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250007-6/2021-2270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城管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备注/文号 拱综法〔2021〕5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生成日期 2021-12-29 发布日期 2021-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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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墅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防汛防台抗雪防冻应急值班方案(修订版)

发布日期: 2021-12-29 11:20:02 点击率:

一、总体要求

(一)防汛防台抗雪防冻应急值班工作由拱墅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指挥,实行领导带班和工作人员值班相结合的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

(二)局属各单位按照工作职责和本方案要求,落实防汛防台、抗雪防冻值班负责人和值班人员,制订本单位防汛防台、抗雪防冻值班安排表,并报局应急办备案。

二、组织架构

成立拱墅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防汛防台(抗雪防冻)工作指挥部,总指挥:朱鸿刚;副总指挥:方翠艳、施韬、范敏芳、陈智军;指挥部成员: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局系统下属各中心、所、场、中队负责人。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应急办),具体负责全局系统的防汛防台(抗雪防冻)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范敏芳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应急办负责人兼任。

三、值班安排

(一)正常值班状态(无应急响应时的值班状态)

非应急值班期间,由应急办安排人员,落实24小时手机电话值班,做好值班期间的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等工作。

(二)应急值班状态

根据市城管局、区防指指令、气象部门预警或汛(台)情实际,确定值班等级,启动防汛防台、抗雪防冻应急响应。

启动应急响应后,相关部门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应根据响应等级,进入局指挥室(北大桥景苑路32号南一楼会议室)24小时在岗值班,通过防汛防台抗雪防冻上级部门指令、视频监控平台、各直属单位和养护作业单位巡查、数字城管信息采集、执法人员一线排查和热线受理、市民反映等途径了解信息,掌握河道水位、道路积水、台风影响和道路积雪等情况,组织一线应急处置人员,开展城市灾情处置工作。

1.Ⅳ级应急响应

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后,以两个部门为1组(一名科室负责人或副职和另一科室的一名科员)入驻指挥室值班,分管领导电话值班。工作日白天不安排轮班,由应急办落实值班值守;晚上及双休日、节假日按照值班表正常轮班。

同步各相关中心、中队、场所需在本部门落实值班人员、应急队伍、应急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2.Ⅲ级应急响应

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后,以四--五个部门为一组入驻指挥室值班,分管领导及局领导班子成员、调研员轮流带队值班;Ⅲ级应急响应期间,工作日、双休日、节假日按照排班表正常轮流值班。

同步各中队、中心、场所须安排1名中层和1名科员在本部门进行24小时值班,确保应急队伍和应急设备到岗到位,发现灾情及时处置。

3.Ⅱ级及Ⅰ级应急响应

启动Ⅱ级及以上应急响应后,全局所有部门落实24小时值班,每个部门需落实1名中层和2名普通干部值班,其他工作人员24小时应急待命;其中应急办、规划统筹科、环卫监管科、市容监管科、执法督察科、设施运管科、河道保护管理中心、河道建设中心、环卫保障中心、市容景观保障中心、市政设施保障中心、公用事业保障中心、绿化办的部门负责人入驻指挥室值班。局主要领导进驻指挥室带队值班,分管领导具体组织,其他局领导按党组分工和局长指示要求带领相关人员开展防灾减灾相关工作。

四、值班要求

(一)接到启动应急响应指令后,相关部门应安排值班人员,于30分钟内到达局指挥室,按各自职责展开值班工作。

(二)值班人员到岗和交接班,须在防汛防台值班登记表上进行登记;白班交接班时间为上午9:00点,晚班交班时间为18:00点。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随意脱岗、离岗;需要暂时离岗或换班,须报局值班领导同意。

(三)各值班部门要及时做好各种数据上报、文件下达工作,及时了解汛情、雨情、水情、雪情,对于上级部门、局领导、局指挥部交办的涉及到本部门的问题,要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落实。

五、值班保障

(一)后勤保障。值班人员就餐等后勤保障由应急办负责,相关费用由计财装备科进行保障。

(二)视频系统保障。规划统筹科负责应急视频会商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做好应急响应期间指挥系统及视频会商系统开启及运行保障工作;通过指挥平台系统及时掌握灾情和责任督办。

(三)应急队伍保障。市政、绿化、环卫、河道、亮灯、停车收费等应急队伍,接到应急响应指令后,进入值守(待命)状态,接受局指挥部统一指挥调度。


杭州市拱墅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7月21日


应急管理
应急管理
应急预案
拱墅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防汛防台抗雪防冻应急值班方案(修订版)

