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05-18 17:16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为确保公众对规范性文件后评估的参与,广泛吸收社会各界对教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扬民主,增加工作透明度,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的实施质量,根据《杭州市拱墅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办法》,现就《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拱墅区民办幼儿园设立与审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拱政办发〔2014〕19号)的实施情况,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请提出意见的单位和个人,于2021年5月28日前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将意见反馈拱墅区教育局办公室。联系电话:58237987,传真:88259991,电子邮箱:gsjyjbgs@163.com。
杭州市拱墅区教育局办公室
2021年5月18日
调查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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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公众对规范性文件后评估的参与,广泛吸收社会各界对教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扬民主,增加工作透明度,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的实施质量,根据《杭州市拱墅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办法》,现就《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拱墅区民办幼儿园设立与审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拱政办发〔2014〕19号)的实施情况,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请提出意见的单位和个人,于2021年5月28日前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将意见反馈拱墅区教育局办公室。联系电话:58237987,传真:88259991,电子邮箱:gsjyjbgs@163.com。
杭州市拱墅区教育局办公室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