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250050-0/2022-2289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卫健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备注/文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生成日期 2021-12-15 发布日期 2021-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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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及应对建议

发布日期: 2021-12-15 09:26:38 点击率:

一、风险预警

依据既往和近期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数据,综合运用专家会商法和风险矩阵法,开展12月份突发事件公共卫生风险评估。评估结果显示辖区2021年12月有2个需重点关注的公共卫生风险,即2个需重点关注的公共卫生风险,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和流行性感冒疫情。

二、防控措施

(一)针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对措施

1.做好疫情应急处置人员、物资和技术准备,一旦发现本地病例,快速开展密接和次密接追踪、筛查和管理,科学研判,果断开展重点范围内的人员核酸筛查和管控,防止疫情扩散。 

2.严格遵照《浙江省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工作规范》加强辖区集中隔离点规范管理,开展日常巡查和现场检查,实施工作人员闭环管理,严格落实换班制、个人防护、环境和污水消毒以及垃圾、物品消毒处理和包装转运等措施。

3.落实入境人员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拱墅人员闭环管理,按要求规范开展各环节核酸检测,严密排查密接及次密接并纳入隔离管理。对从萧山机场口岸入境,目的地是本市的人员,必须严格执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观察、7天日常健康监测管理以及7天健康跟踪随访。强化省外入境人员管理,从省外入境解除集中隔离后返回拱墅人员,务必落实“点对点”转运,做好人员闭环管理和健康监测。

4.加强冷链物品和加工售卖场所、医院、隔离点、核酸检测点等外环境监测,一旦发现阳性,及时规范处置。对隔离点、核酸检测点、第三方检测机构、医院实验室和发热门诊、冷链等重点行业人员加强培训与督导,提高个人防护意识和技能水平。做好重点岗位人员健康管理,全员全程接种疫苗,增加核酸检测频次,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若重点人群中出现疑似阳性,需快速开展流调溯源,严密排查密接和次密接,进行快速有效管控。

5.加强医疗机构发热门诊以及基层发热诊室管理,落实首诊负责制,提高疫情监测敏感性。规范开展预检分诊,强化发热患者流行病学史询问、信息报告、核酸检测和闭环管理。未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应严格按规定做好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转诊。强化院感防控,医护人员标准预防措施,加强就医、住院、探视、陪护等全过程防疫管理。

6.继续推进辖区人群新冠疫苗接种,无禁忌症人群“应接尽接”。重点推进3-11岁人群新冠疫苗接种、18岁以上人群加强免疫接种和60岁以上人员查漏补种。

7.严格辖区内私人诊所及民营医疗机构诊疗管理,落实首诊负责制,杜绝违规诊疗发热病例情况。继续规范辖区内零售药店经营和管理行为。加强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类药品销售管理,落实实名制和信息登记报告。

8.加强旅游行业疫情防控,严格执行跨省旅游经营活动管理“熔断”机制,严格控制旅游团队规模,做好员工健康监测和管理。

9.继续开展健康教育,普及新冠肺炎防控知识,教育公众保持常态化防控状态,引导公众加强个人防护,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非必要不跨省流动,尤其是高危人群,如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孕妇等要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出游与聚集,积极接种新冠疫苗。

(二)针对流行性感冒疫情应对措施

1.继续做好流行性感冒样病例和病原学监测工作,密切关注本区及周边地区流行性感冒疫情态势。加强学校、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养老机构等集体单位流行性感冒样症状监测和疫情报告,及时排查聚集性,落实呼吸道传染病防控措施。

2.辖区内医疗机构应加强发热门诊和预检分诊规范管理。提高对流行性感冒样病例监测敏感性,规范诊疗报告。医务人员诊疗活动中需严格遵守标准预防原则,预防医院内交叉感染。

3.辖区内学校和托幼机构应落实传染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晨(午)检及因病缺勤登记、症状监测和疫情报告制度;做好教室通风换气。一旦有流行性感冒疫情发生,需暂停公共课、集会等集体活动,避免疫情蔓延。加强学生和教职员工冬季呼吸道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4.广泛开展社区宣传动员,倡导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和体弱者、医务人员、教职员工和学生等重点人群及时接种流行性感冒疫苗,获得免疫保护。

5.充分运用各种网络、微信、宣传海报等传播媒介,开展辖区流行性感冒等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尤其在学校、幼托机构、医疗机构、养老院、车站等人群聚集场所,提高民众卫生防病意识。

