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250036-7/2020-1306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备注/文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生成日期 2020-09-16 发布日期 2020-09-16
附件 关于拱墅区2019年决算和2020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关于拱墅区2019年决算和2020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20-09-16 10:33:58 点击率:

拱墅区2019年决算已经杭州市拱墅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批准,现公开如下:

关于拱墅区2019年决算和2020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20年8月31日在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将全区2019年决算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一)收入情况

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2019年全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为920000万元,执行结果如下:全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11928.49万元,完成预算的99.1%,比上年增长8.1%。

2019年全区财政总收入1619965.55万元,比上年增长3.2%。其中,上缴中央两税(增值税、消费税)收入370505.93万元,上缴所得税收入337531.13万元。

(二)支出情况

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2019年全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420800万元,执行结果如下: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0739.3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增长12%。其中:区本级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5831.0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增长13.4%;街道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4908.34万元,完成预算的99.9%,比上年增长6.1%。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510071.88万元,比上年增长16.3%。其中:①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0739.39万元,②上级财政转移支付支出68969.26万元,③上年结转下年使用的项目支出20363.23万元。

(三)结算情况

按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结算,结果如下:

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补助收入252513.13万元,具体为:①上划中央两税返还收入18556万元,②所得税返还收入4019万元,③营改增返还收入54366万元,④上级财政追加各项补助收入66210.62万元,⑤体制结算补助收入109361.51万元。

上解上级支出632590.31万元,具体为:①按总额分享上解351683万元(其中营改增返还收入上解23758万元),②增收上解78972.42万元,③体制上解201934.89万元。

2019年全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11928.49万元,加: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补助收入252513.13万元,减:上解上级支出632590.31万元。当年地方财政可用资金531851.31万元。

(四)平衡情况

当年地方财政可用资金为531851.31万元,加: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41000万元,上年项目支出结转31783.75万元,政府性基金结余调入740.5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106.4万元,其他财政资金调入665.09万元。减: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510071.88万元,结转下年使用的项目支出38598.7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结余为57476.49万元,全部安排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7476.49万元。截至2019年底全区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为85444.73万元。

(五)收支决算情况

2019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11928.49万元,完成预算的99.1%。

从收入决算的主要科目看:

增值税(含改征增值税)363644.28万元,完成预算92.6%,主要原因是减税降费、增值税税率下调等因素影响入库。

企业所得税187650.74万元,完成预算93.8%,主要原因是批发零售业、居民服务业等部分行业汇算清缴收入少于预期。

个人所得税37370.01万元,完成预算66.7%,主要原因是实施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等减税政策。

城建税54603.86万元,完成预算95.8%。

其他税收216158.14万元,完成预算137.7%,主要原因是房地产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收入增加。

2019年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0739.39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5831.05万元,完成预算100%,街道支出74908.34万元,完成预算99.9%。

从区本级支出决算的主要科目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014.91万元,完成预算108%。

公共安全支出50588.85万元,完成预算104%。

教育支出102883.84万元,完成预算100%。

科学技术支出19570.68万元,完成预算106.1%。

文化旅游体育及传媒支出3952.5万元,完成预算10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138.92万元,完成预算100.5%。

卫生健康支出21935.26万元,完成预算101.5%。

城乡社区支出43749.29万元,完成预算101.1%。

从区本级基本支出情况看:工资福利支出176715.9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975.2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931.34万元,资本性支出359.46万元。

2019年,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支出合计1128.43万元,比预算控制数减少504.07万元,主要是各部门贯彻落实公务支出相关规定和厉行节约有关要求,进一步严控出国(境)经费,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公务接待活动。

二、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一)收入情况

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2019年区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1350万元,执行结果如下:政府性基金收入2094.1万元,完成预算的155.1%,比上年增长54.7%,主要原因是机关事务管理局后勤中心一次性清算收入缴入。会议通过的2019年调入资金预算为13395万元,执行结果调入资金14197.55万元。

(二)支出情况

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2019年区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14428万元。因报经财政部审核同意,由浙江省代发新增专项债券2亿元,报经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同意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调整为34428万元。执行结果如下:政府性基金支出35229.5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2.3%,比上年增长150.6%,超调整预算的原因主要是发债手续费增加。

