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拱墅区教育局关于2021年上半年 初级中学教师、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第二批次受理决定公告(一)

发布日期: 2021-06-25 10:26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经网上报名、材料核验,以下申请人(名单见附件)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及《<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第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予以受理。

杭州市拱墅区教育局将依法在15个工作日内(不含公示期、专家评审工作日)作出准予或不予此项行政许可的决定。

认定结果将通过杭州拱墅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gongshu.gov.cn/)公告,公告时间在7月9日左右,请及时查看,了解申请情况。

附件:杭州市拱墅区教育局初级中学教师、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受理名单

杭州市拱墅区教育局

2021年6月25日

名单附件.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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