应急管理
应急管理
应急预案
2021年12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及应对建议

索引号

00250050-0/2022-22894

文号

公布日期

2021-12-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卫健局

一、风险预警

依据既往和近期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数据,综合运用专家会商法和风险矩阵法,开展12月份突发事件公共卫生风险评估。评估结果显示辖区2021年12月有2个需重点关注的公共卫生风险,即2个需重点关注的公共卫生风险,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和流行性感冒疫情。

二、防控措施

(一)针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对措施

1.做好疫情应急处置人员、物资和技术准备,一旦发现本地病例,快速开展密接和次密接追踪、筛查和管理,科学研判,果断开展重点范围内的人员核酸筛查和管控,防止疫情扩散。 

2.严格遵照《浙江省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工作规范》加强辖区集中隔离点规范管理,开展日常巡查和现场检查,实施工作人员闭环管理,严格落实换班制、个人防护、环境和污水消毒以及垃圾、物品消毒处理和包装转运等措施。

3.落实入境人员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拱墅人员闭环管理,按要求规范开展各环节核酸检测,严密排查密接及次密接并纳入隔离管理。对从萧山机场口岸入境,目的地是本市的人员,必须严格执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观察、7天日常健康监测管理以及7天健康跟踪随访。强化省外入境人员管理,从省外入境解除集中隔离后返回拱墅人员,务必落实“点对点”转运,做好人员闭环管理和健康监测。

4.加强冷链物品和加工售卖场所、医院、隔离点、核酸检测点等外环境监测,一旦发现阳性,及时规范处置。对隔离点、核酸检测点、第三方检测机构、医院实验室和发热门诊、冷链等重点行业人员加强培训与督导,提高个人防护意识和技能水平。做好重点岗位人员健康管理,全员全程接种疫苗,增加核酸检测频次,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若重点人群中出现疑似阳性,需快速开展流调溯源,严密排查密接和次密接,进行快速有效管控。

5.加强医疗机构发热门诊以及基层发热诊室管理,落实首诊负责制,提高疫情监测敏感性。规范开展预检分诊,强化发热患者流行病学史询问、信息报告、核酸检测和闭环管理。未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应严格按规定做好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转诊。强化院感防控,医护人员标准预防措施,加强就医、住院、探视、陪护等全过程防疫管理。

6.继续推进辖区人群新冠疫苗接种,无禁忌症人群“应接尽接”。重点推进3-11岁人群新冠疫苗接种、18岁以上人群加强免疫接种和60岁以上人员查漏补种。

7.严格辖区内私人诊所及民营医疗机构诊疗管理,落实首诊负责制,杜绝违规诊疗发热病例情况。继续规范辖区内零售药店经营和管理行为。加强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类药品销售管理,落实实名制和信息登记报告。

8.加强旅游行业疫情防控,严格执行跨省旅游经营活动管理“熔断”机制,严格控制旅游团队规模,做好员工健康监测和管理。

9.继续开展健康教育,普及新冠肺炎防控知识,教育公众保持常态化防控状态,引导公众加强个人防护,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非必要不跨省流动,尤其是高危人群,如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孕妇等要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出游与聚集,积极接种新冠疫苗。

(二)针对流行性感冒疫情应对措施

1.继续做好流行性感冒样病例和病原学监测工作,密切关注本区及周边地区流行性感冒疫情态势。加强学校、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养老机构等集体单位流行性感冒样症状监测和疫情报告,及时排查聚集性,落实呼吸道传染病防控措施。

2.辖区内医疗机构应加强发热门诊和预检分诊规范管理。提高对流行性感冒样病例监测敏感性,规范诊疗报告。医务人员诊疗活动中需严格遵守标准预防原则,预防医院内交叉感染。

3.辖区内学校和托幼机构应落实传染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晨(午)检及因病缺勤登记、症状监测和疫情报告制度;做好教室通风换气。一旦有流行性感冒疫情发生,需暂停公共课、集会等集体活动,避免疫情蔓延。加强学生和教职员工冬季呼吸道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4.广泛开展社区宣传动员,倡导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和体弱者、医务人员、教职员工和学生等重点人群及时接种流行性感冒疫苗,获得免疫保护。

5.充分运用各种网络、微信、宣传海报等传播媒介,开展辖区流行性感冒等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尤其在学校、幼托机构、医疗机构、养老院、车站等人群聚集场所,提高民众卫生防病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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