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250035-9/2021-1989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人力社保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备注/文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生成日期 2021-01-27 发布日期 2021-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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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账单——下城医保工作年终盘点

发布日期: 2021-01-27 15:11:55 点击率:

2020年以来,下城区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简称下城医保中心)不断健全内部管理,妥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主动作为,踏实前行,各项目标任务序时推进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直面疫情,担当作为

1、切实做好参保人员待遇保障工作

及时将新冠肺炎诊疗相关药品和服务项目临时性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明确确诊患者和疑似患者医疗费用个人零负担,异地就医待遇不受影响。对于因疫情未能及时回杭的16种符合规定的慢性病患者,对其在外地发生的费用在报销时减免异地加扣比例。

2、优化服务减少交叉感染

放开长处方服务,实现“无卡”非现场结算服务。积极引导群众通过“掌上办”“网上办”“自助办”实现不见面办事。

3、协同作战联防联控

对辖区内零售药店开展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疫情防控管理不规范问题,及时进行约谈并责令立即整改。组织党员干部积极参与社区一线防控工作及居家隔离人员服务工作。

4、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允许参保单位缓缴、减征医疗保险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与市医保中心积极对接,做好缓缴单位的生育待遇申领。开展党员“三服务”活动,面向定点医疗机构宣传推广“亲清在线”平台,积极宣传相关政策并帮助企业解决复工难题。

二、学习创新,与时俱进

1、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合并实施

自2020年1月1日起,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征缴,职工新参保时应同时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参保登记。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为合并实施前两项保险缴费费率之和(11.7%),在职职工个人缴费费率维持不变。同时将机关事业单位也纳入生育保险征缴范围。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后,区医保中心共接收生育待遇申请9896件,受理并审核6595件,涉及单位2911家,共计金额13867.54万元。

2、社保医保经办分离

根据全市人力社保信息系统工作部署,自2020年8月起,社保业务采用省系统,医保业务仍继续沿用市系统。此次系统调整导致原杭州市“五险合征”模式变为社保、医保经办分离,这对线下业务经办带来巨大挑战。对此,区医保中心积极宣传,预判工作情况并积极调整,于8月初提前恢复医保既有事项的经办。此外,积极与社保部门对接,组织人员对社保系统切换后新增的医保一体化4个事项及13个业务模块进行专门培训,确保经办事项平稳移交顺利过渡。

三、优化服务,提升形象

1、深化跑改,改进办事体验

全面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积极推广“互联网+医保”经办模式,利用浙里办APP、浙江政务服务网、杭州办事服务APP、微信公众号及支付宝等平台,推进医保业务“掌上办、网上办”。针对群众反映的办事难点,自制操作指南,简洁明了地解释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并在窗口通过视频的方式滚动播放。在业务高峰期,设立流动指导岗,手把手指导办事群众自助办理,减少窗口排队等待时间。同时强化后台审核力量,按时受理、及时反馈,打消群众“掌上办网上办没有窗口办靠谱”的顾虑。目前,区医保中心负责的39个政务服务事项已100%实现跑零次,其中21个民生事项和3个联办事项已100%实现“一证通办”,医保事项网办率达到83.3%,群众办事满意率得到显著提升。

2、业务下沉,方便就近办理

将医保经办事项全面下沉到街道,扩大基层平台业务受理范围,即办件当场办结,承诺件依照受办分离模式由街道受理后在指定工作日内转交区医保中心。中心还通过定期培训、轮岗交流等方式提升基层经办能力,优化服务质量,保证基层平台与区办事大厅同标准、无差别,确保居民在属地就能办成事。

3、加强监管,保障基金安全

2020年,区医保中心共受理四批次35家医保两定机构申请,其中医疗机构31家、药店4家。经市局医保定点评估小组最终评估,我区通过医保定点资格的单位共34家,其中医疗机构30家、药店4家,通过率达到97.1%。目前市医保局及区医保中心对两定机构专项医保检查工作由第三方机构采取飞行检查的方式进行。

四、参保扩面,精准扶贫

1、基本实现参保全覆盖

全面落实省市医保改革“三突破”工作任务,构建区-街道-社区三级工作体系,抓好全民参保调查登记工作,对全区户籍人口进出参保情况做到心中明、底数清。目前全区户籍人口医保参保率为99.58%。

2、保障困难人员应保尽保

落实辖区内持证困难人员参保工作,积极对接民政、残联等部门,做到信息共享、动态追踪,全区残疾人、困难家庭人员医保参保率达100%,实现了医保脱贫路上“一个都不能少”。


