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0250045-5/2021-1276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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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区投促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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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 2021-07-24 | 发布日期 | 2021-07-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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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07-24 10:00:08 点击率:
一、外贸发展的新起点
(一)发展成就。
(二)重要作用。
二、外贸发展的新形势
(一)面临挑战。
(二)发展机遇。
三、外贸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发展目标。
四、外贸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稳定外贸增长。
(二)调整贸易结构。
(三)促进贸易平衡。
(四)优化空间布局。
(五)推进基地、平台和网络建设。
(六)推动"走出去"带动贸易。
五、外贸发展的保障措施
(一)完善外贸管理体制和政策。
(二)完善涉外财政税收政策。
(三)完善涉外金融政策。
(四)完善外贸法律法规体系。
(五)加强贸易摩擦应对工作。
(六)加强多边双边经贸合作。
(七)提高对外贸易便利化水平。
(八)加强外贸人才培养工作。
对外贸易发展“十二五”规划,根据《商务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主要阐明2011-2015年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战略,提出政策导向,明确政府工作重点,引导市场主体行为,是未来五年我国外贸发展的行动纲领,是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制定政策、开展工作的重要依据。
一、外贸发展的新起点
“十一五”期间,我国外贸积极转变发展方式,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挑战,保持良好发展势头,为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一)发展成就。
进出口规模跃上新台阶。2010年,进出口额达到2.97万亿美元,比“十五”末翻了一番,年均增长15.9%,世界排名由第3位升至第2位。其中,出口1.58万亿美元,年均增长15.7%,占全球份额由7.3%升至10.4%,世界排名由第3位升至第1位。进口1.4万亿美元,年均增长16.1%,占全球份额由6.1%升至9.1%,世界排名由第3位升至第2位。
出口商品结构持续优化。工业制成品出口比重由“十五”末的93.6%提高到94.8%。机电产品出口比重由56%提高到59.2%。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比重由28.6%提高到31.2%。农轻纺等传统行业出口质量和效益稳步提升。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出口比重由“十五”末的6.6%降至5.5%。
扩大进口取得积极成效。进口关税总水平由“十五”末的9.9%降至9.8%。取消了800多个税目商品的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贸易便利化程度进一步提高。进口年均增速高于出口0.4个百分点,贸易平衡状况明显改善,顺差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由“十五”末的4.5%降至3.1%。
外贸发展更加均衡协调。民营企业经营活力进一步释放,进出口比重由“十五”末的15.7%提高到25.2%。一般贸易进出口快速增长,占比由41.4%提高到50.1%。中西部地区进出口增速显著高于东部地区和全国平均水平,占比由8.3%提高到9.9%。
市场多元化取得新进展。对欧盟、美国、日本、香港四个传统市场进出口比重由“十五”末的52.7%降至46.9%。对新兴市场进出口快速增长,占比提高,与“十五”末相比,对东盟由9.2%提高到9.8%,对金砖国家由4.9%提高到6.9%,对拉丁美洲由3.5%提高到6.2%,对非洲由2.8%提高到4.3%。同时,多双边和区域经贸合作进一步加强,成功签订和实施了一批自贸区协定。
外贸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增强,以政府宏观管理、中介组织服务协调、企业自主经营为特征的外贸运行机制基本形成。以出口退税、出口信用保险、贸易融资等为主要内容的外贸促进体系日趋完善。行政许可事项明显减少,许可证、配额、国营贸易等管理手段不断完善。建立健全了大宗商品进口协调机制和报告制度,成功开展了部分重点商品进口联合谈判。
(二)重要作用。
“十一五”期间,外贸发展有力地推动了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外贸进出口推动了我国企业参与国际竞争,提高了竞争力。外贸在扩大就业、增加财政收入、缓解资源约束、推动技术进步及产业升级、扩大国际影响力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增强。据测算,外贸直接带动就业超过8000万人,其中60%来自于农村转移劳动力。2010年与外贸直接相关的海关税收达1.25万亿元人民币。石油、铁矿石、铜的年进口量均占国内年消费总量的50%以上。每年大宗农产品进口相当于节约了5亿亩耕地。5年累计进口高新技术产品1.6万亿美元,有力地推动了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中国制造”增加了全球消费者福利,“中国市场”带动了相关国家的经济发展。
“十一五”期间,我国外贸发展取得了重大成就,但依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为:企业研发、设计、营销和服务等核心竞争力不强,参与国际分工深度不够。出口产品质量、档次、附加值有待进一步提高,自有品牌和知识产权产品出口比重不高。参与制定国际规则标准和价格谈判能力较弱,行业自律水平有待提高。贸易平衡的国别结构矛盾仍较突出,外贸发展的国际市场和国内区域布局需要进一步完善,传统外贸发展方式与资源能源供应和环境承载能力的矛盾比较突出,外贸增长质量和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稳定外贸增长的政策、舆论、公平竞争与体制机制环境有待继续优化。
二、外贸发展的新形势
“十二五”期间仍是我国外贸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同时面临的形势更加严峻复杂,保持平稳发展的难度增大。
(一)面临挑战。
