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0250035-9/2021-2260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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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区人力社保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备注/文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生成日期 | 2021-12-20 | 发布日期 | 2021-12-20 |
附件 |
发布日期: 2021-12-20 11:49:50 点击率:
对登记失业的低保、低边家庭成员等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给予享受以下政策:
(一)公益性岗位补贴。鼓励各类社会力量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积极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除市就业补助资金按每人每月不低于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130%的标准外,区就业补助资金按每人每月不低于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40%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截至2021年11月,全区累计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16013人次,其中区补贴1219.60万元。
(二)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对办理灵活就业登记并以灵活就业形式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给予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费补贴。标准为: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2年的人员每人每月500元,低保、低边家庭成员每人每月400元,其他人员每人每月300元。2021年1-11月,全区累计发放灵活就业补贴8516人次,其中区补贴280.99万元。
(三)一次性临时生活补贴。失业登记满6个月的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中的人员,按6个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申请一次性临时生活补贴。2021年1-11月,全区已审核一次性临时生活补贴161人,享受金额106.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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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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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0035-9/2021-22607
文号
公布日期
2021-12-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人力社保局
对登记失业的低保、低边家庭成员等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给予享受以下政策:
(一)公益性岗位补贴。鼓励各类社会力量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积极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除市就业补助资金按每人每月不低于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130%的标准外,区就业补助资金按每人每月不低于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40%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截至2021年11月,全区累计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16013人次,其中区补贴1219.60万元。
(二)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对办理灵活就业登记并以灵活就业形式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给予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费补贴。标准为: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2年的人员每人每月500元,低保、低边家庭成员每人每月400元,其他人员每人每月300元。2021年1-11月,全区累计发放灵活就业补贴8516人次,其中区补贴280.99万元。
(三)一次性临时生活补贴。失业登记满6个月的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中的人员,按6个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申请一次性临时生活补贴。2021年1-11月,全区已审核一次性临时生活补贴161人,享受金额106.4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