)必修的基础性课程

励志类课程:该课程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选取中外科技、书画、体育、艺术等 能激励学生奋发向上的人物、故事,开设每月一课时的系列课程。通过故事会、读后感、视频观看等形式,以激励斗志、鼓舞人生学为目标。

知识类课程:该课程主要围绕科技、书画、体艺、健康等,选取最基础的知识,编写成校本课程教材。包括:科普常识、书画(艺术)常识、生命教育。

(二)选修的拓展性课程

兴趣技能类课程:在校本知识课程的基础上,在科技、体艺、实用技能等方面开 发一批兴趣技能类的课程,全面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保证每周一课时,争取每个学 生至少能参加一个社团,鼓励学生社团通过参加各级竞赛、表演、发表作品、出版专刊、组织专题成果展示等形式,提高自信心和综合能力。

综合实践类课程:针对学有余力的学生,学校要积极开发一批研究性和拓展性的 课程,以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目标,进行科技制作、好奇实验、书画创作等综合探索活动。

第二十五条    学校贯彻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三级管理体制,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课程计划,积极开发校本课程,形成学校特色课程体系。

      学校按照课程设置标准实施教育教学,确保开齐课程,开足课时。

学校充分发挥学科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的整体功能,尊重人的成长规律和教育 规律,对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学有所长。

第二十六条   学校采用班级授课制,教学组织形式为单式。

汉语言文字为学校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学校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

(一)学校在严格执行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计划的同时,结合本校的优势、学生 的兴趣和需要,开发“非遗大脑”课程,结合学校的课堂教学、活动等开展“非遗大脑”课程。

(二) 学校建构和完善“习惯养成促进学业成功”的教学管理体系。 以培养学生 学习兴趣和习惯为切入口,以学生发展为本,改变教师教学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实 施多元评价,努力实现“轻负高质”的目标。围绕“学校管得有效、教师教得有效、学生学得有效”这三个有效进行教学质量过程性管理。

(三) 落实“师生六步教与学基本法”。从课前、课堂、课后三个阶段规范教学,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学生六步学习法:预习落实、上课认真、作业独立、纠错及 时、考试诚实、多想多问。教师六步教学法: 三次备课、分层施教、全批全改、个别辅导、及时反思、调整提高。

(四)完善教学监控机制和评价体系。 加强教学质量的有效监控,建立的一套全方位、立体式的质量管理体系。

1.减少层级问责,实行扁平式管理。由校长直接领导各学科组长,平行抓到一线教师,以保证全校教学工作的及时调控。

2.加强教材教辅资料管理,减轻学生课外负担。学校由专人负责按照上级文件精 神征订教材、教辅,不得超范围征订其它教材、教辅资料。严格执行“一科一本”作业本,教导处负责监督各学科教师不得随意为每个学生购买课外辅导资料。

3.规范常规管理,建立质量监控机制。每学期对每一位教师至少进行一次随机听 课;每学期有针对性地对部分班级和学科进行课堂调研诊断;每月有重点、有针对性 地对个别班级或个别年级的进行全学科质量抽测;每学期组织一次教学质量分析会;从四个途径实施质量监控。

4.全方位评价,构建垂直评价体系。从督导检查、课堂教学、质量达标、竞赛奖 励等方面实施全方位评价,建立校长—— 学科教研组长——一线老师——学生的垂直评价体系。

(五)实施促进学生基础学力的四大计划。

“六项童子功”计划:要求学生在小学毕业时,人人要具备“六项童子功”, 即 书写、计算、阅读、表达、科技素养和艺术修养,制定六项童子功培养年段目标和实施途径以及星级考核办法,用务实态度提升学生的基础学力。

“成长节”计划: 按学期举行读书节、派对日、综合实践周和“非遗”活动周等,让孩子们在“玩中学、学中玩”,提高学习兴趣,提升实践能力、创新思维等。

分层教育计划:建立待优生与学优生档案,实行待优生的帮扶计划,改进学优生的培养机制,关注学生的个性差异,确保不同的学生获得不同的发展。

学生竞赛计划:每学期组织 “挑战杯”专项竞赛,以比赛加以激励。

第二十七条    在“让孩子因为我们而幸福”的理念引领下,课堂管理以“习惯 成就课堂”为重点,以学习习惯为抓手,引领学生主动地学、有效地学,教师能放手地教。

(一)营造“民主、平等、和谐”的课堂学习氛围,积极探索有利于营造这种氛围的教学策略和技术。

(二)倡导“自主、合作、开放”的课堂学习方式,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努力改变课堂教学方式,为学生的自主学习提供了良好的途径。

(三)实施“先学、后教,当堂练”的课堂教学模式,教师少讲、精讲,让学生多说、细想,把课堂还给学生。

(四) 实行教师评、学生评、家长评相结合的评价方式, 对学生的评价更加全面、客观。

第二十八条    学校严格执行有关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的法规规章,通过日常体 育活动以及各类体育竞赛活动增强学生体质, 开展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健身习惯与基本的运动技能。

学校通过体育课、课外活动等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每学期举办一次体育运动会和多次体育单项比赛,促进学生健康发展。

学校建立医务室,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定期体检,预防传染病、常见病及食物中 毒。学校完善卫生工作制度,不断改善环境卫生条件,在校园内教学活动场所、食堂实施禁烟。

第二十九条    学校建立心理辅导室,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配备兼职教师开展工作。

(一)以“专业辅导、课堂渗透、活动跟进、个体矫正”为基本途径。

(二)配备兼职心理辅导教师负责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设立心理健康团体辅导专用教室、个别心理咨询室。