索引号

00250007-6/2021-22705

文号

拱综法〔2021〕5号

公布日期

2021-12-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城管局

一、总体要求

(一)防汛防台抗雪防冻应急值班工作由拱墅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指挥,实行领导带班和工作人员值班相结合的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

(二)局属各单位按照工作职责和本方案要求,落实防汛防台、抗雪防冻值班负责人和值班人员,制订本单位防汛防台、抗雪防冻值班安排表,并报局应急办备案。

二、组织架构

成立拱墅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防汛防台(抗雪防冻)工作指挥部,总指挥:朱鸿刚;副总指挥:方翠艳、施韬、范敏芳、陈智军;指挥部成员: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局系统下属各中心、所、场、中队负责人。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应急办),具体负责全局系统的防汛防台(抗雪防冻)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范敏芳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应急办负责人兼任。

三、值班安排

(一)正常值班状态(无应急响应时的值班状态)

非应急值班期间,由应急办安排人员,落实24小时手机电话值班,做好值班期间的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等工作。

(二)应急值班状态

根据市城管局、区防指指令、气象部门预警或汛(台)情实际,确定值班等级,启动防汛防台、抗雪防冻应急响应。

启动应急响应后,相关部门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应根据响应等级,进入局指挥室(北大桥景苑路32号南一楼会议室)24小时在岗值班,通过防汛防台抗雪防冻上级部门指令、视频监控平台、各直属单位和养护作业单位巡查、数字城管信息采集、执法人员一线排查和热线受理、市民反映等途径了解信息,掌握河道水位、道路积水、台风影响和道路积雪等情况,组织一线应急处置人员,开展城市灾情处置工作。

1.Ⅳ级应急响应

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后,以两个部门为1组(一名科室负责人或副职和另一科室的一名科员)入驻指挥室值班,分管领导电话值班。工作日白天不安排轮班,由应急办落实值班值守;晚上及双休日、节假日按照值班表正常轮班。

同步各相关中心、中队、场所需在本部门落实值班人员、应急队伍、应急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2.Ⅲ级应急响应

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后,以四--五个部门为一组入驻指挥室值班,分管领导及局领导班子成员、调研员轮流带队值班;Ⅲ级应急响应期间,工作日、双休日、节假日按照排班表正常轮流值班。

同步各中队、中心、场所须安排1名中层和1名科员在本部门进行24小时值班,确保应急队伍和应急设备到岗到位,发现灾情及时处置。

3.Ⅱ级及Ⅰ级应急响应

启动Ⅱ级及以上应急响应后,全局所有部门落实24小时值班,每个部门需落实1名中层和2名普通干部值班,其他工作人员24小时应急待命;其中应急办、规划统筹科、环卫监管科、市容监管科、执法督察科、设施运管科、河道保护管理中心、河道建设中心、环卫保障中心、市容景观保障中心、市政设施保障中心、公用事业保障中心、绿化办的部门负责人入驻指挥室值班。局主要领导进驻指挥室带队值班,分管领导具体组织,其他局领导按党组分工和局长指示要求带领相关人员开展防灾减灾相关工作。

四、值班要求

(一)接到启动应急响应指令后,相关部门应安排值班人员,于30分钟内到达局指挥室,按各自职责展开值班工作。

(二)值班人员到岗和交接班,须在防汛防台值班登记表上进行登记;白班交接班时间为上午9:00点,晚班交班时间为18:00点。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随意脱岗、离岗;需要暂时离岗或换班,须报局值班领导同意。

(三)各值班部门要及时做好各种数据上报、文件下达工作,及时了解汛情、雨情、水情、雪情,对于上级部门、局领导、局指挥部交办的涉及到本部门的问题,要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落实。

五、值班保障

(一)后勤保障。值班人员就餐等后勤保障由应急办负责,相关费用由计财装备科进行保障。

(二)视频系统保障。规划统筹科负责应急视频会商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做好应急响应期间指挥系统及视频会商系统开启及运行保障工作;通过指挥平台系统及时掌握灾情和责任督办。

(三)应急队伍保障。市政、绿化、环卫、河道、亮灯、停车收费等应急队伍,接到应急响应指令后,进入值守(待命)状态,接受局指挥部统一指挥调度。


杭州市拱墅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