从国际看,一是世界经济增速放缓。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深远,世界经济增长的不确定、不稳定因素增加。主要经济体受债务危机困扰,经济持续低迷,需求相对疲软,一段时期内世界经济难以恢复快速增长。二是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多哈回合谈判久拖不决,主要大国将精力转向区域贸易安排,各国自顾倾向增强,国际贸易摩擦进入高发期。针对我国的“两反一保”案件数量和涉案金额居高不下,各种技术性壁垒层出不穷。三是主要货币汇率和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加剧。国际货币体系处于变动调整之中,主要经济体走势不稳,汇率大幅波动;国际地缘政治动荡,市场缺乏稳定供应预期,大宗商品价格高位震荡。四是我与不同类型国家的竞争加剧。随着我产业升级和其他发展中国家承接国际产业转移,我与发达国家在技术和资本密集型产业开始正面竞争,与发展中国家在传统劳动密集型产业竞争加剧。
从国内看,一是经营成本进入全面上升期。受人口结构变化、需求快速增长、节能减排和环保要求趋严等多种因素影响,我国劳动力、原材料、能源、土地、环境等要素面临成本上升和供应趋紧的双重压力。二是外贸结构调整难度加大。面临成本优势不断减弱、外需增长放缓的形势,大量传统产业和中小企业缺乏必要的资金、技术、人才积累,风险承受能力较弱,处于生存发展与结构调整的两难境地。三是外贸企业创新能力和意愿与发达国家企业差距明显。我国总体上仍处于全球价值链分工的低端环节,大部分外贸企业在技术创新、标准制订、营销网络和资源整合能力等方面与贸易强国企业还有较大差距。企业培育自有知识产权的意识和积极性有待提高。
(二)发展机遇。
从国际看,一是经济全球化仍将深入发展。改革全球经济治理机制呼声强烈,我参与全球经济治理的话语权增强。贸易自由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继续推进,双边和区域自由贸易协定数量不断增加。一些国家与我国商签自贸协定意愿增强。国际产业转移从加工制造环节向产业链两端延伸,为我延伸产业链条、优化要素配置带来机遇。二是全球贸易量继续扩大。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经济有望保持较快发展,为我开拓市场提供新的支撑。信息技术的成熟与应用显著降低交易成本,为世界贸易增添新的活力。三是产业内贸易进一步增长。科技创新孕育新兴产业,加快产业升级,促进国际分工深化,推动产业内贸易发展,扩大国际贸易空间。四是低碳经济带来新贸易机会。各国更加重视低碳环保,为节能环保产品提供广阔市场,我国部分新能源产业开始具备比较强的竞争力,发展前景广阔。
从国内看,一是出口产业综合优势仍然存在。我国产业体系日益完备,具有较强的产业配套能力;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劳动力素质不断提高,科技创新日益深化,出口产业综合优势进一步增强。二是新的外贸增长点不断涌现。产业结构升级、城镇化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带动各类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进口增长。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带动相关产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出口基地产业集聚功能增强,电子商务等新型贸易方式蓬勃发展,专业市场开展对外贸易,都将为外贸增长提供新的增长点。三是中西部和沿边地区外贸增长势头强劲。国家加快中西部开发,提升沿边开放水平,中西部地区和沿边地区贸易投资环境进一步改善,吸引投资和产业转移能力增强,进出口具备了更快发展的基础和条件。
三、外贸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面对国内外新形势,“十二五”期间外贸发展必须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确立总揽全局的发展原则,制定务实进取的发展目标,采取切实有效的保障措施,推动外贸发展实现新的跨越。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为主线,以“稳增长、调结构、促平衡”为重点,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提高外贸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增强外贸发展的协调性和可持续性,巩固贸易大国地位,推动贸易强国进程,努力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二)基本原则。
协调均衡。推动进出口平衡发展、外贸与内贸有效互补、东部与中西部协调发展,强化服务贸易对提升外贸整体效益的贡献,增强外贸与外资、外经的互动发展,促进各类企业发挥各自优势,提高外贸协调发展能力。
循序渐进。在积极推动新兴出口产业发展的同时,继续发挥传统出口产业对解决就业、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稳步推动出口产业在国内不同地区的梯度转移和合理分布。在保持一定增长速度的基础上,加快推动外贸转型升级。
互利共赢。在稳定和拓展外需的同时,实施积极主动的进口战略。妥善处理贸易摩擦,实现贸易伙伴的多赢和双赢。主动参与国际经济贸易治理结构的调整,充分考虑不同发展水平贸易伙伴的利益,提升我国对国际市场的影响力和制定国际经贸规则的话语权。
(三)发展目标。
稳增长促平衡取得实质进展。进出口平稳增长,总额年均增长10%左右,到2015年达到约4.8万亿美元。贸易平衡状况继续改善。
进出口商品结构进一步优化。机电产品进出口年均增长10%左右,总额到2015年达到2.5万亿美元左右。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附加值进一步提高。自有品牌和知识产权产品、大型成套设备出口比重显著提高。先进技术、关键零部件、国内短缺资源和节能环保产品进口比重进一步提高。消费品进口适度扩大。
发展空间布局更加完善。对欧、美、日、港等传统市场进出口平稳增长,比重稳中有降。对新兴经济体、发展中国家等其他市场进出口较快增长,到2015年,占全国外贸比重力争提高5个百分点左右,达到58%。东部地区发展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中西部地区发展速度加快,到2015年,中西部地区占全国外贸比重力争提高5个百分点,达到15%。
国际竞争力明显增强。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竞争新优势加快形成,贸易渠道控制力明显增强。在优势产业中形成一批具有全球资源整合能力的跨国企业。
四、外贸发展的主要任务
“十二五”期间,要坚持在稳定增长的同时优化外贸结构,促进贸易平衡,实现外贸可持续发展。
(一)稳定外贸增长。
提高对稳定外需的认识。发展对外贸易、参与国际分工,对我国经济发展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我国经济中面向国际市场的产能还比较大,必须把扩大内需与稳定外需结合起来,把稳定外贸增长和保持国际市场份额结合起来,努力克服外部环境变化的不利影响,在严峻复杂的形势中积极寻求有利的发展契机,保持进出口稳定增长。
改善外贸发展的环境。保持出口退税、贸易融资和出口信用保险等外贸政策的基本稳定,稳定政策预期,增强企业信心。规范外贸经营秩序,保护企业合法权益。进一步改善通关、结算环境,加强进出口环节的收费监管,清理并逐步取消进出口环节的不合理限制。
培育外贸新竞争优势。支持企业引进技术和自主创新相结合,提高产品技术含量。支持企业开展境外商标注册,使用自有品牌,培育国际品牌。支持企业建立自主营销网络,将贸易链延伸到境外批发和零售终端,增强渠道控制力,提高贸易附加值。完善产品技术和质量标准,逐步建立重点出口产品质量追溯体系。鼓励企业开展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产品认证,积极参与各类国际标准、技术标准的制定。
