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66523942-X/2022-2555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统计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备注/文号 拱统〔2022〕6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生成日期 2022-10-12 发布日期 2022-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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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拱墅区统计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全区统计法治建设(依法行政)

发布日期: 2022-10-12 15:19:26 点击率:

2022年是统计“八五”普法规划实施的关键年,也是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开局年,全区统计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全会精神,以奋力开创拱墅新时代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示范新局面为目标,切实提高统计法治、依法治统能力,为实现统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加强法治组织领导

(一)加强统计法治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局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依法对有关重大行政决策、统计执法监督、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性文件制发等进行有效监管,确保局有关政策执行、权力运行依法有序高效。严格贯彻落实由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相关规定,坚决抵制对统计数据的干预,每年至少听取4次依法行政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具体任务和措施,主动协调解决好统计法治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推进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总体部署以及区法治政府建设要求,不断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统计治理规范化、法治化。切实做好有关重大行政决策的事项确定、目录公开、内容公示等工作,不断提高科学决策、依法决策能力,确保统计法治工作依法有序推进。

二、强化统计监督职能

(一)持续加大统计执法力度。根据《监督意见》规定和上级统计部门的要求,在全面落实好“双随机”“互联网+监管”的基础上,组织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全年完成统计执法检查任务不少于80家,并实现各街道(园区)和各专业统计执法检查全覆盖。各科室要树立正确的执法观念,对工作中发现涉嫌存在统计违法行为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及时移交执法监督科查处,切实提升统计法治的约束力。同时,要以统计执法检查为载体,根据信用建设有关规定,切实做好对被处理企业单位的失信认定、公示及联合惩戒等工作,为全区统计数据真实准确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二)组织开展统计工作巡查。以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为契机,根据《规定》《监督意见》要求,健全完善全区统计工作巡查机制。开展以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清理和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做法等为重点的巡查检查。同时,进一步密切与区委巡察工作的联络联系联动,有的放矢开展统计监督;对发现、查明存在统计违纪违法线索、事实的,依法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三)健全行政执法制度体系。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有关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落实执法责任、推行执法公示等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说理性执法”机制。认真落实好市局和其他部门法治培训工作要求,继续做好统计执法证考试相关工作,完善统计执法骨干人才库建设,为实现统计法治队伍专业化建设提供支持。

三、规范决策文件管理

(一)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要求,切实推进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机制,加强有关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征集、法治审查、内部研究及审核报备等工作,在此基础上,根据法治政府建设要求,依法向社会公开有关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文件。同时,将对上年度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施效果开展专项评估。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按照《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定,对以局名义制发、涉及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且在一定时期内反复适用的文件,依法履行审查备案程序;健全完善本单位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落实好“有件必备”“清理规范”等工作要求,按规定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局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发的审查审核、上报备案工作。

(三)全面落实合法性审查机制。根据《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全面贯彻落实合法性审查“全面覆盖”的要求,对局有关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机关合同、重大执法决定等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在此基础上,充分发挥局常年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作用,切实做好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法治审查和法治监督工作。

四、夯实统计法治基础

(一)深入推进统计网格化管理。以杭州市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年为契机,在扎实做好统计网格、统计驿站的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统计网格智治平台的维护管理,加强有关统计网格智治平台数据信息的互通互联,为推进统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助力,为提高统计数据源头质量提供保障。各街道(园区)要充分认清开展基层统计网格化管理的重要意义,坚持网格化活动常态化,开展多样性统计网格活动。

(二)优化改进购买统计服务机制。对现行购买社区统计服务工作情况进行深入调研,总结好的经验成果,分析存在的困难不足,结合统计工作任务实际,规范社区统计调查人员选聘、队伍建设、经费使用、工作考核和工作职能,切实稳定基层统计工作队伍。

(三)不断深化统计普法宣传教育。紧紧围绕“八五”普法推进年的中心工作,根据省、市、区部署要求,全面落实统计普法责任制;组织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专项行动;深入推进统计普法“五进”活动,不断拓展统计法治的覆盖面;充分利用大数据、“互联网+”有关载体,创新统计普法方式方法,广泛开展具有时效性、便捷性、互动性的法治宣传教育,切实增强统计普法的实施效果。

附件:拱墅区各专业2022年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附件

拱墅区各专业2022年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序号

专    业

执法单位计划(个)

双随机家数

1

规上工业

16

16

2

建筑业

3

3

3

房地产

3

3

4

劳动工资

16

16

5

投资

16

16

6

批零

11

11

7

住餐

4

4

8

服务业

11

11

合    计

80

80

统计数据
政府工作
统计数据
统计法制
杭州市拱墅区统计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全区统计法治建设(依法行政)