2019年政府性基金总支出571449.41万元,比上年下降20.5%。其中:区当年基金支出35229.55万元,上级财政基金转移支付支出536066.41万元(其中土地出让金支出534688.17万元),上年结转下年使用的基金支出153.45万元。

(三)结算情况

根据现行体制结算:当年基金收入2094.1万元,加:基金预算转移支付补助收入536221.41万元,调入债券付息等资金14197.55万元,调入债券还本资金309万元,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券转贷收入76000万元,棚户区专项债收入20000万元,减: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还本支出76309万元。当年基金可用资金572513.06万元。

(四)平衡情况

当年基金可用资金572513.06万元,加:上年结转资金218.9万元,减:基金总支出571449.41万元,调出至一般公共预算740.55万元;2019年结转下年使用基金542万元。

三、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一)收入情况

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2019年区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为350万元,执行结果为406.4万元,完成预算116.1%,比上年增长19.9%。

(二)支出情况

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2019年区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为300万元,执行结果为300万元,完成预算100%,比上年增长7.1%。

(三)结算情况

根据现行体制结算:当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406.4万元,无补助收入和上解支出,当年可用资金406.4万元。

(四)平衡情况

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可用资金406.4万元,减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00万元,调出至一般公共预算106.4万元,2019年年末结余为0。

四、2019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一)收入情况

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2019年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35025万元(含财政补助收入13000万元),执行结果为30947.05万元,完成预算88.4%,比上年下降11.2%,主要原因是2019年5月起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至16%。

(二)支出情况

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2019年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为34000万元,执行结果为33517.17万元,完成预算98.6%,比上年增长8%。

(三)结算情况

根据现行体制结算:当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0947.05万元,无上级补助收入和上解支出,当年可用资金30947.05万元。

(四)平衡情况

当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可用资金30947.05万元,加:上年结转资金4047.07万元,减: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33517.17万元,2019年年末结余为1476.95万元。

五、2019年政府债务情况

2019年全区债务限额为43.98亿元,2019年年初债务余额41.97亿元,2019年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券转贷收入7.6亿元,调入债券还本资金0.03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还本支出7.63亿元,国债转贷偿还0.004亿元,通过省政府代为发行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2亿元。截至2019年底,全区政府债务余额43.93亿元。

以上区级财政决算报告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批。

附表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表

附表二: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附表三: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决算表

附表四: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本级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附表五:2019年区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省市专项转移支付支出决算表

附表六: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表

附表七: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决算表

附表八: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

附表九: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转移支付表

附表十一: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决算表

附表十二: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三: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级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四: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表

附表十五:2019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决算表

附表十六:2019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七:2019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余额情况表

附表十八:2019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余额情况表

附表十九:2019年转移支付决算情况表

附表二十:杭州市拱墅区2019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余额决算情况表

附表二十一:2019年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情况表

附表二十二:2019年地方政府债务发行及还本付息情况表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再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0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2020年以来,区财政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区委七届八次全会精神,优化制度供给、强化政策保障、夯实各项举措,着力支持打赢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两场战役。

一、上半年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情况

上半年,全区累计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24077万元,比上年下降10.7%,完成人代会预算976000万元的53.7%。

全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科目完成情况如下:

增值税地方部分202322万元,完成预算52.3%。

企业所得税地方部分109825万元,完成预算54%。

个人所得税地方部分26206万元,完成预算65.5%,完成进度快主要因为2019年引进的丰驰无车承运平台对个人从事的货物运输服务代扣代缴税款带动。

城市维护建设税30409万元,完成预算52.6%。

其他税收131385万元,完成预算55.9%。

罚没收入4185万元,完成预算54.4%。

行政事业性收费2012万元,完成预算95.8%,完成进度快主要因为诉讼费增长。

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111万元,完成预算24.8%,完成进度慢主要因为财政收入下降、库款余额减少导致金库利息收入减少。

专项收入(教育费附加等)17623万元,完成预算41.5%,完成进度慢主要因为残保金集中在9月份征收。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上半年,全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1158万元,完成预算52.8%。其中,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8775万元,完成预算52.7%;街道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384万元,完成预算53.3%。

