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250050-0/2021-1795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卫健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备注/文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生成日期 2021-08-24 发布日期 2021-08-24
附件 《拱墅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的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关联类型
《拱墅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的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1-08-24 10:42:00 点击率:


一、制定背景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进老年友好社会建设,推动解决老年人在运用智能技术方面遇到的困难,优化老年人就医环境,为老年人就医提供方便,对老年人就医予以优先,决定在全区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工作。

二、主要依据

1.《关于开展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工作的通知》(国卫老龄函〔2020〕457号)

2.《关于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的通知》(浙卫发函〔202165)

3.《关于开展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工作的通知》(杭卫便函〔202187号)

三、方案的主要内容

本方案包括正文和三个附件。

(一)正文。主要明确了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的工作目标、适用范围与工作进度、建设的主要内容、成立工作组织、工作要求、申报与认定等内容。

1.明确了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的工作目标,包括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

总体目标:通过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推进医疗机构弘扬爱老敬老助老传统;完善医疗机构各项制度措施,优化老年人就医流程,解决老年人就医过程中遇到的智能技术方面的困难;提供老年友善服务,全面落实老年人医疗服务优待政策,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推动建设老年友好社会。

具体目标:分三步走,2021年底,至少30%的医院建设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2022年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至少达到80%;到2025年,符合建设范围的医疗机构全部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

2.明确了老年友善医疗机构适用范围与工作进度。

适用范围: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的机构。鼓励其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参与

工作进度:按照全域动员、先重点后一般、先易后难的原则,确定我区医疗机构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进度(详见附件1)。

3.建设的主要内容:营造尊重老年人的友善文化、建设老年人友善的就医环境、建立老年友善的运行管理机制、为老年人提供友善的医护服务。

4.成立两个工作组织。区卫健局成立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领导小组、设立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业务指导单位。

5.提出了组织领导、建设质量、工作机制等工作要求。

6.明确了老年友善医院的申报与认定的程序、方法、时效等。医疗机构首先自评。自评总分在85分及以上,且老年友善文化、老年友善管理、老年友善服务、老年友善环境四个项目单项评价得分达到该项满分值80%的,填写《浙江省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申报表》,于每年10月底前向区卫生健康局申报。

再逐级评估认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二级以下医疗机构由区卫生健康局评定;二级医疗机构由区卫健局初核,报市卫健委认定;三级医疗机构由省卫健委认定。

(二)附件部分。包括3个附件。

附件1提出了拱墅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计划

附件2公布了《浙江省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评价标准(试行)》附件3公布了《浙江省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申报表

四、公开征求意见情况

征求意见稿于2021年6月24日至7月25日在拱墅区政府门户网https://www.gongshu.gov.cn/art/2021/6/24/art_1230043_59049457.html)向广大公众主动征求意见,未收到意见。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杭州市拱墅区卫生健康局

解读人:卢栋

联系方式:0571-88129034

 

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
《拱墅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的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索引号

00250050-0/2021-17951

公布日期

2021-08-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卫健局

关联类型

政策原文


一、制定背景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进老年友好社会建设,推动解决老年人在运用智能技术方面遇到的困难,优化老年人就医环境,为老年人就医提供方便,对老年人就医予以优先,决定在全区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工作。

二、主要依据

1.《关于开展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工作的通知》(国卫老龄函〔2020〕457号)

2.《关于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的通知》(浙卫发函〔202165)

3.《关于开展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工作的通知》(杭卫便函〔202187号)

三、方案的主要内容

本方案包括正文和三个附件。

(一)正文。主要明确了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的工作目标、适用范围与工作进度、建设的主要内容、成立工作组织、工作要求、申报与认定等内容。

1.明确了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的工作目标,包括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

总体目标:通过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推进医疗机构弘扬爱老敬老助老传统;完善医疗机构各项制度措施,优化老年人就医流程,解决老年人就医过程中遇到的智能技术方面的困难;提供老年友善服务,全面落实老年人医疗服务优待政策,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推动建设老年友好社会。

具体目标:分三步走,2021年底,至少30%的医院建设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2022年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至少达到80%;到2025年,符合建设范围的医疗机构全部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

2.明确了老年友善医疗机构适用范围与工作进度。

适用范围: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的机构。鼓励其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参与

工作进度:按照全域动员、先重点后一般、先易后难的原则,确定我区医疗机构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进度(详见附件1)。

3.建设的主要内容:营造尊重老年人的友善文化、建设老年人友善的就医环境、建立老年友善的运行管理机制、为老年人提供友善的医护服务。

4.成立两个工作组织。区卫健局成立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领导小组、设立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业务指导单位。

5.提出了组织领导、建设质量、工作机制等工作要求。

6.明确了老年友善医院的申报与认定的程序、方法、时效等。医疗机构首先自评。自评总分在85分及以上,且老年友善文化、老年友善管理、老年友善服务、老年友善环境四个项目单项评价得分达到该项满分值80%的,填写《浙江省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申报表》,于每年10月底前向区卫生健康局申报。

再逐级评估认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二级以下医疗机构由区卫生健康局评定;二级医疗机构由区卫健局初核,报市卫健委认定;三级医疗机构由省卫健委认定。

(二)附件部分。包括3个附件。

附件1提出了拱墅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计划

附件2公布了《浙江省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评价标准(试行)》附件3公布了《浙江省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申报表

四、公开征求意见情况

征求意见稿于2021年6月24日至7月25日在拱墅区政府门户网https://www.gongshu.gov.cn/art/2021/6/24/art_1230043_59049457.html)向广大公众主动征求意见,未收到意见。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杭州市拱墅区卫生健康局

解读人:卢栋

联系方式:0571-88129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