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250033-2/2021-2249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民政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备注/文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生成日期 2021-12-08 发布日期 2021-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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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墅区民政局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 2021-12-08 17:03:56 点击率:

为了认真做好我区养老机构应对突发事件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拱墅区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本预案适用于我区养老机构内突发公共事件所导致人员伤亡、健康危害的所有应急救援工作。

一、指导思想

围绕“零事故、无伤亡、保平安”的目标,坚持“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方针,尽一切努力杜绝或减少养老机构安全隐患等突发事件的发生,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各项权益。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老年人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的原则;

(二)坚持属地管理,协同负责的原则;

(三)坚持预防为主,积极处置和及时、合法、公正处理的原则。

三、工作目标

(一)通过对养老机构工作人员、服务对象进行安全、自救自护教育,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切实提高服务人员和老人的安全防护意识与能力。

(二)完善风险防范制度及重大安全事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定时定期对养老机构进行安全巡查,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理,确保养老机构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事故应急预案

(一)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养老机构内发生火灾事故时,应采取如下措施:

1、立即向119消防指挥中心报警,并迅速报告属地街道及区民政局。

2、迅速切断有关电源,隔离或搬运易燃易爆物品。

3、迅速抢救受伤人员和疏散危险区人员,撤离到安全区域。视情送医救助及通知家属。

4、迅速组织人员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

5、在进行灭火的同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火势蔓延。

6、查明事故原因,制订和完善防范措施,并形成文字汇报材料上报属地街道及区民政局。

(二)食物中毒事故应急预案

一旦发现食物中毒现象,立即采取如下措施:

1、发现老人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时,应迅速送医院诊治,必要时及时通知家属。

2、迅速向属地街道及区市场监管局、区卫健局、区民政局报告。

3、做好所食用食物取样工作,以备市场监管部门检验。如是食用养老机构外食物所致,也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取样。

4、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名单,并检查在院人员的身体状况。

5、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6、查明事故原因,制订和完善防范措施,并形成文字汇报材料上报。

(三)触电事故应急预案

如发生触电事故,应立即采取如下措施:

1、发现有人触电应马上赶到现场并切断电源。

2、在未切断电源之前,切不可用人体接触伤者,应用绝缘的物体挑开线头。

3、立即进行人工急救,并通知医务人员马上进行抢救或送医院急救。

4、及时通知家属。

5、查明事故原因,制订和完善防范措施,并形成文字汇报材料上报。

(四)治安案件应急预案

1、发现老年人之间或者老年人与养老机构以外的人员发生争吵、斗殴等现象要及时制止。如有养老机构以外的人员介入,应先将外来人员劝离养老机构。如事态严重及时报110处理。

2、制止原则:保护老年人的生命和身体安全;劝阻双方住手、住口;将争吵或斗殴的双方或一方劝离现场;有伤员则先送伤员去医院救治。

3、迅速报告属地街道和区民政局,由街道指派相关人员协助调解。必要时及时告知家属。

4、工作人员在制止争吵、斗殴时,切记不能动粗,不允许恶言相劝。

5、养老机构负责保存监控记录,查清事件原因并记录,必要时通知家属协助处理。

6、治安事件处理结论及时保留存档,并报送属地街道和区民政局。

(五)老人突发疾病应急预案

1、第一时间赶到病人所在现场,判断老年人的实时状态,立即采取有效的救护和保护措施,避免老年人受到二次伤害。

2、立即通知医务人员赶赴现场。

3、若情况危急速打急救电话120。

4、尽快通知老年人的家属,同时做好其他老人的思想稳定工作。

5、查明事故原因并形成文字材料,上报属地街道和区民政局。

(六)其他事故应急预案

1、如发生身体受到意外伤害时,应及时送伤害者到医院诊治。

2、保护好现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3、及时属地街道报告。

4、通知受伤害者的家属,妥善处理事故。

5、迅速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并做好有关记录和汇报材料上报区民政局。

五、主要处置措施

(一)养老机构内发生突发事件后,应立即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二)事故发生30分钟以内及时向属地街道办事处、区民政局及有关部门报告情况,并做好稳定工作。

(三)及时成立事件调查小组,确定专人组织调查,保留第一手资料(原始记录、照片、监控图像等),保护现场或保留物样,不擅自为事故定性。写出事故报告,分别报送街道、区民政局及相关部门。

(四)召开老年人以及相关人员会议,通报事件经过,并进行安全再教育。稳定老年人情绪,做好事故后稳定和秩序维护工作。

(五)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各自岗位,要加倍安排夜间的值班人员,进行夜间巡查;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发布误导信息,共同做好维护稳定工作。

(六)认真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责任以及所产生的后果,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和制度及措施漏洞,进行必要的整改和完善,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六、事故处置小组

区民政局成立养老机构应急处置工作小组,负责预防和处置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工作。由区民政局局长任组长,业务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具体工作由社会福利和养老科、办公室负责。各街道和养老机构要成立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小组,明确工作职责。