(二)调整贸易结构。
优化出口产业和商品结构。深入实施科技兴贸战略,鼓励企业自主创新,促进先进技术向生产成果转化,推动传统产业升级。大力发展新兴出口产业,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国际化。扩大技术和资金密集型的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和节能环保产品出口。鼓励自有品牌、自有知识产权和高附加值产品出口。提高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质量、档次和附加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产品出口。
优化经营主体结构。做强大企业,扶持中小企业发展。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向产业链两端延伸,开展国际化经营,培育一批具有全球资源整合能力的跨国企业。支持中小企业开展专业化经营。引导上下游生产企业之间、生产企业与流通企业之间加强协作与整合,提高整体竞争力。强化政府为企业服务功能,营造国营、民营、外资等各类企业平等参与、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体制环境。
优化贸易方式结构。做强一般贸易,逐步扩大一般贸易比重。提升加工贸易,引导加工贸易从沿海向内陆地区转移和向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集中,鼓励加工贸易企业延伸产业链、增值链,提高本地增值、本地配套比重。发展其他贸易,重点鼓励边境地区发挥自身区位、资源、政策优势,发展有比较优势的特色产业,推动边境贸易快速发展。
(三)促进贸易平衡。
进一步扩大进口规模。推动发达国家放宽对我高技术产品出口管制,扩大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进口,促进国内技术创新。扩大国内短缺的能源、资源和原材料的进口,保障市场供应。适度扩大消费品进口,带动居民消费结构升级。
增强进口的主动权。加强政策引导和行业协调,鼓励企业构建全球采购网络,向全球供应链上游延伸。协调大宗农产品、能源产品、矿产品进口,规范进口秩序,提高议价能力。鼓励企业通过多种方式介入国际市场能源资源、大宗农产品定价体系,提升价格话语权。
完善进口促进体系。培育若干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建设一批进口促进平台。鼓励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等知名展会拓展进口功能。加强多双边交流合作,支持与我国贸易逆差较大的国家和地区来华举办商品展览会、洽谈会。鼓励行业和企业赴境外开展贸易促进活动。鼓励自最不发达国家进口,促进自与我贸易逆差较大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进口。
(四)优化空间布局。
优化国际市场布局。按照政策引导、市场主导、协调推进、重点突破的原则,在巩固传统市场的同时,大力开拓新兴市场,培育周边市场。综合考虑资源储量、人口规模、市场份额、战略地位等因素,选择若干个发展中国家市场进行重点开拓。加快实施自贸区战略,扩大自贸区伙伴市场规模。
优化国内区域布局。加强国内区域间的协调合作,在鼓励沿海地区发展高端产业、发展高增值环节和总部经济的同时,合理有序将劳动密集型传统产业、加工制造环节向中西部地区转移,加快中西部地区发展。加快重点口岸、边境城市、边境经济合作区建设,扩大与周边地区的经贸往来。
(五)推进基地、平台和网络建设。
建设转型升级基地。依托现有产业集聚区和各类开发区,培育一批农产品、轻工、纺织服装、医药、五金建材、新型材料、专业化工、机床、工程机械等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继续推进国家科技兴贸创新基地和国家汽车及零部件、船舶出口基地建设。以产品创新、质量提升、品牌培育等为重点,支持基地建设研发设计、试验检测、国际营销等公共服务平台,提升基地内企业技术创新、质量管理和市场开拓水平,增强各类基地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和影响力。
建设国际商务平台。培育一批技术强、服务优、信誉好的重点外贸电子商务平台,提高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开展对外贸易的能力。支持国内有影响的专业市场拓展外贸综合服务功能,积极开展国际贸易,形成一批优势明显、特色突出、服务优质的外贸与内贸相结合的重点专业市场。打造一批有较强影响力的境内外国际经贸展会,形成布局合理、重点突出、专业门类齐全、具有品牌效应的重点经贸展会网络,支持北京、天津、上海、广州建设全球会展业高地。
建设国际营销网络。鼓励有条件的行业组织和优势企业“走出去”,利用一批基础好、潜力大的批发市场、零售店、专卖店,打造自有营销渠道,促进自有品牌出口。结合出口市场格局和需求特点,重点选择一批境外展示营销中心,以优势行业出口商品为依托,着力完善贸易促进和终端市场营销功能,深度开拓国际市场,增强国际竞争力。
(六)推动“走出去”带动贸易。
推动“走出去”带动出口。鼓励轻工、纺织、服装、家电、一般装备制造等国内技术成熟、国际市场需求大的行业生产能力向目标市场转移,带动零部件和中间产品出口。支持具备实力的外贸企业、大型流通企业、中华老字号企业在境外投资建设批发市场、贸易中心,扩大中国产品在当地市场的销售。鼓励承接境外承包工程,带动国内原材料、设备等产品出口和中国技术、标准“走出去”。
推动“走出去”带动进口。支持国内企业“走出去”,与有关国家(地区)开展能源矿产、农业开发、海洋资源等方面互利合作,建立稳定的境外能源资源供应渠道。鼓励在产地开展能源资源产品的初级加工后再进口,带动当地就业,改善与有关国家(地区)的贸易结构和经贸关系。
推动“走出去”提升竞争力。鼓励企业通过并购、重组、战略合作等形式,整合国内外优质要素。稳步推进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拓宽国际投资合作途径。鼓励国内金融机构、会计师、律师事务所等服务机构“走出去”,为开拓国际市场提供优质服务,提高中国企业的软实力和综合竞争力。
五、外贸发展的保障措施
外贸稳定增长、调整结构、促进平衡,任重道远,需要各部门密切配合、综合施策,创新体制机制和完善政策措施。
(一)完善外贸管理体制和政策。
完善适应开放型经济要求、有利于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的外贸管理体制机制。制订宽严适度的原产地规则,完善原产地认证管理体系。改进许可证管理,加强贸易统计监测功能。运用技术性措施引导并促进企业加强质量管理和诚信自律。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鼓励地理标志和农产品商标权利人海外注册和维权,扩大多双边知识产权领域交流与合作。加强政策引导,提升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促进我国出口产业升级。采取积极措施,鼓励企业通过“走出去”带动进出口。加强检验检疫工作,依照国际通行原则,着力保障进出口商品安全、卫生、环保。加强大宗商品进出口协调和管理,规范重要、敏感商品进出口秩序,遏制不正当竞争。加强“两用”物项和技术的出口管制,维护国家安全,履行国际防扩散义务。积极推进商会体制机制改革,加强行业自律和协调,充分发挥行业中介组织作用。推动国内交易规则与国际接轨,探索建立内外贸协调发展的体制机制。研究制定外贸质量和效益评价指标,改革和完善外贸考核和评价体系。
