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06-21 16:24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政令(2018)372号)第12条规定,现将《拱墅区转型升级产业基金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向广大公众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从2021年6月22日至7月22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发至邮箱:792276294@qq.com,联系人:拱墅区财政局娄欣欣,联系电话: 88355320。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21日
调查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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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政令(2018)372号)第12条规定,现将《拱墅区转型升级产业基金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向广大公众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从2021年6月22日至7月22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发至邮箱:792276294@qq.com,联系人:拱墅区财政局娄欣欣,联系电话: 88355320。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