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喜讯:我院被省委省政府评为浙江省文明单位
作者:综合办公室
来源: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1-02-07 14:07:31
2021年1月,我院被浙江省委、省政府授予浙江省文明单位称号。2月8日下午,我院在新闻发布厅举行“浙江省文明单位”授牌仪式,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凌智出席活动并为我院授牌。
近年来,我院始终秉持“文化育人、文化兴院”理念,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明创建,不断增强队伍核心战斗力,推动法院整体工作取得新发展。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夯实创建基础,始终把精神文明建设作为践行司法文明的重要抓手,对标对表,不断向浙江省文明单位靠拢。二是勇担职责使命,助推创建实效,结合创建活动,认真履行司法职能,科学规范内部管理,有效服务党委中心工作。三是深化教育引领,激发创建动力,持续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引导广大干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四是丰富文体活动,增强创建活力,将文化建设作为树立法院良好形象、实现司法公正、凝聚下法精神的基础性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范围。五是突出社会贡献,提升创建张力,牢固树立奉献意识,主动参与文明下城、文明杭州创建活动。六是加强联防联控,共克疫情难关,根据形势变化部署疫情防控与执法办案工作,做到见事早、动作快、措施实、效果好,有力保障了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统筹发展。
主办单位:中共杭州市拱墅区委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12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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