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民代理手续
公民代理手续的办理及相关说明
一、委托当事人的近亲属作为诉讼代理人,须填写表1、2、3、4,并提交受委托人身份证件和与委托人有近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
二、委托工作人员作为诉讼代理人,须填写表1,并提交与当事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及社保缴纳证明;
三、委托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作为诉讼代理人,须填写表1、2、3、5,并提交受委托人身份证件、推荐材料和当事人属于该社区、单位的证明材料等法律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节选)
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第五十九条 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节选)
第八十五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与当事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亲属,可以当事人近亲属的名义作为诉讼代理人。
第八十六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与当事人有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职工,可以当事人工作人员的名义作为诉讼代理人。
第八十八条 诉讼代理人除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提交授权委托书外,还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关材料:
(一)律师应当提交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证明材料;
(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提交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基层法律服务所出具的介绍信以及当事人一方位于本辖区内的证明材料;
(三)当事人的近亲属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和与委托人有近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
(四)当事人的工作人员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和与当事人有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材料;
(五)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推荐的公民应当提交身份证件、推荐材料和当事人属于该社区、单位的证明材料;
(六)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和符合本解释第八十七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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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确保当事人签名真实有效的承诺书.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