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主要科目完成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985万元,完成预算58.6%。

公共安全支出32261万元,完成预算57.3%。

教育支出60290万元,完成预算51.5%。

科学技术支出16738万元,完成预算58.2%。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51万元,完成预算45.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245万元,完成预算58.5%。

卫生健康支出15382万元,完成预算60.1%。

节能环保支出1282万元,完成预算30.3%,完成进度慢主要是建设类项目支付期集中在下半年。

城乡社区支出15634万元,完成预算39.5%,完成进度慢主要因为疫情影响部分建设项目进度。

农林水支出490万元,完成预算93.3%,完成进度快主要因为扶贫类项目执行较快。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197万元,完成预算49.3%。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上半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34万元,完成预算55.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028万元,完成预算19.5%。政府性基金支出进度较慢,主要是受年初安排的政府债券付息支出13860万元集中在下半年支出的影响。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上半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28万元,完成预算114.12%,进度较快主要是因为今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集中在上半年清缴入库;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主要是因为今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在下半年。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上半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7666万元,完成预算45.4%,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10810万元,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财政补助收入6100万元,利息收入3万元,其他收入753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7119万元,完成预算的45.7%。

二、上半年财政管理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财政部门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大力开展“六大专项行动”和党的建设“四大工程”,以集中财力办大事为抓手,积极发挥财政“支撑、保障、引导”作用,全力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大局。

(一)精准施策,全方位支持疫情防控

一是统筹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出台区级防控经费管理办法,加强疫情防控资金全流程管理,落实资金4800万元用于保障医疗救治、卫生防疫以及医疗物资采购等。牵头区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后勤保障组,统筹做好全区疫情防控的物资保障工作。畅通政府采购“绿色通道”,保障疫情防控物资采购快速实施。制定疫情防控物资管理办法,规范防疫物资领用、审批和发放程序。二是强化复工复产政策保障。制定区级企业复工复产政策兑现申报指南,出台房租减免操作细则,上半年累计兑现政策资金4亿余元、减免企业房租和融资担保费用4600余万元,用于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等各类扶持,其中依托亲清在线平台快速兑付1.37亿元、受惠企业1.6万余家,兑付总额位居主城区第三位。三是优化复工复产服务保障。增强街道风险池基金信贷支持力度,上半年共为154家企业提供融资支持,授信总额达2.7亿元。精简担保机构业务审批和办理流程,上半年担保发生额同比增长117%。通过多上门、勤走访、常联系,积极开展企业服务,解决企业复工复产难题,上半年联系服务企业300余家次。

(二)强化统筹,推进集中财力办大事

一是强化政府“过紧日子”。落实《关于坚持“过紧日子”进一步厉行节约的十条意见》,在上半年日常公用经费压减5%的基础上,围绕非刚性、非重点支出压减20%,以及培训和活动经费压减30%以上的目标,要求预算单位对项目进行重新梳理审核,为下一步压缩做好准备。二是统筹财力保障重点。对结转结余资金进行全面清理,将部门结余资金、结转两年以上资金等集中收缴,累计盘活沉淀资金1.7亿元,统筹专户资金3000万元,集中用于疫情防控等亟需领域。积极向上争取资金,目前已经争取到老旧小区改造上级补助2.32亿元,位列主城区第一。多渠道筹集资金,提升义务教育教师待遇,巩固“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等基本民生需求,上半年区本级民生支出17.54亿元,占比达84%。三是推进落实“两直”资金。经过积极对接,共争取到抗疫国债和特殊转移支付“两直”(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政策资金34354万元,位列主城区第一。根据“两直”资金相关规定,区财政局及时制定了分配方案,明确资金使用方向,其中抗疫国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3874万元分配给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工程5700万元和邵逸夫医院建设(康桥健康产业园康桥单元FG03-A5-01地块)项目8174万元;抗疫国债其他抗疫相关资金13201万元分配用于区市场监管局落实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及区商务局战疫情促汽车消费市场发展合计11981万元、区卫健局疫情防控支出1220万元。特殊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用于补充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6279万元、补助卫生相关支出1000万元。