医疗卫生
信息服务
2020年度账单——下城医保工作年终盘点

索引号

文号

公布日期

2021-01-27

公开方式

发布单位

2020年以来,下城区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简称下城医保中心)不断健全内部管理,妥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主动作为,踏实前行,各项目标任务序时推进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直面疫情,担当作为

1、切实做好参保人员待遇保障工作

及时将新冠肺炎诊疗相关药品和服务项目临时性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明确确诊患者和疑似患者医疗费用个人零负担,异地就医待遇不受影响。对于因疫情未能及时回杭的16种符合规定的慢性病患者,对其在外地发生的费用在报销时减免异地加扣比例。

2、优化服务减少交叉感染

放开长处方服务,实现“无卡”非现场结算服务。积极引导群众通过“掌上办”“网上办”“自助办”实现不见面办事。

3、协同作战联防联控

对辖区内零售药店开展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疫情防控管理不规范问题,及时进行约谈并责令立即整改。组织党员干部积极参与社区一线防控工作及居家隔离人员服务工作。

4、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允许参保单位缓缴、减征医疗保险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与市医保中心积极对接,做好缓缴单位的生育待遇申领。开展党员“三服务”活动,面向定点医疗机构宣传推广“亲清在线”平台,积极宣传相关政策并帮助企业解决复工难题。

二、学习创新,与时俱进

1、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合并实施

自2020年1月1日起,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征缴,职工新参保时应同时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参保登记。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为合并实施前两项保险缴费费率之和(11.7%),在职职工个人缴费费率维持不变。同时将机关事业单位也纳入生育保险征缴范围。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后,区医保中心共接收生育待遇申请9896件,受理并审核6595件,涉及单位2911家,共计金额13867.54万元。

2、社保医保经办分离

根据全市人力社保信息系统工作部署,自2020年8月起,社保业务采用省系统,医保业务仍继续沿用市系统。此次系统调整导致原杭州市“五险合征”模式变为社保、医保经办分离,这对线下业务经办带来巨大挑战。对此,区医保中心积极宣传,预判工作情况并积极调整,于8月初提前恢复医保既有事项的经办。此外,积极与社保部门对接,组织人员对社保系统切换后新增的医保一体化4个事项及13个业务模块进行专门培训,确保经办事项平稳移交顺利过渡。

三、优化服务,提升形象

1、深化跑改,改进办事体验

全面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积极推广“互联网+医保”经办模式,利用浙里办APP、浙江政务服务网、杭州办事服务APP、微信公众号及支付宝等平台,推进医保业务“掌上办、网上办”。针对群众反映的办事难点,自制操作指南,简洁明了地解释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并在窗口通过视频的方式滚动播放。在业务高峰期,设立流动指导岗,手把手指导办事群众自助办理,减少窗口排队等待时间。同时强化后台审核力量,按时受理、及时反馈,打消群众“掌上办网上办没有窗口办靠谱”的顾虑。目前,区医保中心负责的39个政务服务事项已100%实现跑零次,其中21个民生事项和3个联办事项已100%实现“一证通办”,医保事项网办率达到83.3%,群众办事满意率得到显著提升。

2、业务下沉,方便就近办理

将医保经办事项全面下沉到街道,扩大基层平台业务受理范围,即办件当场办结,承诺件依照受办分离模式由街道受理后在指定工作日内转交区医保中心。中心还通过定期培训、轮岗交流等方式提升基层经办能力,优化服务质量,保证基层平台与区办事大厅同标准、无差别,确保居民在属地就能办成事。

3、加强监管,保障基金安全

2020年,区医保中心共受理四批次35家医保两定机构申请,其中医疗机构31家、药店4家。经市局医保定点评估小组最终评估,我区通过医保定点资格的单位共34家,其中医疗机构30家、药店4家,通过率达到97.1%。目前市医保局及区医保中心对两定机构专项医保检查工作由第三方机构采取飞行检查的方式进行。

四、参保扩面,精准扶贫

1、基本实现参保全覆盖

全面落实省市医保改革“三突破”工作任务,构建区-街道-社区三级工作体系,抓好全民参保调查登记工作,对全区户籍人口进出参保情况做到心中明、底数清。目前全区户籍人口医保参保率为99.58%。

2、保障困难人员应保尽保

落实辖区内持证困难人员参保工作,积极对接民政、残联等部门,做到信息共享、动态追踪,全区残疾人、困难家庭人员医保参保率达100%,实现了医保脱贫路上“一个都不能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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