(二)完善涉外财政税收政策。
适应世贸组织规则,建立和完善财政支持外贸发展的体制机制。提供公共服务,对出口商品结构优化和转型升级给予支持;对开拓国际市场、发展品牌、产品国外认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和制订行业标准等给予扶持。保持出口退税政策稳定,完善出口退税机制,及时、准确退税。研究推动出口退税分担机制改革,进一步优化进口关税结构。根据国内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降低部分能源原材料、关键零部件、先进技术设备的进口关税,适当降低部分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生活用品进口关税。继续落实对来自最不发达国家部分商品进口零关税待遇,加快降税进程,进一步扩大零关税商品范围。
(三)完善涉外金融政策。
完善与贸易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全方位金融政策支持体系。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开展进出口信贷业务,灵活运用票据贴现、押汇贷款、对外担保等方式,拓宽进出口企业融资渠道。进一步简化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程序和方式,便利重点产业和企业出口和先进技术进口。支持融资性担保机构扩大中小企业进出口融资担保业务,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难。鼓励融资租赁公司扩大设备进出口租赁业务。研究出台贸易融资封闭贷款管理办法,解决综合授信信用评级较低的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充分发挥出口信用保险的政策导向作用,支持大型成套设备等资本性货物出口,鼓励中小企业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发展政策性进口信用保险业务,支持重要原材料和关键技术设备的进口。进一步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扩大人民币在跨境贸易和投资中的使用。积极推进贸易收付汇管理制度改革。鼓励国内有条件的金融机构逐步完善海外网点布局,为我国企业“走出去”和开拓新兴市场提供更为便捷、可靠的金融服务。
(四)完善外贸法律法规体系。
坚持外贸法制化管理和依法行政。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为基础,坚持对外经贸政策的统一性,加强各部门在制定和实施涉及外贸政策、法规方面的协调。健全和完善与外贸有关的投资合作、知识产权、环境与气候、贸易调查、贸易救济、贸易促进、信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各项外经贸立法之间的衔接和协调,促进外贸和利用外资、“走出去”互动共促。适时完成《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修订工作。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综合运用外贸、通关、检验检疫、外汇、金融、税务、科技、环保、知识产权保护、劳动保障等领域政府监管职能和中介组织资源,积极探索建立外贸信用体系,整顿和规范经营秩序,促进外贸健康发展。
(五)加强贸易摩擦应对工作。
营造公平竞争的外贸环境。健全和完善商务部、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商协会和企业“四体联动”贸易摩擦应对机制,统筹运用各种有效手段和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提高贸易摩擦应对能力。加强贸易摩擦预警机制建设,完善全口径进出口监测体系。加强产业损害预警体系建设,完善产业安全数据库,充分发挥产业损害预警机制作用。探索建立相关机制,鼓励遭受进口冲击的国内产业调整结构,提升竞争力。扩大和深化与主要贸易伙伴间的贸易救济合作机制,化解和减少贸易摩擦。充分运用多双边政府间磋商和行业间对话机制,推动业界合作,有效抑制贸易摩擦升级和蔓延。积极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加强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依法落实进出口产品有关企业的主体责任。加大规则谈判参与力度,构建公平规则环境。遵循国际贸易通行规则,运用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贸易救济措施,维护国内产业安全,保护企业公平竞争及合法权益。支持企业积极应对国外反垄断诉讼,依法处理外贸领域垄断行为。
(六)加强多边双边经贸合作。
认真履行世贸组织成员承诺,积极参与国际贸易规则制定,推动多哈回合谈判早日达成全面、平衡的结果。利用好多边贸易体制及二十国集团等平台,努力遏制各种形式的贸易保护主义,促进国际经济秩序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加快与有关国家的自贸区谈判。充分利用各种层次的区域经济合作机制发展与相关国家、地区贸易。发挥政府间磋商和业界对话等机制的作用,与主要贸易伙伴加强相关政策协调,照顾彼此关切。积极推进与周边国家经贸合作,在条件成熟时设立跨境经济合作区,促进对周边国家经贸关系和谐发展。加强内地与香港、澳门经贸交流,继续实施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保障供港澳农副产品稳定供应和质量安全。深化粤港澳区域经济合作,支持香港巩固和提升国际金融、贸易、航运中心地位,支持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化发展,发挥其中国与葡语国家经贸合作服务平台作用。深化两岸经济合作,落实《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推进后续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等单项协议的商谈;发挥海峡西岸经济区在两岸交流合作中的先行先试作用,促进双向投资;加强新兴产业、金融等现代服务业合作,推动两岸贸易健康发展。
(七)提高对外贸易便利化水平。
引导和推动政府管理部门实现信息联网及共享,为进出口企业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公共信息服务,保障国际贸易供应链安全。加强对出口退税、出口信贷、出口信保、加工贸易等方面政策的宣传。稳步推进与原产地认证相关的贸易便利化进程。继续推进“大通关”、地方电子口岸、中国电子检验检疫建设,推行进出口货物电子监管、直通放行、绿色通道等便利化措施。完善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优化通关环境,提高通关效率。加强检验监管体系建设,丰富检验监管模式和手段,完善进出口商品法定检验监督管理制度。争取在具备条件的边境口岸尽快实施“一站式”通关。加强进出口收费监管,减轻企业通关负担。简化商务人员出入境审批程序。
(八)加强外贸人才培养工作。
重视外贸人才建设。以市场为导向,创新人才管理体制和服务体系,营造良好的外贸人才发展环境。适应人口素质和结构变化,建立健全政府调控、市场配置、企业自主用人、人尽其才的体制机制。加强开放型外贸人才资源开发,高度重视外贸职业教育,促进多元化投入。鼓励外贸企业提高人力资本投资比重,支持员工踊跃参加学习培训,提高满足企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需要的技能。大力培养国际商务人才,加快培养多双边外贸谈判人才。加强官、产、学、研合作,发挥社会智库在外贸发展重大问题及决策上的参与和咨询作用。
