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及应对建议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区卫健局 发布时间:2021-11-22 11:49:54

一、风险预警

依据既往和近期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数据,综合运用专家会商法和风险矩阵法,开展11月份突发事件公共卫生风险评估。评估结果显示辖区2021年11月有1个需重点关注的公共卫生风险,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1个需一般关注的公共卫生风险,即诺如病毒聚集性疫情。

二、防控措施

(一)针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对措施

1.严格遵照《浙江省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工作规范》加强辖区集中隔离点规范管理,开展日常巡查和现场检查,实施工作人员闭环管理,严格落实换班制、个人防护以及环境、污水、垃圾和物品消毒等措施。严格遵照“集中隔离场所涉疫垃圾包装容器使用指南”要求,规范集中隔离场所涉疫垃圾消毒处理和包装转运。

2.落实入境人员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拱墅人员闭环管理,按要求规范开展各环节核酸检测,及时发现感染者。对从萧山机场口岸入境,目的地是本市的人员,必须严格执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观察、7天日常健康监测管理以及7天健康跟踪随访。强化省外入境人员管理,从省外入境解除集中隔离后返(来)拱墅人员,务必落实“点对点”转运,做好人员闭环管理和健康监测。同时,严密排查密接及次密接并纳入隔离管理。

3.医院实验室和发热门诊、冷链等重点行业人员加强培训与督导,提高个人防护意识和技能水平。做好重点岗位人员健康管理,全员全程接种疫苗,增加核酸检测频次,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若重点人群中出现疑似阳性,需快速开展流调溯源,严密排查密接和次密接,进行快速有效管控。

4.加强医疗机构发热门诊以及基层发热诊室管理,落实首诊负责制,提高疫情监测敏感性。规范开展预检分诊,强化发热患者流行病学史询问、信息报告及闭环管理。未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应严格按规定做好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转诊。强化院感防控,加强就医、住院、 探视、 陪护等全过程防疫管理。

5.积极推进辖区人群新冠疫苗接种,无禁忌症人群“应接尽接”。重点推进3-11岁人群新冠疫苗接种、18岁以上人群加强免疫接种和60岁以上人员查漏补种。

6.严格辖区内私人诊所及民营医疗机构诊疗管理,落实首诊负责制,杜绝违规诊疗发热病例情况。继续规范辖区内零售药店经营和管理行为。加强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类药品销售管理,落实实名制和信息登记报告。

7.加强旅游行业疫情防控,严格执行跨省旅游经营活动管理“熔断”机制,严格控制旅游团队规模,做好员工健康监测和管理。

8.继续开展健康教育,普及新冠肺炎防控知识,教育公众保持常态化防控状态,引导公众加强个人防护,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非必要不跨省流动,积极接种新冠疫苗。

(二)针对诺如病毒聚集性疫情应对措施

1.加强疫情监测,密切关注辖区及周边城区的疫情动态,适时开展趋势研判和风险评估,做好应急人员和物资准备,及时规范处置疫情。

2.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开展食品从业人员、养老机构护理人员、幼托机构保育员等重点岗位人员的健康监测,严禁有腹泻、呕吐等胃肠不适症状者带病上岗。

3.学校和幼托机构应充分利用《杭州市学校症状监测系统》做好疫情监测和报告,规范晨(午)检和因病缺勤监测,及时发现聚集性疫情;严格落实病例管理和停课措施;加强食堂卫生和饮用水卫生管理、教室通风、环境和物品日常预防性消毒等防控措施;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规范开展环境消毒以及呕吐物和排泄物处理。配合疾控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应急处置。

4.辖区医疗机构应加强肠道门诊和预检分诊管理。规范诊疗报告,提高监测敏感性。若发现因学校、托幼机构和养老机构等集体单位呕吐、腹泻就诊病例数突然增多,应及时向区疾控中心报告,做到早发现、早诊断和早报告。加强院内感染防控,避免院内交叉感染。

5.开展诺如病毒感染公众健康教育和风险沟通,重点在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等集体单位普及肠道传染病为主的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公众、社区和集体单位人员诺如病毒防控意识,倡导良好的卫生习惯和饮食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