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66523942-X/2021-225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统计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备注/文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生成日期 2021-12-14 发布日期 2021-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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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墅区统计局关于开展国家宪法日暨统计法颁布纪念日法治宣传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12-14 10:55:54 点击率:

各街道(园区),局队各科室:

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12月8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纪念日,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切实营造良好的统计法治环境,推动统计现代化改革和统计“八五”普法顺利开局。经研究,决定开展国家宪法日暨统计法颁布纪念日法治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次宣传活动的主题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推进新时代统计法治建设。

二、活动时间

2021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12·4”国家宪法日和“12·8”《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纪念日为重点宣传日。

三、活动内容

(一)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活动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为主题,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做好习近平总书记《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重要文章的专题学习。在学习过程中,要以省、市、区关于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八进”活动为契机,通过集体学习、集中学习等方式,全面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思想内涵和严密体系,不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走深走实走心。

(二)组织开展统计法治宣传现场活动

在重点法治宣传日开展现场宣传活动,通过发放统计法律法规宣传资料,设置咨询台,向群众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引导群众充分了解、支持、配合统计工作,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三)积极组织参加统计法治知识竞答活动

广泛发动局各科室、各街道(园区)及企事业单位积极参加由杭州市统计局开展的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统计法律法规及统计信息公开等为主要内容的法治知识竞答活动,切实营造浓郁的法治宣传氛围。

(四)组织开展发表统计法治署名文章活动

统计局主要负责人撰写并在媒体上发表一篇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及统计法等为主要内容的署名文章。

(五)组织开展统计法治征文活动

根据国家和省、市的统一部署,以“与新时代统计改革发展同行”为主题,开展统计法治征文活动。各街道、园区要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撰写至少一篇统计法治征文(具体工作要求根据国家局征文启事确定)。

(六)扎实组织实施统计普法“六进”活动

1.统计普法“进机关”。根据统计法治建设的总体目标,聚焦有关加强统计领域数字造假问题执纪执法的部署要求,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通过总结统计督察相关经验宣讲、制作统计宣传折页等方式,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统计纪律、统计法律等方面的宣传;通过组织党员干部统计法治知识测试、发放统计普法读本等手段,切实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统计法治意识。

2.统计普法“进企业、进单位、进学校”。紧紧围绕统计普法宣传教育的中心工作,以统计业务培训会、统计年报会和统计网格化工作等为载体,扎实开展统计法治宣传,切实增强企业单位负责人、统计人员的依法统计意识;以统计数据检查为契机,通过“上门送法”的方式,切实提高统计调查对象知法守法遵法的自觉;进一步加强与普法部门的沟通联系,将统计法治纳入青少年普法教育的内容,引导广大青少年树立学统计法、用统计法、守统计法的观念。

3.统计普法“进社区、进家庭”。不断拓展统计普法的覆盖面,将统计法治宣传向基层延伸,“走入寻常百姓家”。针对不同受众群体,开展符合当地实际、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统计普法宣传。充分利用大数据、“互联网+”的优势,开展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且具有交互性的统计法治宣传,切实增强统计普法的实际效果。

四、活动要求

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教育,是在全社会营造统计法治浓郁氛围,全面推进依法治统的有力举措,各街道(园区)一定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增强实效,整合资源,上下联动,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线下活动,统筹各方力量,形成良好的宣传效果。

宣传活动结束后,各街道、园区要对此次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于2022年1月3日前将总结材料(电子版)报区局执法监督科。

未尽事宜,请与区局执法监督科联系。

联系人:肖建华,联系电话:85835059。

杭州市拱墅区统计局

2021年12月1日

统计数据
政府工作
统计数据
统计法制
拱墅区统计局关于开展国家宪法日暨统计法颁布纪念日法治宣传活动的通知

索引号

66523942-X/2021-22518

文号

公布日期

2021-12-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统计局

各街道(园区),局队各科室:

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12月8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纪念日,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切实营造良好的统计法治环境,推动统计现代化改革和统计“八五”普法顺利开局。经研究,决定开展国家宪法日暨统计法颁布纪念日法治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次宣传活动的主题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推进新时代统计法治建设。

二、活动时间

2021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12·4”国家宪法日和“12·8”《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纪念日为重点宣传日。

三、活动内容

(一)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活动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为主题,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做好习近平总书记《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重要文章的专题学习。在学习过程中,要以省、市、区关于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八进”活动为契机,通过集体学习、集中学习等方式,全面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思想内涵和严密体系,不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走深走实走心。

(二)组织开展统计法治宣传现场活动

在重点法治宣传日开展现场宣传活动,通过发放统计法律法规宣传资料,设置咨询台,向群众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引导群众充分了解、支持、配合统计工作,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三)积极组织参加统计法治知识竞答活动

广泛发动局各科室、各街道(园区)及企事业单位积极参加由杭州市统计局开展的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统计法律法规及统计信息公开等为主要内容的法治知识竞答活动,切实营造浓郁的法治宣传氛围。

(四)组织开展发表统计法治署名文章活动

统计局主要负责人撰写并在媒体上发表一篇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及统计法等为主要内容的署名文章。

(五)组织开展统计法治征文活动

根据国家和省、市的统一部署,以“与新时代统计改革发展同行”为主题,开展统计法治征文活动。各街道、园区要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撰写至少一篇统计法治征文(具体工作要求根据国家局征文启事确定)。

(六)扎实组织实施统计普法“六进”活动

1.统计普法“进机关”。根据统计法治建设的总体目标,聚焦有关加强统计领域数字造假问题执纪执法的部署要求,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通过总结统计督察相关经验宣讲、制作统计宣传折页等方式,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统计纪律、统计法律等方面的宣传;通过组织党员干部统计法治知识测试、发放统计普法读本等手段,切实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统计法治意识。

2.统计普法“进企业、进单位、进学校”。紧紧围绕统计普法宣传教育的中心工作,以统计业务培训会、统计年报会和统计网格化工作等为载体,扎实开展统计法治宣传,切实增强企业单位负责人、统计人员的依法统计意识;以统计数据检查为契机,通过“上门送法”的方式,切实提高统计调查对象知法守法遵法的自觉;进一步加强与普法部门的沟通联系,将统计法治纳入青少年普法教育的内容,引导广大青少年树立学统计法、用统计法、守统计法的观念。

3.统计普法“进社区、进家庭”。不断拓展统计普法的覆盖面,将统计法治宣传向基层延伸,“走入寻常百姓家”。针对不同受众群体,开展符合当地实际、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统计普法宣传。充分利用大数据、“互联网+”的优势,开展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且具有交互性的统计法治宣传,切实增强统计普法的实际效果。

四、活动要求

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教育,是在全社会营造统计法治浓郁氛围,全面推进依法治统的有力举措,各街道(园区)一定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增强实效,整合资源,上下联动,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线下活动,统筹各方力量,形成良好的宣传效果。

宣传活动结束后,各街道、园区要对此次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于2022年1月3日前将总结材料(电子版)报区局执法监督科。

未尽事宜,请与区局执法监督科联系。

联系人:肖建华,联系电话:85835059。

杭州市拱墅区统计局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