(三)自主开发并实施育才登云小学生命教育课程,通过身体、心理、精神三个层面的辅导,让学生成为一个身心健康,人格健全的人。

第三十条    以“非遗大脑”为中心导向, 学校的艺术、科技、劳动教育结合“非遗”主题开展各项学校特色课程和活动。

艺术: 结合学校“非遗”特色, 学校每月开展不少于一次的“非遗”艺术类活动。

科技:与“非遗”融合, 开展科技创新活动。

劳动: 学校打造“百草园”非遗基地, 学生亲自参与中草药的认识、种植、炮制、研究和常见方剂,在劳动的过程中感受到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

第三十一条   按照学习型学校的目标, 实现教育教学、管理服务的现代化、信息 化。加强图书馆、校园网络以及配套软件系统的建设, 开发学习、教学、科研资源库, 实现学习、教学、科研资源的有效共享。积极推进现代教育技术和教育教学的整合,不断提升教师、学生的现代教育技术能力。

第三十二条   以“非遗大脑”为战略研究课题, 部门和教师个体的研究课题以战略研究课题为导向,结合自身实际开展立项研究。

建构科研三级管理网络。全局性教科研工作由教科室直接管理,专题性教科研工作由课题组直接管理,常规性教科研工作由教研组和年级组合作管理。

营造民主、自由、科学的研究氛围,构建对话、合作、反思、共享的研修文化, 不断促进和提升教师的全面专业素养。学校鼓励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鼓励教师著书立说。

第五章  学  生

第三十三条    学校实施义务教育阶段的义务教育,按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招 收学校服务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实行秋季始业。不属学校服务区内的新生,按 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入学手续。凡被本校录取或转入本校学习的学生即取得本校学籍。

第三十四条    学生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种教育教学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二)参与学校、班级管理,评议学校工作和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

(三)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展示活动。

(四)在品行和学业成绩上获得公正评价,根据阶段性成果,可以申报相应级别的奖项与荣誉,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

(五)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处理有异议,对学校、教职工侵犯其受教育权、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出申诉或提起诉讼;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三十五条    学生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遵守《中小学生守则》,遵守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遵守公共秩序和学生行为规范要求;

(二)尊师爱校,团结同学,参加集体活动,促进身心健康,养成良好品行;

(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四)承担在学生自治活动中当选职务的相应职责;

(五)爱护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十六条    学校依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实行学籍管理,规范建立学生学籍,健全学生学籍信息,严格学籍变动管理。

学校对修完修学年限内规定课程且综合素质、学科学习业绩合格的学生,准予毕业。

第三十七条    学校推行激励引导型评价体系, 建立学生成长档案,对学生实施综合素质评定,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每学期评价结果记入学生本人档案。

第三十八条    学校对德智体美诸方面均表现突出、在某方面有突出成绩或进步显著的学生,予以表彰和奖励,并记入学生本人档案。

学校对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视情予以教育、惩戒或纪律处分。

第三十九条    为了便于管理,确保学生安全以及便于家长、学校对在校就学的 学生安排统一的中餐,根据相关规定只收取用餐的成本费用,确保学生在校吃饱、吃好。

第四十条    学校对符合入学条件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通过免学费、营养改善计划、生活补助、助学金等形式提供资助。

第四十一条    学校建立少先队大队部,保障学生自主管理和学生合法权益。大 队部学生干部一般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学校支持学生自治, 鼓励学生参与校园民主管 理,通过选举、演讲、辩论等方式在校园内学习民主生活方式,培养现代公民素养与健康人格。

第四十二条    学校建立健全学生评教、评校制度,支持学生参与班级和学校的民主管理与监督。

第四十三条    为保障学生在校期间的合法权益,学校及教职工应当做到:

(一)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充分发展。不得歧视学生。

(二)尊重学生人格。对犯错误的学生以批评教育为主,动之以情,晓之以理, 导之以行, 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严禁用讽刺、威吓等方式给学生心理造成伤害。

(三)尊重学生隐私。保护学生个人信息,未经学生及其监护人同意,不得随意使用、披露学生个人隐私。

(四)不得非法收缴学生财物。为保护学生安全、保障校园秩序,可以对学生违纪的相关物品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处理,但应及时与监护人联系。

(五)不得随意处分学生。处分学生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及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学生学籍管理的规定。

(六)保障程序权利。实施教育惩戒和纪律处分,有国家规定学生享有进行陈述和申辩、申请听证或者其他程序权利之情形的,应当予以保障。

第六章  教职工

第四十四条    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制度、公开招聘制度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依法自主用人。

学校根据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岗位数和岗位任职条件及教育行政部门、学 校相关规定聘用教职工, 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对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和绩效工资制度。

随着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按照上级政策和学校实际,不断调整用人制度。

第四十五条    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从事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参加教育教学科研、学术交流,加入专业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指导学生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的带薪休假;

(五)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管理,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学校重大事项有知情权;对不公正待遇或处分有申诉权;

(六)使用学校设施设备、图书音像资料及其他教育教学用品;

(七)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四十六条    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 职业道德规范、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为人师表, 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牢固树立学校第一的思想。

(二)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执行学校工作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和岗位职责,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以及文化知识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弘扬爱心与责任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不让一个学生掉队,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利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践行以生为本理念,终身学习,与时俱进,不断提升育人水平。

第四十七条    其他职工按照合同履行岗位职责,学校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

第四十八条    学校制定教师专业发展、师训计划,鼓励和支持教师参与学术研 究、考察交流和进修培训,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教师的继续教育及培训应根据本校发展需要,以自主研修、在职进修、专业修炼为主。

第四十九条    学校保证教职工工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逐步改善教职工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努力帮助解决教职工遇到的实际困难。