(三)推进改革,健全长效化管理机制

一是推进预算管理改革。推进预算标准体系建设,加强政府

采购预算管理,实现财政一体化系统与政府采购信息平台全面贯通。选取部分街道开展财资平台建设试点,依托信息化手段深化基层财政管理,提高财政数据获取能力,提升街道预算管理成效。二是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推进部门绩效自评,全区55家部门预算单位2019年预算项目支出纳入绩效自评范围,实现10个街道财政运行情况综合绩效自评全覆盖,对康桥街道开展财政运行情况综合绩效评价。对区城管局、区教育局开展部门整体绩效评价试点,对民生实事、政府重点投资等领域的9个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9亿元。深化预算绩效信息公开,112个项目绩效目标实现公开。三是提升跑改服务水平。依托区块链+大数据服务,全速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2月开出首张区块链捐赠电子票据、4月开出首张社会团体会费电子票据,成为全市首个完成改革的区县。全面实施项目采购电子化改革,取消线下开标评标,实现项目采购全流程线上开展。

(四)加强监管,促进财政运行规范化

一是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开展基层财政资金管理检查,通过单位自查和区级检查相结合方式,对各街道、园区等15家单位财政资金管理情况及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开展专项检查。开展往来款资金专项检查,对全区55家行政事业单位截至2019年底形成的往来款资金进行检查,盘活沉淀资金,规范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是推进融资平台公司转型。协同区融资转型工作专班、各城建指挥部顺利完成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工作,搭建拱投发公司、经发投公司两大市场化运作主体,厘清财政监管权限,明确政府与企业边界,为做大、做强、做优国有企业奠定基础。三是加强重点领域监管。积极争取债券资金,上半年发行债券1.95亿元,贯彻落实隐性债务化解工作,防范债务风险。出台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实施办法,推进国企工资决定机制改革,落实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对国有企业工资分配的指导、监管职责。

三、下一阶段主要工作任务

上半年,在区委的坚强领导、区人大的有效监督和区政协的大力支持下,依靠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财政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受新冠肺炎疫情负面影响,全区财政收入持续下滑,而疫情防控、养老保险清算等新增事权导致支出压力大幅增加,财政收支平衡形势异常严峻。下一步,我们将紧紧围绕区委的战略部署,紧盯全年目标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助力高质量打造“重要窗口”的拱墅样本。

(一)加强财政收支管理,提升预算平衡能力

围绕全年收入预期目标,强化财税、街道等部门联动,坚持涵养财源和挖潜增收并重,着力推动财政收入恢复到正常增长轨道。综合运用财政政策、财政资金、产业基金、政府采购等政策工具,聚焦数字经济、新制造业计划、高端人才、重大项目,激励企业抢抓复产进度,助推全区经济加快转型发展。夯实政府“过紧日子”基础性工作,通过加强“三公经费”管理、推进活动事前审批、强化预算刚性约束等政策举措,凝聚合力提升政府“过紧日子”的水平。加快落实中央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资金,着力为企业和居民纾困解难。

(二)优化财政管理模式,提高依法理财水平

深入推进财资管理平台应用,总结试点经验,优化系统设计,着力将财资管理平台推广至全部街道,通过信息系统进一步加强对街道的预算管理、财务监管和银行账户监控,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制定出台预算招标控制价审核工作制度,确保预算招标控制价审核工作有章可循。全面实施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提升资金支付安全性。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设备购置配置标准,修订区属国有企业相关制度办法,分类落实国企工资总额分级管理,提升国资和国企管理的规范性。

(三)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配置效率

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出台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监控管理等管理办法。依托信息化平台,推行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双监控”。推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工作,建立评价机制。开展财政“互联网+监管”执法检查,实施会计信息质量、新冠肺炎防疫财政专项扶持政策落实情况等监督检查,推进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开展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督促单位健全内控制度,完善管理环节和流程。