规划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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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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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0045-5/2021-12765
文号
公布日期
2021-07-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投促局
一、外贸发展的新起点
(一)发展成就。
(二)重要作用。
二、外贸发展的新形势
(一)面临挑战。
(二)发展机遇。
三、外贸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发展目标。
四、外贸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稳定外贸增长。
(二)调整贸易结构。
(三)促进贸易平衡。
(四)优化空间布局。
(五)推进基地、平台和网络建设。
(六)推动"走出去"带动贸易。
五、外贸发展的保障措施
(一)完善外贸管理体制和政策。
(二)完善涉外财政税收政策。
(三)完善涉外金融政策。
(四)完善外贸法律法规体系。
(五)加强贸易摩擦应对工作。
(六)加强多边双边经贸合作。
(七)提高对外贸易便利化水平。
(八)加强外贸人才培养工作。
对外贸易发展“十二五”规划,根据《商务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主要阐明2011-2015年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战略,提出政策导向,明确政府工作重点,引导市场主体行为,是未来五年我国外贸发展的行动纲领,是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制定政策、开展工作的重要依据。
一、外贸发展的新起点
“十一五”期间,我国外贸积极转变发展方式,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挑战,保持良好发展势头,为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一)发展成就。
进出口规模跃上新台阶。2010年,进出口额达到2.97万亿美元,比“十五”末翻了一番,年均增长15.9%,世界排名由第3位升至第2位。其中,出口1.58万亿美元,年均增长15.7%,占全球份额由7.3%升至10.4%,世界排名由第3位升至第1位。进口1.4万亿美元,年均增长16.1%,占全球份额由6.1%升至9.1%,世界排名由第3位升至第2位。
出口商品结构持续优化。工业制成品出口比重由“十五”末的93.6%提高到94.8%。机电产品出口比重由56%提高到59.2%。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比重由28.6%提高到31.2%。农轻纺等传统行业出口质量和效益稳步提升。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出口比重由“十五”末的6.6%降至5.5%。
扩大进口取得积极成效。进口关税总水平由“十五”末的9.9%降至9.8%。取消了800多个税目商品的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贸易便利化程度进一步提高。进口年均增速高于出口0.4个百分点,贸易平衡状况明显改善,顺差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由“十五”末的4.5%降至3.1%。
外贸发展更加均衡协调。民营企业经营活力进一步释放,进出口比重由“十五”末的15.7%提高到25.2%。一般贸易进出口快速增长,占比由41.4%提高到50.1%。中西部地区进出口增速显著高于东部地区和全国平均水平,占比由8.3%提高到9.9%。
市场多元化取得新进展。对欧盟、美国、日本、香港四个传统市场进出口比重由“十五”末的52.7%降至46.9%。对新兴市场进出口快速增长,占比提高,与“十五”末相比,对东盟由9.2%提高到9.8%,对金砖国家由4.9%提高到6.9%,对拉丁美洲由3.5%提高到6.2%,对非洲由2.8%提高到4.3%。同时,多双边和区域经贸合作进一步加强,成功签订和实施了一批自贸区协定。
外贸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增强,以政府宏观管理、中介组织服务协调、企业自主经营为特征的外贸运行机制基本形成。以出口退税、出口信用保险、贸易融资等为主要内容的外贸促进体系日趋完善。行政许可事项明显减少,许可证、配额、国营贸易等管理手段不断完善。建立健全了大宗商品进口协调机制和报告制度,成功开展了部分重点商品进口联合谈判。
(二)重要作用。
“十一五”期间,外贸发展有力地推动了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外贸进出口推动了我国企业参与国际竞争,提高了竞争力。外贸在扩大就业、增加财政收入、缓解资源约束、推动技术进步及产业升级、扩大国际影响力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增强。据测算,外贸直接带动就业超过8000万人,其中60%来自于农村转移劳动力。2010年与外贸直接相关的海关税收达1.25万亿元人民币。石油、铁矿石、铜的年进口量均占国内年消费总量的50%以上。每年大宗农产品进口相当于节约了5亿亩耕地。5年累计进口高新技术产品1.6万亿美元,有力地推动了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中国制造”增加了全球消费者福利,“中国市场”带动了相关国家的经济发展。
“十一五”期间,我国外贸发展取得了重大成就,但依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为:企业研发、设计、营销和服务等核心竞争力不强,参与国际分工深度不够。出口产品质量、档次、附加值有待进一步提高,自有品牌和知识产权产品出口比重不高。参与制定国际规则标准和价格谈判能力较弱,行业自律水平有待提高。贸易平衡的国别结构矛盾仍较突出,外贸发展的国际市场和国内区域布局需要进一步完善,传统外贸发展方式与资源能源供应和环境承载能力的矛盾比较突出,外贸增长质量和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稳定外贸增长的政策、舆论、公平竞争与体制机制环境有待继续优化。
二、外贸发展的新形势
“十二五”期间仍是我国外贸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同时面临的形势更加严峻复杂,保持平稳发展的难度增大。
(一)面临挑战。
从国际看,一是世界经济增速放缓。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深远,世界经济增长的不确定、不稳定因素增加。主要经济体受债务危机困扰,经济持续低迷,需求相对疲软,一段时期内世界经济难以恢复快速增长。二是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多哈回合谈判久拖不决,主要大国将精力转向区域贸易安排,各国自顾倾向增强,国际贸易摩擦进入高发期。针对我国的“两反一保”案件数量和涉案金额居高不下,各种技术性壁垒层出不穷。三是主要货币汇率和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加剧。国际货币体系处于变动调整之中,主要经济体走势不稳,汇率大幅波动;国际地缘政治动荡,市场缺乏稳定供应预期,大宗商品价格高位震荡。四是我与不同类型国家的竞争加剧。随着我产业升级和其他发展中国家承接国际产业转移,我与发达国家在技术和资本密集型产业开始正面竞争,与发展中国家在传统劳动密集型产业竞争加剧。