第五十条    学校建立健全班主任选配、聘任、培训、考核、评优等制度,切实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提升敬业精神、教育理念和业务能力。

教师应当遵照《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履行职责,完成任务,享受相应待遇与权利。


第五十一条    学校建立教职工业务档案, 构建发展性教师评价体系,  每年对教 职工的职业道德、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和工作绩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转岗、解聘、晋升工资、实施奖惩等的依据。

学校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 岗位聘用、 职务评聘、进修深造和评优评先等的 首要考量因素。 实施杭州育才登云小学“月度人物、年度人物”的评选,以公开、公正、公平为原则,完成教师评定工作,每年进行一次考核。

第五十二条    学校对在教育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表现优异、业绩突出者予以表彰和奖励。

学校对违反校纪校规和合同,或在工作中造成失误和不良影响的教职工,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批评教育和惩处。

第七章  学校资产

第五十三条    学校开办资金为人民币 10 万元。学校具体经费来源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等。

第五十四条    学校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学校对侵占校舍、场地、设施等的行为和侵犯学校名称权及无形资产的行为,应积极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依法追究侵权者的责任。

个人或单位对学校财物造成损坏的应当依法赔偿。

第五十五条    学校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建立账目,落实专人管理,加强和 规范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管理,维护资产安全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和事业健康发展。

学校向教职工和学生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有计划地进行 学校基本建设和维护修缮工作,并及时检查、维修,消除安全隐患。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有关教学设施、器材的报废工作。

学校加强对体育馆、科学馆、图书馆、实验室、劳技室、计算机房等专业设施的 管理,充分发挥教学设施、仪器设备、体育器材、图书音像资料的使用效益,防止设备设施的闲置和浪费。

第五十六条    学校如遇因政府规划调整等不可抗拒因素或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需要迁址、合并、分立或终止时,应当及时制订保护学校资产安全的方案,并依法进行资产清算。

第五十七条    学校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学校财务活动在校长领导下开展, 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重大资金使用严格履行决策程序,保证资金运行安全;建 立健全财务预算、支出管理制度,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构建以绩效为导向的资源配置机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管理,依法公开财务信息。

学校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配备具有专业能力的财务人员,依法进行会计核 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学校帐目由区教育局会计结算中心统一管理。

学校依法合理编制预算,经财政部门审核批复后严格执行预算,完整、准确编制 学校决算,真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并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财政、审计等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

第五十八条    学校建立健全学校收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收费政策,规范收费 行为,按照有关部门确定的范围、项目和标准收费,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 本校只向学生收取中餐费,不收其他任何费用。各项收入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五十九条    学校依法接受社会各界的捐赠,建立健全受赠财产的使用制度,加强对受赠财产的管理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八章  学校与家庭、社会

第六十条    学校主动与社会、家庭联系沟通,加强学校、家庭、社会密切配合的育人体系建设,形成教育合力。

学校根据教育教学需要,聘请兼职教师和校外学生辅导员。

学校建立德育、法治、非遗、劳动、研学等各类教育基地,学校定期组织开展小公民教育活动。

第六十一条    学校遵循民主、公开、自愿的原则,组织家长选举成立学校家长委员会,各班设立班级家长委员会。

家长委员会在学校的指导下履行参与学校管理、参与教育工作、沟通学校与家庭 等职责,做好德育、保障学生安全健康、推动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化解家校矛盾等工作。

学校建立与家长委员的联席会议制度,通报学校发展规划及其进展、教育教学工作情况,听取家长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和帮助。

第六十二条    学校依靠家长委员会办好家长学校,制定教学计划,定期开展活动,加强对家庭教育的指导。

学校建立教师与家长的日常联系机制。教师特别是班主任应密切联系家长,做好 家庭访问工作,形成家校教育合力,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搞好“学习之家”、“和睦之家”、 “爱心之家”等以家庭为单位的评比活动,大力推进家校合作。

第六十三条    学校通过加强内部建设,树立良好的公共形象,在相应区域内发挥积极作用,服务于学习型城市建设。

学校配合社区开放校内文化设施和体育场地。

学校依托社区,开发社区教育资源,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为学生创造服务社区和实践体验的机会, 通过服务明确自己肩负的社会责任。

第六十四条    学校依靠街道办事处、社区、派出所共同开展校园及周边地区的综合治理工作,加强对行为偏差学生的教育,建设平安文明校园。

第六十五条    学校建立校友会组织,发挥校友的宣传、桥梁、教育、助学、咨询等作用,促进学校发展。

第六十六条    学校开展校际互动合作,不断扩大对外交流,拓展教育视野,提升办学水平。

学校开展国际教育合作与师生交流,加强与港澳台地区教育合作与师生交流,聘 请外籍教师和港澳台地区教师,面向世界推进教育理念、教育内容、教育方式的创新优化。

第九章 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的处理办法

第六十七条  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

(一)举办单位决定解散;

(二)因合并、分立解散;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六十八条  学校终止,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在举办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

第六十九条  学校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举办单位和有关部门的监督下,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章  附  则

第七十条    学校建立健全本章程统领下的学校规章制度体系。规章制度的立、改、废均依照民主程序进行。

第七十一条    本章程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校务委员会、校党支部委员 会通过,并经杭州市拱墅区教育局审核、杭州市拱墅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备案,自备案之日起生效。

第七十二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法律法规及上级规范性文件政策执行。如有抵触处,以法律法规及上级规范性文件为准。

第七十三条   学校发生分立、合并,或名称、类别层次、办学宗旨、发展目标、举办与管理体制变化等重大事项的,应当及时按程序进行修订。

本章程的修订需由校务委员会或 1/3 以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提议方可进行,修订程序和生效条件参照本章程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第七十四条    本章程由校党支部委员会负责解释。