(四)强化主动担当意识,提高财政服务质量

持续推进“走亲连心三服务”,深化财政精准服务5项机制,开展“助万企、帮万户”活动,坚持党员干部双线作战,持续深入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群众,助力“战疫情、促发展”。推动全区所有执收单位上线电子票据系统,实现行政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医疗机构等执收单位全面覆盖,对已实施上线的所有票据种类全面推行电子化应用,实现电子票据“真改真用,全面替代”。

政府决算公开补充说明:

一、2019年财政转移支付安排

拱墅区无乡镇,无对下转移支付情况。

二、2019年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做好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制度设计,提请区委、区政府印发《关于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为全区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做好规划。制定《拱墅区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三年行动计划》,保障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有序推进。以项目库管理系统为基础,建设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实现预算绩效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的紧密结合。对2020年政府投资项目、信息化项目以及新增重大政策、大型活动、大额政府购买服务等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开展街道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试点,建立包含8项一级指标、22项二级指标、53项三级指标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综合评价街道财政运行情况。对沿河生态廊道建设、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公共停车场(库)、品牌文化活动等9个项目开展绩效评价,涉及资金7.33亿元。深化绩效目标管理,提升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开展绩效自评,加强自评抽查。

三、2019年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绩效执行结果情况

为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拱墅区财政局对全区2018年度老旧小区“阳光老人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评价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实施背景。为进一步健全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打造具有拱墅特色的老旧小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品牌,拱墅区政府出台了《拱墅区老旧小区“阳光老人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拱政发〔2018〕9号)文件,在全区实施老旧小区“阳光老人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2.项目目标情况。一是年度目标情况。2018年开展“阳光老人家”老旧小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在老旧小区集中的街道先行建设3家“阳光老人家”站点,再逐步推广至其他街道。二是目标达成情况。2018年,米市巷街道大塘社区、和睦街道和睦社区、小河街道小河社区的3个试点站点,均在年底前建设完成并正式投入运营,其他7个街道均已建设完成一个以上的“阳光老人家”站点。积极推进“两厅堂”、“三中心”和“四队伍”建设,建成“阳光大管家”一站式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所有街道均已实现线上下单、线下派送、全流程监管的“助急”“助洁”“助餐”等7项为老服务,老年人线上线下生活保障服务的“阳光老人家”体系初步建成。

3、项目管理情况。为顺利推进“阳光老人家”项目建设,成立了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的“阳光老人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街道负责“阳光老人家”站点的建设和运行。制定出台了老旧小区“阳光老人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建设方案、“阳光好帮手”为老支援服务队伍建设、站点视觉设计、助餐三年行动计划和项目资金管理等管理制度。

4、资金管理情况。2018年全区老旧小区“阳光老人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共建设19个站点,项目总计支出2109.99万元。

(二)项目绩效情况

一是项目建设提升了拱墅老旧小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阳光老人家”项目建设立足于全区实际,着力构建“1234+X”的老旧小区“阳光老人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进一步深化了拱墅区“五养”服务体系,有助于形成“一套具有拱墅特色、可复制、可推广的老旧小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走出一条全新的“幸福拱墅”实践之路  ”。二是整合辖区内养老和卫生服务资源,提高社区养老服务的精准性和多样性。通过“阳光老人家”建设,试点社区的养老设施和卫生设备得到改善,养老服务队伍有所壮大,养老服务提供方式更加便捷和精准。三是部分“阳光老人家”站点功能定位较好,具有较好的推广性,如“颐乐和睦”等部分站点成为社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样板,具有较强推广价值。四是养老服务取得阶段性成果,老年群体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进一步提升,服务对象满意度的整体水平较高。李克强总理2019年4月考察拱墅区“颐乐和睦”养老服务情况。全区社区养老服务经历了从一顿饭、一张床、一个活动到“白加黑”、医养护全方位结合的转变,“阳光老人家”实现了项目开放型、融合型、互助型养老升级换代。  

(三)评价发现的问题

一是部分老旧小区“阳光老人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点建设规划论证不够系统,功能设置与政策目标不够一致。二是建设支出标准不够明确,区、街道(社区)联动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阳光老人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运营长效机制尚不够健全。四是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规范化程度有待提高。

