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0250036-7/2022-2403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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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区财政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备注/文号 | 杭财综〔2021〕16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生成日期 | 2022-01-20 | 发布日期 | 2022-01-20 |
附件 |
发布日期: 2022-01-20 15:12:57 点击率:
市级各部门,各区(县、市)财政局、发改局:
为提高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有效制止各种乱收费,切实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公开制度的通知》(财综〔2014〕56号)和《关于加强全国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一张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综〔2017〕69号)的要求,市财政局和市发改局对我市执行的《杭州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杭州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详见附件1、附件2)进行了更新,通过市财政局网站(http://czj.hangzhou.gov.cn)和市发改委网站(http://drc.hangzhou.gov.cn)向社会公布。
各有关单位应严格按照《目录清单》依法执收,未列入《目录清单》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不得征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缴纳。
今后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发生变化,由市财政局会同市发改局做好目录清单的动态更新,并及时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布,不再另行发文。
杭州市财政局 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2月27日
资金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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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与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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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0036-7/2022-24034
文号
杭财综〔2021〕16号
公布日期
2022-01-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财政局
市级各部门,各区(县、市)财政局、发改局:
为提高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有效制止各种乱收费,切实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公开制度的通知》(财综〔2014〕56号)和《关于加强全国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一张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综〔2017〕69号)的要求,市财政局和市发改局对我市执行的《杭州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杭州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详见附件1、附件2)进行了更新,通过市财政局网站(http://czj.hangzhou.gov.cn)和市发改委网站(http://drc.hangzhou.gov.cn)向社会公布。
各有关单位应严格按照《目录清单》依法执收,未列入《目录清单》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不得征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缴纳。
今后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发生变化,由市财政局会同市发改局做好目录清单的动态更新,并及时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布,不再另行发文。
杭州市财政局 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