杭州育才登云小学
详细地址:杭州市拱墅区祥符街道棠子桥路79号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校类别:小学
  • 联系电话: 0571-8802066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现代教育发展需要,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改革,保障  学校依法自主管理, 保障学生与教职工合法权益, 全面提高办学品质, 创建“校风优、 质量高、特色亮”的品牌学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小学管理规程》 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杭州育才登云小学,英文表述为 Hangzhou Yucai dengyunPrimary School;住所地址为杭州市拱墅区祥符街道棠子桥路 79 号, 邮政编码为310012。

第三条    学校由杭州市拱墅区教育局举办,经中共杭州市拱墅区委机构编制委 员会批准设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为杭州市拱墅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学校为实施六年制小学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教育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条    学校面向莫干山路以西萍水街以南,莫干山路以西,登云路-丰登街 以北,丰潭路以东,招生对象为辖区内满 6 周岁的适龄儿童。学校设计规模为 6 个年 级 36 个班级,总体不超过 1620人。具体执行杭州市拱墅区教育局每年下达的招生计划。

第二章  办学理念与学校文化

第五条    学校于 2019 年 9 月成立, 是一所由浙江锦绣育才教育科技集团托管的 公办小学。学校地处申花板块,总建筑面积 3 万平方米,用地面积 2 万平方米,绿化  面积 7 千平方米。学校秉承“让孩子因为我们而幸福”的办学理念, 推崇“样样落实、 天天坚持”校训,传承红色经典,坚持五育并举,培养新时代具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气神的登云学子。

第六条    学校的发展目标是:学校坚守“一身正气”的价值观,围绕“非遗薪 火传,登云党旗飘”党建特色工作,着力打造“非遗大脑”、红色基因、科技创新、 智力运动四大特色,为学生发展、教师成长搭建多样化的学习生态。成为省内一所质量优异、文化鲜明的示范性小学。

围绕办学目标,确立四大具体目标:

(一)实验性目标:以“非遗大脑”为路径来实践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的教 育理念,建设“红色校园”,挖掘“一身正气”的精神内核值,营造文化学习场,让登云学子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灵魂上的沟通。

(二)独创性目标:以“非遗大脑”为学校品牌,将传统文化融入学校的教育教 学工作,打造学生社会实践大课堂,依托博物馆研学教育基地,形成对传统文化以及 坚毅等品格的多场域空间教育,丰富对正确价值观的认识与思考。科技赋能,体魄强健,非遗传承,形成自己的办学特色与核心竞争力。

(三)示范性目标:通过学校外立面、宣传栏、专题馆、校园景观展现核心价值 观与学校文化标识。通过新媒体、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校园广播等渠道积极宣传和 推广“非遗”成果,在学校文化、教学模式、校本课程、教师专业修炼等方面发挥区域性辐射作用。

(四)保障性目标:动静结合、点面结合、内外融通、交叉联系,加大学校特色品牌创建与课程开发经费,优化校园细节建设,实现校园品位的个性化。

第七条    学生的培养目标: 充分挖掘和弘扬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遗产,充 分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思想营养,使学生从小就能受到优秀传统文化和民族精神的感染、熏陶和教育, 培养新时代具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气神的登云学子。


教师的发展目标: 成为“学高身正”的好老师,精业、乐业、敬业、守业。

第八条    学校以“非遗大脑”作为学校的传统优秀文化教育的品牌与特色。

“样样落实 天天坚持”是校训, 要求学校的每一样工作都落实到“教师的教、学   生的学、行政的管、家长的合”的每一个环节。 “让孩子因为我们而幸福”是学校的   办学理念。 学校将以国家第一批非遗项目“金石篆刻”为起步, 全力打造“非遗大脑” 课程, 将国家、省、市、区一批批符合小学生年龄特征的非遗项目作为学习研究内容,  将非遗融入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构架框架体系,从而进行校本化的实施。以育才教   育集团“三原色文化”为引领,设计非遗大脑课程内容体系,即为“非遗红(文化维   度) ”“非遗黄(技术维度) ”“非遗蓝(创作维度) ”三大方向 41 个项目的课程架   构;架构“一室一非”“年级非遗 PBL 项目”以及“非遗精神六阶品质少年”“少年非遗说大赛”等德育框架体系。

把“非遗薪火传, 登云党旗飘”作为党建工作的特色品牌项目, 形成“学高身正, 为党育人”的清廉学校品牌,以“非遗里的清廉故事”师生廉洁教育为路径,丰富清  廉学校建设内涵,凝聚共同愿景, 构建起教育、党建齐抓共管、各部门综合协调、师  生全员参与的清廉学校创建体制,推动学校各项事业稳步发展,凸显文明校园创建成果,探索出一条别具特色的育人之路。

第九条    学校按照依法治校、规范办学、自主发展的要求,定期制订五年发展规划,并形成和健全自评机制,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

第三章  学校治理结构与运行机制

第十条    学校实行党支部委员会领导的校长负责制。

第十一条  学校党支部委员会是学校的领导核心,全面领导学校工作,履行党 章等规定的各项职责,履行管党治党、办学治校的主体责任,发挥把方向、管大局、

做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支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

学校党支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持党的教育方针,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团结带领全校教职工推动学校改革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讨论决定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教育教学、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和基本管理制度。

(三)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 考核和监督。讨论决定学校内设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协助上级党组织做好学校领导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等工作。

(四)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讨论决定学校人才工作计划及政策措施,做好教师等人才培养、引进、使用、管理、服务和奖惩工作。

(五)领导学校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学校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推动清廉建设,形成良好校风教风学风。