从国内看,一是经营成本进入全面上升期。受人口结构变化、需求快速增长、节能减排和环保要求趋严等多种因素影响,我国劳动力、原材料、能源、土地、环境等要素面临成本上升和供应趋紧的双重压力。二是外贸结构调整难度加大。面临成本优势不断减弱、外需增长放缓的形势,大量传统产业和中小企业缺乏必要的资金、技术、人才积累,风险承受能力较弱,处于生存发展与结构调整的两难境地。三是外贸企业创新能力和意愿与发达国家企业差距明显。我国总体上仍处于全球价值链分工的低端环节,大部分外贸企业在技术创新、标准制订、营销网络和资源整合能力等方面与贸易强国企业还有较大差距。企业培育自有知识产权的意识和积极性有待提高。
(二)发展机遇。
从国际看,一是经济全球化仍将深入发展。改革全球经济治理机制呼声强烈,我参与全球经济治理的话语权增强。贸易自由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继续推进,双边和区域自由贸易协定数量不断增加。一些国家与我国商签自贸协定意愿增强。国际产业转移从加工制造环节向产业链两端延伸,为我延伸产业链条、优化要素配置带来机遇。二是全球贸易量继续扩大。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经济有望保持较快发展,为我开拓市场提供新的支撑。信息技术的成熟与应用显著降低交易成本,为世界贸易增添新的活力。三是产业内贸易进一步增长。科技创新孕育新兴产业,加快产业升级,促进国际分工深化,推动产业内贸易发展,扩大国际贸易空间。四是低碳经济带来新贸易机会。各国更加重视低碳环保,为节能环保产品提供广阔市场,我国部分新能源产业开始具备比较强的竞争力,发展前景广阔。
从国内看,一是出口产业综合优势仍然存在。我国产业体系日益完备,具有较强的产业配套能力;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劳动力素质不断提高,科技创新日益深化,出口产业综合优势进一步增强。二是新的外贸增长点不断涌现。产业结构升级、城镇化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带动各类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进口增长。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带动相关产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出口基地产业集聚功能增强,电子商务等新型贸易方式蓬勃发展,专业市场开展对外贸易,都将为外贸增长提供新的增长点。三是中西部和沿边地区外贸增长势头强劲。国家加快中西部开发,提升沿边开放水平,中西部地区和沿边地区贸易投资环境进一步改善,吸引投资和产业转移能力增强,进出口具备了更快发展的基础和条件。
三、外贸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面对国内外新形势,“十二五”期间外贸发展必须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确立总揽全局的发展原则,制定务实进取的发展目标,采取切实有效的保障措施,推动外贸发展实现新的跨越。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为主线,以“稳增长、调结构、促平衡”为重点,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提高外贸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增强外贸发展的协调性和可持续性,巩固贸易大国地位,推动贸易强国进程,努力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二)基本原则。
协调均衡。推动进出口平衡发展、外贸与内贸有效互补、东部与中西部协调发展,强化服务贸易对提升外贸整体效益的贡献,增强外贸与外资、外经的互动发展,促进各类企业发挥各自优势,提高外贸协调发展能力。
循序渐进。在积极推动新兴出口产业发展的同时,继续发挥传统出口产业对解决就业、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稳步推动出口产业在国内不同地区的梯度转移和合理分布。在保持一定增长速度的基础上,加快推动外贸转型升级。
互利共赢。在稳定和拓展外需的同时,实施积极主动的进口战略。妥善处理贸易摩擦,实现贸易伙伴的多赢和双赢。主动参与国际经济贸易治理结构的调整,充分考虑不同发展水平贸易伙伴的利益,提升我国对国际市场的影响力和制定国际经贸规则的话语权。
(三)发展目标。
稳增长促平衡取得实质进展。进出口平稳增长,总额年均增长10%左右,到2015年达到约4.8万亿美元。贸易平衡状况继续改善。
进出口商品结构进一步优化。机电产品进出口年均增长10%左右,总额到2015年达到2.5万亿美元左右。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附加值进一步提高。自有品牌和知识产权产品、大型成套设备出口比重显著提高。先进技术、关键零部件、国内短缺资源和节能环保产品进口比重进一步提高。消费品进口适度扩大。
发展空间布局更加完善。对欧、美、日、港等传统市场进出口平稳增长,比重稳中有降。对新兴经济体、发展中国家等其他市场进出口较快增长,到2015年,占全国外贸比重力争提高5个百分点左右,达到58%。东部地区发展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中西部地区发展速度加快,到2015年,中西部地区占全国外贸比重力争提高5个百分点,达到15%。
国际竞争力明显增强。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竞争新优势加快形成,贸易渠道控制力明显增强。在优势产业中形成一批具有全球资源整合能力的跨国企业。
四、外贸发展的主要任务
“十二五”期间,要坚持在稳定增长的同时优化外贸结构,促进贸易平衡,实现外贸可持续发展。
(一)稳定外贸增长。
提高对稳定外需的认识。发展对外贸易、参与国际分工,对我国经济发展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我国经济中面向国际市场的产能还比较大,必须把扩大内需与稳定外需结合起来,把稳定外贸增长和保持国际市场份额结合起来,努力克服外部环境变化的不利影响,在严峻复杂的形势中积极寻求有利的发展契机,保持进出口稳定增长。
改善外贸发展的环境。保持出口退税、贸易融资和出口信用保险等外贸政策的基本稳定,稳定政策预期,增强企业信心。规范外贸经营秩序,保护企业合法权益。进一步改善通关、结算环境,加强进出口环节的收费监管,清理并逐步取消进出口环节的不合理限制。
培育外贸新竞争优势。支持企业引进技术和自主创新相结合,提高产品技术含量。支持企业开展境外商标注册,使用自有品牌,培育国际品牌。支持企业建立自主营销网络,将贸易链延伸到境外批发和零售终端,增强渠道控制力,提高贸易附加值。完善产品技术和质量标准,逐步建立重点出口产品质量追溯体系。鼓励企业开展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产品认证,积极参与各类国际标准、技术标准的制定。
(二)调整贸易结构。
