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743485379C/2021-2238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拱墅分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备注/文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生成日期 2021-03-01 发布日期 2021-03-01
附件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拱墅分局关于2021年1月2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拟批准项目)

发布日期: 2021-03-01 17:16:15 点击率: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2021年1月26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拱墅分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月27日-2021年2月2日(5个工作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 5500 万份报纸建设项目

杭州市拱墅区临半路 117 -1 号 2 幢

新华通讯社浙江分社印务有限公司

杭州忠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新华通讯社浙江分社印务有限公司租用杭州金丽塑料制品厂位于杭州市拱墅区临半路 117-1 号的 2 幢闲置厂房进行建设,主要从事报刊、杂志、图书、挂历、画册、包装物等的印刷,项目实施后将形成年产 5500 万份报纸。

为了解该项目运营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周边住户和单位对该项目的认可度,我单位在项目所在地、半山街道、半山街道石塘社区进行了公众调查,主要以张贴环境信息的形式征求意见。环境信息公告于 2020 年 12 月 14 日~2020 年 12 月 25 日在项目所在地、半山街道、半山街道石塘社区公示栏张贴了 10 个工作日。本项目 2020 年 12 月 14 日~2020 年 12 月 25 日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公示了 10 个工作日,公示网址为:   http://hzgs.zjzwfw.gov.cn/art/2020/12/11/art_1460341_7470.html,公众调查结论:公示期间未接到任何涉及该项目建设的来电、来访、来信等反映。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一、水污染物: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排放标准后委托杭州市拱墅区城市管理综合监督中心集中收集定期清运至杭州七格污水处理厂,经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 A 标准后排放

二、大气污染物: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后 15 米高空排放

三、固体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噪声:1、合理布置设备位置2、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和维护3、减震降噪措施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联系电话:56667107(综合受理(一区))       传真:56667108

邮箱:gshbglk@126.com

通讯地址:杭州市拱墅区绍兴路555号,拱墅区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1楼综合受理(一区)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拱墅分局


环境保护
环境保护
建设项目审批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拱墅分局关于2021年1月2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拟批准项目)

索引号

743485379C/2021-22382

文号

公布日期

2021-03-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生态环境拱墅分局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2021年1月26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拱墅分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月27日-2021年2月2日(5个工作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 5500 万份报纸建设项目

杭州市拱墅区临半路 117 -1 号 2 幢

新华通讯社浙江分社印务有限公司

杭州忠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新华通讯社浙江分社印务有限公司租用杭州金丽塑料制品厂位于杭州市拱墅区临半路 117-1 号的 2 幢闲置厂房进行建设,主要从事报刊、杂志、图书、挂历、画册、包装物等的印刷,项目实施后将形成年产 5500 万份报纸。

为了解该项目运营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周边住户和单位对该项目的认可度,我单位在项目所在地、半山街道、半山街道石塘社区进行了公众调查,主要以张贴环境信息的形式征求意见。环境信息公告于 2020 年 12 月 14 日~2020 年 12 月 25 日在项目所在地、半山街道、半山街道石塘社区公示栏张贴了 10 个工作日。本项目 2020 年 12 月 14 日~2020 年 12 月 25 日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公示了 10 个工作日,公示网址为:   http://hzgs.zjzwfw.gov.cn/art/2020/12/11/art_1460341_7470.html,公众调查结论:公示期间未接到任何涉及该项目建设的来电、来访、来信等反映。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一、水污染物: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排放标准后委托杭州市拱墅区城市管理综合监督中心集中收集定期清运至杭州七格污水处理厂,经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 A 标准后排放

二、大气污染物: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后 15 米高空排放

三、固体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噪声:1、合理布置设备位置2、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和维护3、减震降噪措施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联系电话:56667107(综合受理(一区))       传真:56667108

邮箱:gshbglk@126.com

通讯地址:杭州市拱墅区绍兴路555号,拱墅区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1楼综合受理(一区)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拱墅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