(六)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学校党组织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和纪律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七)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学生会等群团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八)讨论决定学校其他重要事项。

学校党支部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讨论 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党支部书记主持党支部全面工作,负责组织党支部重 要活动,协调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工作,督促检查党支部决议贯彻落实,主动协调党支部与校长之间的工作关系。

第十二条    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教 育方针,组织实施党组织决议,依法依规行使职权,全面负责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

校长的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发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重要行政规章制度、重大 教学科研改革措施、重要办学资源配置方案。组织制定和实施具体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


(二)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内设机构的设置方案。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任免内设机构的负责人。

(三)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大力推进素质教育。

(四)负责教职工队伍建设,促进教职工全面发展。

(五)组织开展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争取社会各界对学校的支持。

(六)向学校党支部委员会报告重大决议执行情况,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支持学校各级党组织、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群团组织等开展工作。

(七)履行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副校长对校长负责,协助校长分管学校教育教学、行政等具体工作。

第十三条    学校建立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进行民主监督。

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和评议监督权。凡与教职工利 益直接相关的福利和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有关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的办法,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学校工会作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 保障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落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    学校设置德育处、教导处、教科室、总务处分别承担相应的行政管 理职能。各职能部门及常设机构各司其职,分工合作,提升管理效能,确保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第十五条    学校建立校务委员会,由学校正副校长、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 各科室主任等组成。负责审议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和其他重大规章制度、人事与财务 方案等校内重大事项;建立学术委员会,在学校教育科研的规划制定、项目策划与督 导、成果评定以及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发挥咨询、评议作用;建立家长委员会,增进家校沟通,保障学生家长参与学校管理、教育教学等工作。

第十六条    学校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学校重大事项应在党政主要负责 人酝酿提议、充分调研与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学校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由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组织实施。

凡属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的事项, 应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依法处理。

第十七条    学校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学校实行校务公开,切实保障教职工 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向社会公开学校相关信息,以适当方式为学生及其家长了解学生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

学校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学校建立档案室,加强档案资料的建设和管理。各 职能部门做好各类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学校建立校史室,重视教育历史物证遗存保护,发掘和弘扬校本优秀文化传统。

第十八条    学校建立健全校内权益救济制度,保障学生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学校建立健全校内申诉制度。分别成立校内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和校内教师申诉处理委员会,明确受理学生和教师申诉的部门和程序。

学校建立健全争议调解机制。通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就教职工与学 校的劳动(人事)争议进行调解;通过调解委员会,就学生、教职工、学校间的民事纠纷进行调解。

第十九条    学校建立健全平安校园制度,落实年度安全风险自我评估,制定完 善校园安全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安全教育,组织安全演练,加强校舍、交通、消防、

饮食卫生、健康、周边环境治安以及教育教学安全管理,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学生意外伤害校方责任险,鼓励学生自愿参加人身意 外伤害保险,不断完善安全风险化解机制。发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 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救助受伤害学生,并依法进行善后处理。

第二十条    学校接受政府以及教育、登记管理和审计等管理部门的监督,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听取社会各界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章  教育教学管理

第二十一条    学校建立健全年级组、教研组、备课组等教育教学基层管理机制。

年级组长负责本年级的德育、教学工作,统筹教师分工与管理、年级教育活动、 学生管理工作等。 注重年级组整体考核,建立以业绩贡献和能力水平为导向的评价考核奖励体系,形成激励、竞争、择优的工作氛围。

教研组长负责领导、组织教师进行集体教学研究。教研组定期开展教学研究活动,按学校安排参加各种培训和学术活动,贯彻落实教学计划,完成各项教学任务。备课组长接受教研组的领导,负责组织本年级组教师进行集体备课和教学研究活动,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第二十二条    学校实行基于“培养自觉少年”的德育管理学校坚持全员德育原则,构建德育管理体系,校长整体领导,分管副校长负责,德育处具体落实,班主任全面组织实施,其他教师积极配合。

(一)以“自立、自理”为低段孩子的培养目标,以落实“育才登云小学一日常 规”为载体,登云德育课以课程的形式组织学生分层走班授课,采用发棒棒章、颁发 喜报、评习惯之星、评选登云美德少年等,激励每一个学生自觉养成好习惯,形成整洁、有序、有礼的校风校貌。

(二)以“非遗大脑”为载体,引导鼓励学生热爱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立志成长为一身正气,具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气神的登云学子。

第二十三条    基于“一班一品, 一身正气”的班级管理

(一)围绕班集体建设目标,成立班委会、家委会,以“志愿服务”为导向, 加 强班级管理队伍建设。为每个学生量身定制、设置岗位,班级的所有事务均由固定岗 位和义务岗位来完成。班级活动要提供人人参与的可能与机会。正副班主任合力建设 班级文化的研究工作, 每月进行班级工作碰头会,具体分析班级优势和问题。每学年评选学校“优秀班主任”。

(二) 以“一班一品”为特色, 培育班级文化品牌。以培养班级特色习惯为载体, 在特色班集体创建中带动班主任专业化成长。成立“骨干班主任工作研究室”,引导 开展班级文化建设研究,提高班级管理效能,定期梳理提炼班级特色习惯教育成效,形成班级特色文化,做到“班班有特色”。

第二十四条    学校建立健全学生社团管理机制,形成“注册登记、团队管理、 活动审批、教师指导、信息备案、问题整改、注销退出”全链式管理服务体系,充分 发挥学生社团育人功能,支持学生社团健康、有序、特色发展。在坚定不移地执行国 家课程的同时,将健康、艺术、创造、习惯等融入国家课程,以学科课程为主,强化 特色与优势项目,开发和实施校本课程,形成具有本校特色的课程体系。课程分两大类:

(一)必修的基础性课程

励志类课程:该课程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选取中外科技、书画、体育、艺术等 能激励学生奋发向上的人物、故事,开设每月一课时的系列课程。通过故事会、读后感、视频观看等形式,以激励斗志、鼓舞人生学为目标。

知识类课程:该课程主要围绕科技、书画、体艺、健康等,选取最基础的知识,编写成校本课程教材。包括:科普常识、书画(艺术)常识、生命教育。

(二)选修的拓展性课程

兴趣技能类课程:在校本知识课程的基础上,在科技、体艺、实用技能等方面开 发一批兴趣技能类的课程,全面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保证每周一课时,争取每个学 生至少能参加一个社团,鼓励学生社团通过参加各级竞赛、表演、发表作品、出版专刊、组织专题成果展示等形式,提高自信心和综合能力。

综合实践类课程:针对学有余力的学生,学校要积极开发一批研究性和拓展性的 课程,以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目标,进行科技制作、好奇实验、书画创作等综合探索活动。

第二十五条    学校贯彻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三级管理体制,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课程计划,积极开发校本课程,形成学校特色课程体系。

      学校按照课程设置标准实施教育教学,确保开齐课程,开足课时。

学校充分发挥学科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的整体功能,尊重人的成长规律和教育 规律,对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学有所长。

第二十六条   学校采用班级授课制,教学组织形式为单式。

汉语言文字为学校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学校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

(一)学校在严格执行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计划的同时,结合本校的优势、学生 的兴趣和需要,开发“非遗大脑”课程,结合学校的课堂教学、活动等开展“非遗大脑”课程。

(二) 学校建构和完善“习惯养成促进学业成功”的教学管理体系。 以培养学生 学习兴趣和习惯为切入口,以学生发展为本,改变教师教学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实 施多元评价,努力实现“轻负高质”的目标。围绕“学校管得有效、教师教得有效、学生学得有效”这三个有效进行教学质量过程性管理。

(三) 落实“师生六步教与学基本法”。从课前、课堂、课后三个阶段规范教学,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学生六步学习法:预习落实、上课认真、作业独立、纠错及 时、考试诚实、多想多问。教师六步教学法: 三次备课、分层施教、全批全改、个别辅导、及时反思、调整提高。

(四)完善教学监控机制和评价体系。 加强教学质量的有效监控,建立的一套全方位、立体式的质量管理体系。

1.减少层级问责,实行扁平式管理。由校长直接领导各学科组长,平行抓到一线教师,以保证全校教学工作的及时调控。

2.加强教材教辅资料管理,减轻学生课外负担。学校由专人负责按照上级文件精 神征订教材、教辅,不得超范围征订其它教材、教辅资料。严格执行“一科一本”作业本,教导处负责监督各学科教师不得随意为每个学生购买课外辅导资料。

3.规范常规管理,建立质量监控机制。每学期对每一位教师至少进行一次随机听 课;每学期有针对性地对部分班级和学科进行课堂调研诊断;每月有重点、有针对性 地对个别班级或个别年级的进行全学科质量抽测;每学期组织一次教学质量分析会;从四个途径实施质量监控。

4.全方位评价,构建垂直评价体系。从督导检查、课堂教学、质量达标、竞赛奖 励等方面实施全方位评价,建立校长—— 学科教研组长——一线老师——学生的垂直评价体系。

(五)实施促进学生基础学力的四大计划。

“六项童子功”计划:要求学生在小学毕业时,人人要具备“六项童子功”, 即 书写、计算、阅读、表达、科技素养和艺术修养,制定六项童子功培养年段目标和实施途径以及星级考核办法,用务实态度提升学生的基础学力。

“成长节”计划: 按学期举行读书节、派对日、综合实践周和“非遗”活动周等,让孩子们在“玩中学、学中玩”,提高学习兴趣,提升实践能力、创新思维等。

分层教育计划:建立待优生与学优生档案,实行待优生的帮扶计划,改进学优生的培养机制,关注学生的个性差异,确保不同的学生获得不同的发展。

学生竞赛计划:每学期组织 “挑战杯”专项竞赛,以比赛加以激励。

第二十七条    在“让孩子因为我们而幸福”的理念引领下,课堂管理以“习惯 成就课堂”为重点,以学习习惯为抓手,引领学生主动地学、有效地学,教师能放手地教。

(一)营造“民主、平等、和谐”的课堂学习氛围,积极探索有利于营造这种氛围的教学策略和技术。

(二)倡导“自主、合作、开放”的课堂学习方式,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努力改变课堂教学方式,为学生的自主学习提供了良好的途径。

(三)实施“先学、后教,当堂练”的课堂教学模式,教师少讲、精讲,让学生多说、细想,把课堂还给学生。

(四) 实行教师评、学生评、家长评相结合的评价方式, 对学生的评价更加全面、客观。

第二十八条    学校严格执行有关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的法规规章,通过日常体 育活动以及各类体育竞赛活动增强学生体质, 开展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健身习惯与基本的运动技能。

学校通过体育课、课外活动等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每学期举办一次体育运动会和多次体育单项比赛,促进学生健康发展。

学校建立医务室,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定期体检,预防传染病、常见病及食物中 毒。学校完善卫生工作制度,不断改善环境卫生条件,在校园内教学活动场所、食堂实施禁烟。

第二十九条    学校建立心理辅导室,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配备兼职教师开展工作。

(一)以“专业辅导、课堂渗透、活动跟进、个体矫正”为基本途径。

(二)配备兼职心理辅导教师负责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设立心理健康团体辅导专用教室、个别心理咨询室。