七、本应急预案自发文之日起生效。

应急管理
应急管理
应急预案
拱墅区民政局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索引号

00250033-2/2021-22492

文号

公布日期

2021-12-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民政局

为了认真做好我区养老机构应对突发事件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拱墅区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本预案适用于我区养老机构内突发公共事件所导致人员伤亡、健康危害的所有应急救援工作。

一、指导思想

围绕“零事故、无伤亡、保平安”的目标,坚持“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方针,尽一切努力杜绝或减少养老机构安全隐患等突发事件的发生,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各项权益。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老年人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的原则;

(二)坚持属地管理,协同负责的原则;

(三)坚持预防为主,积极处置和及时、合法、公正处理的原则。

三、工作目标

(一)通过对养老机构工作人员、服务对象进行安全、自救自护教育,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切实提高服务人员和老人的安全防护意识与能力。

(二)完善风险防范制度及重大安全事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定时定期对养老机构进行安全巡查,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理,确保养老机构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事故应急预案

(一)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养老机构内发生火灾事故时,应采取如下措施:

1、立即向119消防指挥中心报警,并迅速报告属地街道及区民政局。

2、迅速切断有关电源,隔离或搬运易燃易爆物品。

3、迅速抢救受伤人员和疏散危险区人员,撤离到安全区域。视情送医救助及通知家属。

4、迅速组织人员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

5、在进行灭火的同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火势蔓延。

6、查明事故原因,制订和完善防范措施,并形成文字汇报材料上报属地街道及区民政局。

(二)食物中毒事故应急预案

一旦发现食物中毒现象,立即采取如下措施:

1、发现老人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时,应迅速送医院诊治,必要时及时通知家属。

2、迅速向属地街道及区市场监管局、区卫健局、区民政局报告。

3、做好所食用食物取样工作,以备市场监管部门检验。如是食用养老机构外食物所致,也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取样。

4、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名单,并检查在院人员的身体状况。

5、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6、查明事故原因,制订和完善防范措施,并形成文字汇报材料上报。

(三)触电事故应急预案

如发生触电事故,应立即采取如下措施:

1、发现有人触电应马上赶到现场并切断电源。

2、在未切断电源之前,切不可用人体接触伤者,应用绝缘的物体挑开线头。

3、立即进行人工急救,并通知医务人员马上进行抢救或送医院急救。

4、及时通知家属。

5、查明事故原因,制订和完善防范措施,并形成文字汇报材料上报。

(四)治安案件应急预案

1、发现老年人之间或者老年人与养老机构以外的人员发生争吵、斗殴等现象要及时制止。如有养老机构以外的人员介入,应先将外来人员劝离养老机构。如事态严重及时报110处理。

2、制止原则:保护老年人的生命和身体安全;劝阻双方住手、住口;将争吵或斗殴的双方或一方劝离现场;有伤员则先送伤员去医院救治。

3、迅速报告属地街道和区民政局,由街道指派相关人员协助调解。必要时及时告知家属。

4、工作人员在制止争吵、斗殴时,切记不能动粗,不允许恶言相劝。

5、养老机构负责保存监控记录,查清事件原因并记录,必要时通知家属协助处理。

6、治安事件处理结论及时保留存档,并报送属地街道和区民政局。

(五)老人突发疾病应急预案

1、第一时间赶到病人所在现场,判断老年人的实时状态,立即采取有效的救护和保护措施,避免老年人受到二次伤害。

2、立即通知医务人员赶赴现场。

3、若情况危急速打急救电话120。

4、尽快通知老年人的家属,同时做好其他老人的思想稳定工作。

5、查明事故原因并形成文字材料,上报属地街道和区民政局。

(六)其他事故应急预案

1、如发生身体受到意外伤害时,应及时送伤害者到医院诊治。

2、保护好现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3、及时属地街道报告。

4、通知受伤害者的家属,妥善处理事故。

5、迅速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并做好有关记录和汇报材料上报区民政局。

五、主要处置措施

(一)养老机构内发生突发事件后,应立即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二)事故发生30分钟以内及时向属地街道办事处、区民政局及有关部门报告情况,并做好稳定工作。

(三)及时成立事件调查小组,确定专人组织调查,保留第一手资料(原始记录、照片、监控图像等),保护现场或保留物样,不擅自为事故定性。写出事故报告,分别报送街道、区民政局及相关部门。

(四)召开老年人以及相关人员会议,通报事件经过,并进行安全再教育。稳定老年人情绪,做好事故后稳定和秩序维护工作。

(五)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各自岗位,要加倍安排夜间的值班人员,进行夜间巡查;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发布误导信息,共同做好维护稳定工作。

(六)认真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责任以及所产生的后果,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和制度及措施漏洞,进行必要的整改和完善,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六、事故处置小组

区民政局成立养老机构应急处置工作小组,负责预防和处置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工作。由区民政局局长任组长,业务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具体工作由社会福利和养老科、办公室负责。各街道和养老机构要成立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小组,明确工作职责。

七、本应急预案自发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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