(四)评价建议

一是深入调研社区老人的养老服务实际需求,结合现有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分类建设养老服务站点,提高项目建设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二是拓宽养老服务融资渠道,加快建立市场化长效运营机制。三是规范项目建设,加强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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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信息
财政预决算
政府预决算
关于拱墅区2019年决算和2020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索引号

00250036-7/2020-13068

文号

公布日期

2020-09-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财政局

拱墅区2019年决算已经杭州市拱墅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批准,现公开如下:

关于拱墅区2019年决算和2020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20年8月31日在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将全区2019年决算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一)收入情况

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2019年全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为920000万元,执行结果如下:全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11928.49万元,完成预算的99.1%,比上年增长8.1%。

2019年全区财政总收入1619965.55万元,比上年增长3.2%。其中,上缴中央两税(增值税、消费税)收入370505.93万元,上缴所得税收入337531.13万元。

(二)支出情况

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2019年全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420800万元,执行结果如下: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0739.3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增长12%。其中:区本级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5831.0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增长13.4%;街道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4908.34万元,完成预算的99.9%,比上年增长6.1%。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510071.88万元,比上年增长16.3%。其中:①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0739.39万元,②上级财政转移支付支出68969.26万元,③上年结转下年使用的项目支出20363.23万元。

(三)结算情况

按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结算,结果如下:

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补助收入252513.13万元,具体为:①上划中央两税返还收入18556万元,②所得税返还收入4019万元,③营改增返还收入54366万元,④上级财政追加各项补助收入66210.62万元,⑤体制结算补助收入109361.51万元。

上解上级支出632590.31万元,具体为:①按总额分享上解351683万元(其中营改增返还收入上解23758万元),②增收上解78972.42万元,③体制上解201934.89万元。

2019年全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11928.49万元,加: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补助收入252513.13万元,减:上解上级支出632590.31万元。当年地方财政可用资金531851.31万元。

(四)平衡情况

当年地方财政可用资金为531851.31万元,加: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41000万元,上年项目支出结转31783.75万元,政府性基金结余调入740.5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106.4万元,其他财政资金调入665.09万元。减: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510071.88万元,结转下年使用的项目支出38598.7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结余为57476.49万元,全部安排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7476.49万元。截至2019年底全区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为85444.73万元。

(五)收支决算情况

2019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11928.49万元,完成预算的99.1%。

从收入决算的主要科目看:

增值税(含改征增值税)363644.28万元,完成预算92.6%,主要原因是减税降费、增值税税率下调等因素影响入库。

企业所得税187650.74万元,完成预算93.8%,主要原因是批发零售业、居民服务业等部分行业汇算清缴收入少于预期。

个人所得税37370.01万元,完成预算66.7%,主要原因是实施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等减税政策。

城建税54603.86万元,完成预算95.8%。

其他税收216158.14万元,完成预算137.7%,主要原因是房地产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收入增加。

2019年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0739.39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5831.05万元,完成预算100%,街道支出74908.34万元,完成预算99.9%。

从区本级支出决算的主要科目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014.91万元,完成预算108%。

公共安全支出50588.85万元,完成预算104%。

教育支出102883.84万元,完成预算100%。

科学技术支出19570.68万元,完成预算106.1%。

文化旅游体育及传媒支出3952.5万元,完成预算10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138.92万元,完成预算100.5%。

卫生健康支出21935.26万元,完成预算101.5%。

城乡社区支出43749.29万元,完成预算101.1%。

从区本级基本支出情况看:工资福利支出176715.9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975.2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931.34万元,资本性支出359.46万元。

2019年,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支出合计1128.43万元,比预算控制数减少504.07万元,主要是各部门贯彻落实公务支出相关规定和厉行节约有关要求,进一步严控出国(境)经费,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公务接待活动。

二、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一)收入情况

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2019年区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1350万元,执行结果如下:政府性基金收入2094.1万元,完成预算的155.1%,比上年增长54.7%,主要原因是机关事务管理局后勤中心一次性清算收入缴入。会议通过的2019年调入资金预算为13395万元,执行结果调入资金14197.55万元。