(三)自主开发并实施育才登云小学生命教育课程,通过身体、心理、精神三个层面的辅导,让学生成为一个身心健康,人格健全的人。

第三十条    以“非遗大脑”为中心导向, 学校的艺术、科技、劳动教育结合“非遗”主题开展各项学校特色课程和活动。

艺术: 结合学校“非遗”特色, 学校每月开展不少于一次的“非遗”艺术类活动。

科技:与“非遗”融合, 开展科技创新活动。

劳动: 学校打造“百草园”非遗基地, 学生亲自参与中草药的认识、种植、炮制、研究和常见方剂,在劳动的过程中感受到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

第三十一条   按照学习型学校的目标, 实现教育教学、管理服务的现代化、信息 化。加强图书馆、校园网络以及配套软件系统的建设, 开发学习、教学、科研资源库, 实现学习、教学、科研资源的有效共享。积极推进现代教育技术和教育教学的整合,不断提升教师、学生的现代教育技术能力。

第三十二条   以“非遗大脑”为战略研究课题, 部门和教师个体的研究课题以战略研究课题为导向,结合自身实际开展立项研究。

建构科研三级管理网络。全局性教科研工作由教科室直接管理,专题性教科研工作由课题组直接管理,常规性教科研工作由教研组和年级组合作管理。

营造民主、自由、科学的研究氛围,构建对话、合作、反思、共享的研修文化, 不断促进和提升教师的全面专业素养。学校鼓励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鼓励教师著书立说。

第五章  学  生

第三十三条    学校实施义务教育阶段的义务教育,按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招 收学校服务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实行秋季始业。不属学校服务区内的新生,按 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入学手续。凡被本校录取或转入本校学习的学生即取得本校学籍。

第三十四条    学生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种教育教学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二)参与学校、班级管理,评议学校工作和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

(三)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展示活动。

(四)在品行和学业成绩上获得公正评价,根据阶段性成果,可以申报相应级别的奖项与荣誉,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

(五)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处理有异议,对学校、教职工侵犯其受教育权、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出申诉或提起诉讼;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三十五条    学生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遵守《中小学生守则》,遵守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遵守公共秩序和学生行为规范要求;

(二)尊师爱校,团结同学,参加集体活动,促进身心健康,养成良好品行;

(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四)承担在学生自治活动中当选职务的相应职责;

(五)爱护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十六条    学校依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实行学籍管理,规范建立学生学籍,健全学生学籍信息,严格学籍变动管理。

学校对修完修学年限内规定课程且综合素质、学科学习业绩合格的学生,准予毕业。

第三十七条    学校推行激励引导型评价体系, 建立学生成长档案,对学生实施综合素质评定,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每学期评价结果记入学生本人档案。

第三十八条    学校对德智体美诸方面均表现突出、在某方面有突出成绩或进步显著的学生,予以表彰和奖励,并记入学生本人档案。

学校对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视情予以教育、惩戒或纪律处分。

第三十九条    为了便于管理,确保学生安全以及便于家长、学校对在校就学的 学生安排统一的中餐,根据相关规定只收取用餐的成本费用,确保学生在校吃饱、吃好。

第四十条    学校对符合入学条件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通过免学费、营养改善计划、生活补助、助学金等形式提供资助。

第四十一条    学校建立少先队大队部,保障学生自主管理和学生合法权益。大 队部学生干部一般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学校支持学生自治, 鼓励学生参与校园民主管 理,通过选举、演讲、辩论等方式在校园内学习民主生活方式,培养现代公民素养与健康人格。

第四十二条    学校建立健全学生评教、评校制度,支持学生参与班级和学校的民主管理与监督。

第四十三条    为保障学生在校期间的合法权益,学校及教职工应当做到:

(一)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充分发展。不得歧视学生。

(二)尊重学生人格。对犯错误的学生以批评教育为主,动之以情,晓之以理, 导之以行, 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严禁用讽刺、威吓等方式给学生心理造成伤害。

(三)尊重学生隐私。保护学生个人信息,未经学生及其监护人同意,不得随意使用、披露学生个人隐私。

(四)不得非法收缴学生财物。为保护学生安全、保障校园秩序,可以对学生违纪的相关物品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处理,但应及时与监护人联系。

(五)不得随意处分学生。处分学生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及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学生学籍管理的规定。

(六)保障程序权利。实施教育惩戒和纪律处分,有国家规定学生享有进行陈述和申辩、申请听证或者其他程序权利之情形的,应当予以保障。

第六章  教职工

第四十四条    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制度、公开招聘制度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依法自主用人。

学校根据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岗位数和岗位任职条件及教育行政部门、学 校相关规定聘用教职工, 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对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和绩效工资制度。

随着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按照上级政策和学校实际,不断调整用人制度。

第四十五条    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从事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参加教育教学科研、学术交流,加入专业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指导学生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的带薪休假;

(五)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管理,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学校重大事项有知情权;对不公正待遇或处分有申诉权;

(六)使用学校设施设备、图书音像资料及其他教育教学用品;

(七)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四十六条    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 职业道德规范、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为人师表, 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牢固树立学校第一的思想。

(二)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执行学校工作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和岗位职责,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以及文化知识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弘扬爱心与责任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不让一个学生掉队,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利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践行以生为本理念,终身学习,与时俱进,不断提升育人水平。

第四十七条    其他职工按照合同履行岗位职责,学校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

第四十八条    学校制定教师专业发展、师训计划,鼓励和支持教师参与学术研 究、考察交流和进修培训,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教师的继续教育及培训应根据本校发展需要,以自主研修、在职进修、专业修炼为主。

第四十九条    学校保证教职工工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逐步改善教职工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努力帮助解决教职工遇到的实际困难。