优化出口产业和商品结构。深入实施科技兴贸战略,鼓励企业自主创新,促进先进技术向生产成果转化,推动传统产业升级。大力发展新兴出口产业,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国际化。扩大技术和资金密集型的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和节能环保产品出口。鼓励自有品牌、自有知识产权和高附加值产品出口。提高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质量、档次和附加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产品出口。
优化经营主体结构。做强大企业,扶持中小企业发展。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向产业链两端延伸,开展国际化经营,培育一批具有全球资源整合能力的跨国企业。支持中小企业开展专业化经营。引导上下游生产企业之间、生产企业与流通企业之间加强协作与整合,提高整体竞争力。强化政府为企业服务功能,营造国营、民营、外资等各类企业平等参与、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体制环境。
优化贸易方式结构。做强一般贸易,逐步扩大一般贸易比重。提升加工贸易,引导加工贸易从沿海向内陆地区转移和向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集中,鼓励加工贸易企业延伸产业链、增值链,提高本地增值、本地配套比重。发展其他贸易,重点鼓励边境地区发挥自身区位、资源、政策优势,发展有比较优势的特色产业,推动边境贸易快速发展。
(三)促进贸易平衡。
进一步扩大进口规模。推动发达国家放宽对我高技术产品出口管制,扩大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进口,促进国内技术创新。扩大国内短缺的能源、资源和原材料的进口,保障市场供应。适度扩大消费品进口,带动居民消费结构升级。
增强进口的主动权。加强政策引导和行业协调,鼓励企业构建全球采购网络,向全球供应链上游延伸。协调大宗农产品、能源产品、矿产品进口,规范进口秩序,提高议价能力。鼓励企业通过多种方式介入国际市场能源资源、大宗农产品定价体系,提升价格话语权。
完善进口促进体系。培育若干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建设一批进口促进平台。鼓励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等知名展会拓展进口功能。加强多双边交流合作,支持与我国贸易逆差较大的国家和地区来华举办商品展览会、洽谈会。鼓励行业和企业赴境外开展贸易促进活动。鼓励自最不发达国家进口,促进自与我贸易逆差较大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进口。
(四)优化空间布局。
优化国际市场布局。按照政策引导、市场主导、协调推进、重点突破的原则,在巩固传统市场的同时,大力开拓新兴市场,培育周边市场。综合考虑资源储量、人口规模、市场份额、战略地位等因素,选择若干个发展中国家市场进行重点开拓。加快实施自贸区战略,扩大自贸区伙伴市场规模。
优化国内区域布局。加强国内区域间的协调合作,在鼓励沿海地区发展高端产业、发展高增值环节和总部经济的同时,合理有序将劳动密集型传统产业、加工制造环节向中西部地区转移,加快中西部地区发展。加快重点口岸、边境城市、边境经济合作区建设,扩大与周边地区的经贸往来。
(五)推进基地、平台和网络建设。
建设转型升级基地。依托现有产业集聚区和各类开发区,培育一批农产品、轻工、纺织服装、医药、五金建材、新型材料、专业化工、机床、工程机械等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继续推进国家科技兴贸创新基地和国家汽车及零部件、船舶出口基地建设。以产品创新、质量提升、品牌培育等为重点,支持基地建设研发设计、试验检测、国际营销等公共服务平台,提升基地内企业技术创新、质量管理和市场开拓水平,增强各类基地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和影响力。
建设国际商务平台。培育一批技术强、服务优、信誉好的重点外贸电子商务平台,提高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开展对外贸易的能力。支持国内有影响的专业市场拓展外贸综合服务功能,积极开展国际贸易,形成一批优势明显、特色突出、服务优质的外贸与内贸相结合的重点专业市场。打造一批有较强影响力的境内外国际经贸展会,形成布局合理、重点突出、专业门类齐全、具有品牌效应的重点经贸展会网络,支持北京、天津、上海、广州建设全球会展业高地。
建设国际营销网络。鼓励有条件的行业组织和优势企业“走出去”,利用一批基础好、潜力大的批发市场、零售店、专卖店,打造自有营销渠道,促进自有品牌出口。结合出口市场格局和需求特点,重点选择一批境外展示营销中心,以优势行业出口商品为依托,着力完善贸易促进和终端市场营销功能,深度开拓国际市场,增强国际竞争力。
(六)推动“走出去”带动贸易。
推动“走出去”带动出口。鼓励轻工、纺织、服装、家电、一般装备制造等国内技术成熟、国际市场需求大的行业生产能力向目标市场转移,带动零部件和中间产品出口。支持具备实力的外贸企业、大型流通企业、中华老字号企业在境外投资建设批发市场、贸易中心,扩大中国产品在当地市场的销售。鼓励承接境外承包工程,带动国内原材料、设备等产品出口和中国技术、标准“走出去”。
推动“走出去”带动进口。支持国内企业“走出去”,与有关国家(地区)开展能源矿产、农业开发、海洋资源等方面互利合作,建立稳定的境外能源资源供应渠道。鼓励在产地开展能源资源产品的初级加工后再进口,带动当地就业,改善与有关国家(地区)的贸易结构和经贸关系。
推动“走出去”提升竞争力。鼓励企业通过并购、重组、战略合作等形式,整合国内外优质要素。稳步推进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拓宽国际投资合作途径。鼓励国内金融机构、会计师、律师事务所等服务机构“走出去”,为开拓国际市场提供优质服务,提高中国企业的软实力和综合竞争力。
五、外贸发展的保障措施
外贸稳定增长、调整结构、促进平衡,任重道远,需要各部门密切配合、综合施策,创新体制机制和完善政策措施。
(一)完善外贸管理体制和政策。
完善适应开放型经济要求、有利于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的外贸管理体制机制。制订宽严适度的原产地规则,完善原产地认证管理体系。改进许可证管理,加强贸易统计监测功能。运用技术性措施引导并促进企业加强质量管理和诚信自律。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鼓励地理标志和农产品商标权利人海外注册和维权,扩大多双边知识产权领域交流与合作。加强政策引导,提升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促进我国出口产业升级。采取积极措施,鼓励企业通过“走出去”带动进出口。加强检验检疫工作,依照国际通行原则,着力保障进出口商品安全、卫生、环保。加强大宗商品进出口协调和管理,规范重要、敏感商品进出口秩序,遏制不正当竞争。加强“两用”物项和技术的出口管制,维护国家安全,履行国际防扩散义务。积极推进商会体制机制改革,加强行业自律和协调,充分发挥行业中介组织作用。推动国内交易规则与国际接轨,探索建立内外贸协调发展的体制机制。研究制定外贸质量和效益评价指标,改革和完善外贸考核和评价体系。
(二)完善涉外财政税收政策。
