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250050-0/2021-1975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卫健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备注/文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生成日期 2021-09-24 发布日期 2021-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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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及应对建议

发布日期: 2021-09-24 10:19:42 点击率:

一、风险预警

根据拱墅区突发公共卫生风险评估会商显示, 辖区2021年9月份有1个需重点关注的公共卫生风险,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有1个需一般关注的公共卫生风险,即诺如病毒聚集性疫情。

二、防控措施

(一)针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对措施

1.严格遵照《浙江省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工作规范》,加强辖区集中隔离点规范管理。建立定期督导机制,实施工作人员闭环管理,严格落实换班制、个人防护以及环境、污水、垃圾和物品消毒等措施。近期尤其应重点规范集中隔离场所涉疫垃圾消毒处理和包装转运。

2.加强区卫健部门、公安和社区联动配合,利用大数据推送、社区主动排查等手段,及时发现疫情风险地区来拱墅人员。落实入境人员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拱墅人员闭环管理,尤其需强化省外入境人员管理,务必落实“点对点”转运返拱墅。对入境人员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拱墅人员集中隔离和居家观察期间均应按要求规范开展核酸检测,及时发现感染者。

3.做好集中隔离结束后居家健康观察人员的“点对点” 转运,社区联动,对居家健康观察人员从严管控,非必要不外出,确保全程受控。

4.继续推进辖区人群新冠疫苗接种,加强社会组织动员,保障第二、三剂次疫苗接种,做好人苗对接和剂次对接。继续有序推进12—17岁人群疫苗接种,确保12岁以上无禁忌症人群“应接尽接”。

5.加强冷链物品和加工售卖外场所、医院、隔离点、核酸检测点等外环境监测,一旦发现阳性,及时规范处置。对隔离点、核酸检测点、第三方检测机构、医院实验室和发热门诊、冷链等重点行业人员加强培训与院感监督,提高个人防护意识和技能水平。做好重点岗位人员健康管理,全员全程接种疫苗,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建议增加核酸检测频次。若重点人群中出现疑似阳性,需快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排查轨迹,排查密接和次密接,进行快速有效管控。

6.加强辖区医疗机构发热门诊以及基层发热诊室管理,落实首诊负责制。规范开展预检分诊,强化发热患者流行病学史询问、信息报告及闭环管理。未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应严格按规定做好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转诊。强化院感防控,加强就医、住院、探视、陪护等全过程防疫管理。

7.辖区内学校和托幼机构应严格落实师生入校前的健康申报管理,开学后测温亮码、晨午检、因病缺勤登记、设置隔离留观室、症状监测和疫情报告、减少或避免大规模活动等防控措施,做好校园疫情防控。

8.继续开展健康教育,普及新冠肺炎防控知识,教育公众保持常态化防控状态,疫情防控不松懈,坚持“三件套”(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和注意个人卫生)和“六还要”(口罩还要继续戴、社交距离还要留、咳嗽喷嚏还要遮、双手还要经常洗、窗户还要尽量开,聚集还要减少,引导公众加强个人防护,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积极接种新冠疫苗。

(二)针对诺如病毒聚集性疫情应对措施

1.加强疫情监测,密切关注本区及周边城区的疫情动态,适时开展趋势研判和风险评估,做好应急人员和物资准备,及时规范处置疫情。

2.开展学校和托幼机构教职员工肠道传染病疫情防控培训,重点是呕吐物和排泄物以及环境消毒技术。

3.学校和幼托机构应充分利用《杭州市学校症状监测系统》做好疫情监测和报告,规范晨(午)检和因病缺勤监测,及时发现聚集性疫情;严格落实病例管理和停课措施;加强食堂卫生和饮用水卫生管理、教室通风、环境和物品日常预防性消毒等防控措施;重点规范呕吐物和排泄物消毒处理。配合疾控部门对本校发生的传染病疫情开展调查和处置。

4.辖区医疗机构应加强肠道门诊和预检分诊管理。规范诊疗报告,提高监测敏感性。若发现学校、托幼机构和养老机构等集体单位呕吐、腹泻就诊病例数突然增多,应及时向区疾控中心报告,做到早发现、早诊断和早报告。加强院内感染防控,避免院内交叉感染。

5.开展诺如病毒感染公众健康教育和风险沟通,重点在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等集体单位普及肠道传染病为主的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公众、社区和集体单位人员诺如病毒防控意识,倡导良好的卫生习惯和饮食习惯。