第五十条    学校建立健全班主任选配、聘任、培训、考核、评优等制度,切实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提升敬业精神、教育理念和业务能力。

教师应当遵照《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履行职责,完成任务,享受相应待遇与权利。


第五十一条    学校建立教职工业务档案, 构建发展性教师评价体系,  每年对教 职工的职业道德、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和工作绩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转岗、解聘、晋升工资、实施奖惩等的依据。

学校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 岗位聘用、 职务评聘、进修深造和评优评先等的 首要考量因素。 实施杭州育才登云小学“月度人物、年度人物”的评选,以公开、公正、公平为原则,完成教师评定工作,每年进行一次考核。

第五十二条    学校对在教育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表现优异、业绩突出者予以表彰和奖励。

学校对违反校纪校规和合同,或在工作中造成失误和不良影响的教职工,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批评教育和惩处。

第七章  学校资产

第五十三条    学校开办资金为人民币 10 万元。学校具体经费来源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等。

第五十四条    学校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学校对侵占校舍、场地、设施等的行为和侵犯学校名称权及无形资产的行为,应积极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依法追究侵权者的责任。

个人或单位对学校财物造成损坏的应当依法赔偿。

第五十五条    学校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建立账目,落实专人管理,加强和 规范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管理,维护资产安全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和事业健康发展。

学校向教职工和学生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有计划地进行 学校基本建设和维护修缮工作,并及时检查、维修,消除安全隐患。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有关教学设施、器材的报废工作。

学校加强对体育馆、科学馆、图书馆、实验室、劳技室、计算机房等专业设施的 管理,充分发挥教学设施、仪器设备、体育器材、图书音像资料的使用效益,防止设备设施的闲置和浪费。

第五十六条    学校如遇因政府规划调整等不可抗拒因素或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需要迁址、合并、分立或终止时,应当及时制订保护学校资产安全的方案,并依法进行资产清算。

第五十七条    学校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学校财务活动在校长领导下开展, 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重大资金使用严格履行决策程序,保证资金运行安全;建 立健全财务预算、支出管理制度,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构建以绩效为导向的资源配置机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管理,依法公开财务信息。

学校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配备具有专业能力的财务人员,依法进行会计核 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学校帐目由区教育局会计结算中心统一管理。

学校依法合理编制预算,经财政部门审核批复后严格执行预算,完整、准确编制 学校决算,真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并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财政、审计等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

第五十八条    学校建立健全学校收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收费政策,规范收费 行为,按照有关部门确定的范围、项目和标准收费,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 本校只向学生收取中餐费,不收其他任何费用。各项收入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五十九条    学校依法接受社会各界的捐赠,建立健全受赠财产的使用制度,加强对受赠财产的管理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八章  学校与家庭、社会

第六十条    学校主动与社会、家庭联系沟通,加强学校、家庭、社会密切配合的育人体系建设,形成教育合力。

学校根据教育教学需要,聘请兼职教师和校外学生辅导员。

学校建立德育、法治、非遗、劳动、研学等各类教育基地,学校定期组织开展小公民教育活动。

第六十一条    学校遵循民主、公开、自愿的原则,组织家长选举成立学校家长委员会,各班设立班级家长委员会。

家长委员会在学校的指导下履行参与学校管理、参与教育工作、沟通学校与家庭 等职责,做好德育、保障学生安全健康、推动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化解家校矛盾等工作。

学校建立与家长委员的联席会议制度,通报学校发展规划及其进展、教育教学工作情况,听取家长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和帮助。

第六十二条    学校依靠家长委员会办好家长学校,制定教学计划,定期开展活动,加强对家庭教育的指导。

学校建立教师与家长的日常联系机制。教师特别是班主任应密切联系家长,做好 家庭访问工作,形成家校教育合力,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搞好“学习之家”、“和睦之家”、 “爱心之家”等以家庭为单位的评比活动,大力推进家校合作。

第六十三条    学校通过加强内部建设,树立良好的公共形象,在相应区域内发挥积极作用,服务于学习型城市建设。

学校配合社区开放校内文化设施和体育场地。

学校依托社区,开发社区教育资源,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为学生创造服务社区和实践体验的机会, 通过服务明确自己肩负的社会责任。

第六十四条    学校依靠街道办事处、社区、派出所共同开展校园及周边地区的综合治理工作,加强对行为偏差学生的教育,建设平安文明校园。

第六十五条    学校建立校友会组织,发挥校友的宣传、桥梁、教育、助学、咨询等作用,促进学校发展。

第六十六条    学校开展校际互动合作,不断扩大对外交流,拓展教育视野,提升办学水平。

学校开展国际教育合作与师生交流,加强与港澳台地区教育合作与师生交流,聘 请外籍教师和港澳台地区教师,面向世界推进教育理念、教育内容、教育方式的创新优化。

第九章 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的处理办法

第六十七条  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

(一)举办单位决定解散;

(二)因合并、分立解散;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六十八条  学校终止,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在举办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

第六十九条  学校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举办单位和有关部门的监督下,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章  附  则

第七十条    学校建立健全本章程统领下的学校规章制度体系。规章制度的立、改、废均依照民主程序进行。

第七十一条    本章程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校务委员会、校党支部委员 会通过,并经杭州市拱墅区教育局审核、杭州市拱墅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备案,自备案之日起生效。

第七十二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法律法规及上级规范性文件政策执行。如有抵触处,以法律法规及上级规范性文件为准。

第七十三条   学校发生分立、合并,或名称、类别层次、办学宗旨、发展目标、举办与管理体制变化等重大事项的,应当及时按程序进行修订。

本章程的修订需由校务委员会或 1/3 以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提议方可进行,修订程序和生效条件参照本章程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第七十四条    本章程由校党支部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