适应世贸组织规则,建立和完善财政支持外贸发展的体制机制。提供公共服务,对出口商品结构优化和转型升级给予支持;对开拓国际市场、发展品牌、产品国外认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和制订行业标准等给予扶持。保持出口退税政策稳定,完善出口退税机制,及时、准确退税。研究推动出口退税分担机制改革,进一步优化进口关税结构。根据国内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降低部分能源原材料、关键零部件、先进技术设备的进口关税,适当降低部分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生活用品进口关税。继续落实对来自最不发达国家部分商品进口零关税待遇,加快降税进程,进一步扩大零关税商品范围。
(三)完善涉外金融政策。
完善与贸易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全方位金融政策支持体系。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开展进出口信贷业务,灵活运用票据贴现、押汇贷款、对外担保等方式,拓宽进出口企业融资渠道。进一步简化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程序和方式,便利重点产业和企业出口和先进技术进口。支持融资性担保机构扩大中小企业进出口融资担保业务,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难。鼓励融资租赁公司扩大设备进出口租赁业务。研究出台贸易融资封闭贷款管理办法,解决综合授信信用评级较低的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充分发挥出口信用保险的政策导向作用,支持大型成套设备等资本性货物出口,鼓励中小企业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发展政策性进口信用保险业务,支持重要原材料和关键技术设备的进口。进一步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扩大人民币在跨境贸易和投资中的使用。积极推进贸易收付汇管理制度改革。鼓励国内有条件的金融机构逐步完善海外网点布局,为我国企业“走出去”和开拓新兴市场提供更为便捷、可靠的金融服务。
(四)完善外贸法律法规体系。
坚持外贸法制化管理和依法行政。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为基础,坚持对外经贸政策的统一性,加强各部门在制定和实施涉及外贸政策、法规方面的协调。健全和完善与外贸有关的投资合作、知识产权、环境与气候、贸易调查、贸易救济、贸易促进、信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各项外经贸立法之间的衔接和协调,促进外贸和利用外资、“走出去”互动共促。适时完成《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修订工作。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综合运用外贸、通关、检验检疫、外汇、金融、税务、科技、环保、知识产权保护、劳动保障等领域政府监管职能和中介组织资源,积极探索建立外贸信用体系,整顿和规范经营秩序,促进外贸健康发展。
(五)加强贸易摩擦应对工作。
营造公平竞争的外贸环境。健全和完善商务部、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商协会和企业“四体联动”贸易摩擦应对机制,统筹运用各种有效手段和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提高贸易摩擦应对能力。加强贸易摩擦预警机制建设,完善全口径进出口监测体系。加强产业损害预警体系建设,完善产业安全数据库,充分发挥产业损害预警机制作用。探索建立相关机制,鼓励遭受进口冲击的国内产业调整结构,提升竞争力。扩大和深化与主要贸易伙伴间的贸易救济合作机制,化解和减少贸易摩擦。充分运用多双边政府间磋商和行业间对话机制,推动业界合作,有效抑制贸易摩擦升级和蔓延。积极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加强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依法落实进出口产品有关企业的主体责任。加大规则谈判参与力度,构建公平规则环境。遵循国际贸易通行规则,运用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贸易救济措施,维护国内产业安全,保护企业公平竞争及合法权益。支持企业积极应对国外反垄断诉讼,依法处理外贸领域垄断行为。
(六)加强多边双边经贸合作。
认真履行世贸组织成员承诺,积极参与国际贸易规则制定,推动多哈回合谈判早日达成全面、平衡的结果。利用好多边贸易体制及二十国集团等平台,努力遏制各种形式的贸易保护主义,促进国际经济秩序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加快与有关国家的自贸区谈判。充分利用各种层次的区域经济合作机制发展与相关国家、地区贸易。发挥政府间磋商和业界对话等机制的作用,与主要贸易伙伴加强相关政策协调,照顾彼此关切。积极推进与周边国家经贸合作,在条件成熟时设立跨境经济合作区,促进对周边国家经贸关系和谐发展。加强内地与香港、澳门经贸交流,继续实施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保障供港澳农副产品稳定供应和质量安全。深化粤港澳区域经济合作,支持香港巩固和提升国际金融、贸易、航运中心地位,支持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化发展,发挥其中国与葡语国家经贸合作服务平台作用。深化两岸经济合作,落实《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推进后续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等单项协议的商谈;发挥海峡西岸经济区在两岸交流合作中的先行先试作用,促进双向投资;加强新兴产业、金融等现代服务业合作,推动两岸贸易健康发展。
(七)提高对外贸易便利化水平。
引导和推动政府管理部门实现信息联网及共享,为进出口企业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公共信息服务,保障国际贸易供应链安全。加强对出口退税、出口信贷、出口信保、加工贸易等方面政策的宣传。稳步推进与原产地认证相关的贸易便利化进程。继续推进“大通关”、地方电子口岸、中国电子检验检疫建设,推行进出口货物电子监管、直通放行、绿色通道等便利化措施。完善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优化通关环境,提高通关效率。加强检验监管体系建设,丰富检验监管模式和手段,完善进出口商品法定检验监督管理制度。争取在具备条件的边境口岸尽快实施“一站式”通关。加强进出口收费监管,减轻企业通关负担。简化商务人员出入境审批程序。
(八)加强外贸人才培养工作。
重视外贸人才建设。以市场为导向,创新人才管理体制和服务体系,营造良好的外贸人才发展环境。适应人口素质和结构变化,建立健全政府调控、市场配置、企业自主用人、人尽其才的体制机制。加强开放型外贸人才资源开发,高度重视外贸职业教育,促进多元化投入。鼓励外贸企业提高人力资本投资比重,支持员工踊跃参加学习培训,提高满足企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需要的技能。大力培养国际商务人才,加快培养多双边外贸谈判人才。加强官、产、学、研合作,发挥社会智库在外贸发展重大问题及决策上的参与和咨询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