应急管理
应急管理
应急预案
2021年9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及应对建议

索引号

00250050-0/2021-19757

文号

公布日期

2021-09-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卫健局

一、风险预警

根据拱墅区突发公共卫生风险评估会商显示, 辖区2021年9月份有1个需重点关注的公共卫生风险,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有1个需一般关注的公共卫生风险,即诺如病毒聚集性疫情。

二、防控措施

(一)针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对措施

1.严格遵照《浙江省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工作规范》,加强辖区集中隔离点规范管理。建立定期督导机制,实施工作人员闭环管理,严格落实换班制、个人防护以及环境、污水、垃圾和物品消毒等措施。近期尤其应重点规范集中隔离场所涉疫垃圾消毒处理和包装转运。

2.加强区卫健部门、公安和社区联动配合,利用大数据推送、社区主动排查等手段,及时发现疫情风险地区来拱墅人员。落实入境人员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拱墅人员闭环管理,尤其需强化省外入境人员管理,务必落实“点对点”转运返拱墅。对入境人员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拱墅人员集中隔离和居家观察期间均应按要求规范开展核酸检测,及时发现感染者。

3.做好集中隔离结束后居家健康观察人员的“点对点” 转运,社区联动,对居家健康观察人员从严管控,非必要不外出,确保全程受控。

4.继续推进辖区人群新冠疫苗接种,加强社会组织动员,保障第二、三剂次疫苗接种,做好人苗对接和剂次对接。继续有序推进12—17岁人群疫苗接种,确保12岁以上无禁忌症人群“应接尽接”。

5.加强冷链物品和加工售卖外场所、医院、隔离点、核酸检测点等外环境监测,一旦发现阳性,及时规范处置。对隔离点、核酸检测点、第三方检测机构、医院实验室和发热门诊、冷链等重点行业人员加强培训与院感监督,提高个人防护意识和技能水平。做好重点岗位人员健康管理,全员全程接种疫苗,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建议增加核酸检测频次。若重点人群中出现疑似阳性,需快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排查轨迹,排查密接和次密接,进行快速有效管控。

6.加强辖区医疗机构发热门诊以及基层发热诊室管理,落实首诊负责制。规范开展预检分诊,强化发热患者流行病学史询问、信息报告及闭环管理。未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应严格按规定做好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转诊。强化院感防控,加强就医、住院、探视、陪护等全过程防疫管理。

7.辖区内学校和托幼机构应严格落实师生入校前的健康申报管理,开学后测温亮码、晨午检、因病缺勤登记、设置隔离留观室、症状监测和疫情报告、减少或避免大规模活动等防控措施,做好校园疫情防控。

8.继续开展健康教育,普及新冠肺炎防控知识,教育公众保持常态化防控状态,疫情防控不松懈,坚持“三件套”(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和注意个人卫生)和“六还要”(口罩还要继续戴、社交距离还要留、咳嗽喷嚏还要遮、双手还要经常洗、窗户还要尽量开,聚集还要减少,引导公众加强个人防护,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积极接种新冠疫苗。

(二)针对诺如病毒聚集性疫情应对措施

1.加强疫情监测,密切关注本区及周边城区的疫情动态,适时开展趋势研判和风险评估,做好应急人员和物资准备,及时规范处置疫情。

2.开展学校和托幼机构教职员工肠道传染病疫情防控培训,重点是呕吐物和排泄物以及环境消毒技术。

3.学校和幼托机构应充分利用《杭州市学校症状监测系统》做好疫情监测和报告,规范晨(午)检和因病缺勤监测,及时发现聚集性疫情;严格落实病例管理和停课措施;加强食堂卫生和饮用水卫生管理、教室通风、环境和物品日常预防性消毒等防控措施;重点规范呕吐物和排泄物消毒处理。配合疾控部门对本校发生的传染病疫情开展调查和处置。

4.辖区医疗机构应加强肠道门诊和预检分诊管理。规范诊疗报告,提高监测敏感性。若发现学校、托幼机构和养老机构等集体单位呕吐、腹泻就诊病例数突然增多,应及时向区疾控中心报告,做到早发现、早诊断和早报告。加强院内感染防控,避免院内交叉感染。

5.开展诺如病毒感染公众健康教育和风险沟通,重点在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等集体单位普及肠道传染病为主的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公众、社区和集体单位人员诺如病毒防控意识,倡导良好的卫生习惯和饮食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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