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05-20 10:39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为确保公众对规范性文件后评估的参与,广泛吸收社会各界对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扬民主,增加工作透明度,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的实施质量,根据《杭州市拱墅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办法》,现就《拱墅区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与管理实施意见》(拱政办发〔2018〕41号)的实施情况,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请提出意见的单位和个人,于2021年6月1日前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将意见反馈拱墅区城管局市容环卫科。联系电话:87317198,传真:87317198,电子邮箱:hjt123456202105@163.com。
杭州市拱墅区城市管理局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