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02496396/2021-1468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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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区人力社保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备注/文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生成日期 | 2021-01-08 | 发布日期 | 2021-01-08 |
内容概述 | |||
附件 |
发布日期: 2021-01-08 15:50:37 点击率: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审批标准 | 办理结果 |
申请 | 即办 | 申请人向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经办机构提交申请材料,或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网上或移动端申请,并选择结果送达方式 | ||
受理 | 即办 | 各地市具体行使单位具体工作人员 | 对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 1.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正确的,退回并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材料; 2.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告知不予受理理由并退还材料。 |
审核 公示 | 30个工作日 | 各地市具体行使单位具体工作人员 | 对材料进行复核并按规范核对业务处理 | 符合条件的做出审核决定。审核通过的,在当地政府或人力社保部门网站公示补贴申领情况。 |
办结 | 即办 | 各地市具体行使单位具体工作人员 | 业务规范处理 | 对材料进行归档处理 |
送达 | 即办 | 各地市具体行使单位具体工作人员 | 启动送达流程 | 根据申请人选择的送达方式,向申请人反馈补贴核定结果,在业务系统内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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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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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96396/2021-14681
文号
公布日期
2021-01-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人力社保局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审批标准 | 办理结果 |
申请 | 即办 | 申请人向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经办机构提交申请材料,或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网上或移动端申请,并选择结果送达方式 | ||
受理 | 即办 | 各地市具体行使单位具体工作人员 | 对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 1.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正确的,退回并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材料; 2.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告知不予受理理由并退还材料。 |
审核 公示 | 30个工作日 | 各地市具体行使单位具体工作人员 | 对材料进行复核并按规范核对业务处理 | 符合条件的做出审核决定。审核通过的,在当地政府或人力社保部门网站公示补贴申领情况。 |
办结 | 即办 | 各地市具体行使单位具体工作人员 | 业务规范处理 | 对材料进行归档处理 |
送达 | 即办 | 各地市具体行使单位具体工作人员 | 启动送达流程 | 根据申请人选择的送达方式,向申请人反馈补贴核定结果,在业务系统内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