索引号

66523942-X/2022-25552

文号

拱统〔2022〕6号

公布日期

2022-10-1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统计局

2022年是统计“八五”普法规划实施的关键年,也是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开局年,全区统计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全会精神,以奋力开创拱墅新时代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示范新局面为目标,切实提高统计法治、依法治统能力,为实现统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加强法治组织领导

(一)加强统计法治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局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依法对有关重大行政决策、统计执法监督、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性文件制发等进行有效监管,确保局有关政策执行、权力运行依法有序高效。严格贯彻落实由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相关规定,坚决抵制对统计数据的干预,每年至少听取4次依法行政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具体任务和措施,主动协调解决好统计法治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推进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总体部署以及区法治政府建设要求,不断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统计治理规范化、法治化。切实做好有关重大行政决策的事项确定、目录公开、内容公示等工作,不断提高科学决策、依法决策能力,确保统计法治工作依法有序推进。

二、强化统计监督职能

(一)持续加大统计执法力度。根据《监督意见》规定和上级统计部门的要求,在全面落实好“双随机”“互联网+监管”的基础上,组织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全年完成统计执法检查任务不少于80家,并实现各街道(园区)和各专业统计执法检查全覆盖。各科室要树立正确的执法观念,对工作中发现涉嫌存在统计违法行为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及时移交执法监督科查处,切实提升统计法治的约束力。同时,要以统计执法检查为载体,根据信用建设有关规定,切实做好对被处理企业单位的失信认定、公示及联合惩戒等工作,为全区统计数据真实准确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二)组织开展统计工作巡查。以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为契机,根据《规定》《监督意见》要求,健全完善全区统计工作巡查机制。开展以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清理和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做法等为重点的巡查检查。同时,进一步密切与区委巡察工作的联络联系联动,有的放矢开展统计监督;对发现、查明存在统计违纪违法线索、事实的,依法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三)健全行政执法制度体系。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有关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落实执法责任、推行执法公示等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说理性执法”机制。认真落实好市局和其他部门法治培训工作要求,继续做好统计执法证考试相关工作,完善统计执法骨干人才库建设,为实现统计法治队伍专业化建设提供支持。

三、规范决策文件管理

(一)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要求,切实推进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机制,加强有关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征集、法治审查、内部研究及审核报备等工作,在此基础上,根据法治政府建设要求,依法向社会公开有关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文件。同时,将对上年度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施效果开展专项评估。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按照《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定,对以局名义制发、涉及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且在一定时期内反复适用的文件,依法履行审查备案程序;健全完善本单位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落实好“有件必备”“清理规范”等工作要求,按规定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局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发的审查审核、上报备案工作。

(三)全面落实合法性审查机制。根据《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全面贯彻落实合法性审查“全面覆盖”的要求,对局有关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机关合同、重大执法决定等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在此基础上,充分发挥局常年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作用,切实做好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法治审查和法治监督工作。

四、夯实统计法治基础

(一)深入推进统计网格化管理。以杭州市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年为契机,在扎实做好统计网格、统计驿站的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统计网格智治平台的维护管理,加强有关统计网格智治平台数据信息的互通互联,为推进统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助力,为提高统计数据源头质量提供保障。各街道(园区)要充分认清开展基层统计网格化管理的重要意义,坚持网格化活动常态化,开展多样性统计网格活动。

(二)优化改进购买统计服务机制。对现行购买社区统计服务工作情况进行深入调研,总结好的经验成果,分析存在的困难不足,结合统计工作任务实际,规范社区统计调查人员选聘、队伍建设、经费使用、工作考核和工作职能,切实稳定基层统计工作队伍。

(三)不断深化统计普法宣传教育。紧紧围绕“八五”普法推进年的中心工作,根据省、市、区部署要求,全面落实统计普法责任制;组织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专项行动;深入推进统计普法“五进”活动,不断拓展统计法治的覆盖面;充分利用大数据、“互联网+”有关载体,创新统计普法方式方法,广泛开展具有时效性、便捷性、互动性的法治宣传教育,切实增强统计普法的实施效果。

附件:拱墅区各专业2022年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附件

拱墅区各专业2022年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序号

专    业

执法单位计划(个)

双随机家数

1

规上工业

16

16

2

建筑业

3

3

3

房地产

3

3

4

劳动工资

16

16

5

投资

16

16

6

批零

11

11

7

住餐

4

4

8

服务业

11

11

合    计

80

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