(二)支出情况

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2019年区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14428万元。因报经财政部审核同意,由浙江省代发新增专项债券2亿元,报经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同意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调整为34428万元。执行结果如下:政府性基金支出35229.5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2.3%,比上年增长150.6%,超调整预算的原因主要是发债手续费增加。

2019年政府性基金总支出571449.41万元,比上年下降20.5%。其中:区当年基金支出35229.55万元,上级财政基金转移支付支出536066.41万元(其中土地出让金支出534688.17万元),上年结转下年使用的基金支出153.45万元。

(三)结算情况

根据现行体制结算:当年基金收入2094.1万元,加:基金预算转移支付补助收入536221.41万元,调入债券付息等资金14197.55万元,调入债券还本资金309万元,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券转贷收入76000万元,棚户区专项债收入20000万元,减: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还本支出76309万元。当年基金可用资金572513.06万元。

(四)平衡情况

当年基金可用资金572513.06万元,加:上年结转资金218.9万元,减:基金总支出571449.41万元,调出至一般公共预算740.55万元;2019年结转下年使用基金542万元。

三、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一)收入情况

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2019年区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为350万元,执行结果为406.4万元,完成预算116.1%,比上年增长19.9%。

(二)支出情况

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2019年区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为300万元,执行结果为300万元,完成预算100%,比上年增长7.1%。

(三)结算情况

根据现行体制结算:当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406.4万元,无补助收入和上解支出,当年可用资金406.4万元。

(四)平衡情况

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可用资金406.4万元,减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00万元,调出至一般公共预算106.4万元,2019年年末结余为0。

四、2019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一)收入情况

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2019年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35025万元(含财政补助收入13000万元),执行结果为30947.05万元,完成预算88.4%,比上年下降11.2%,主要原因是2019年5月起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至16%。

(二)支出情况

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2019年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为34000万元,执行结果为33517.17万元,完成预算98.6%,比上年增长8%。

(三)结算情况

根据现行体制结算:当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0947.05万元,无上级补助收入和上解支出,当年可用资金30947.05万元。

(四)平衡情况

当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可用资金30947.05万元,加:上年结转资金4047.07万元,减: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33517.17万元,2019年年末结余为1476.95万元。

五、2019年政府债务情况

2019年全区债务限额为43.98亿元,2019年年初债务余额41.97亿元,2019年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券转贷收入7.6亿元,调入债券还本资金0.03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还本支出7.63亿元,国债转贷偿还0.004亿元,通过省政府代为发行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2亿元。截至2019年底,全区政府债务余额43.93亿元。

以上区级财政决算报告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批。

附表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表

附表二: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附表三: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决算表

附表四: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本级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附表五:2019年区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省市专项转移支付支出决算表

附表六: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表

附表七: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决算表

附表八: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

附表九: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转移支付表

附表十一: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决算表

附表十二: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三: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级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四: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表

附表十五:2019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决算表

附表十六:2019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七:2019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余额情况表

附表十八:2019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余额情况表

附表十九:2019年转移支付决算情况表

附表二十:杭州市拱墅区2019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余额决算情况表

附表二十一:2019年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情况表

附表二十二:2019年地方政府债务发行及还本付息情况表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再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0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2020年以来,区财政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区委七届八次全会精神,优化制度供给、强化政策保障、夯实各项举措,着力支持打赢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两场战役。

一、上半年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情况

上半年,全区累计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24077万元,比上年下降10.7%,完成人代会预算976000万元的53.7%。

全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科目完成情况如下:

增值税地方部分202322万元,完成预算52.3%。

企业所得税地方部分109825万元,完成预算54%。

个人所得税地方部分26206万元,完成预算65.5%,完成进度快主要因为2019年引进的丰驰无车承运平台对个人从事的货物运输服务代扣代缴税款带动。

城市维护建设税30409万元,完成预算52.6%。

其他税收131385万元,完成预算55.9%。

罚没收入4185万元,完成预算54.4%。

行政事业性收费2012万元,完成预算95.8%,完成进度快主要因为诉讼费增长。

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111万元,完成预算24.8%,完成进度慢主要因为财政收入下降、库款余额减少导致金库利息收入减少。

专项收入(教育费附加等)17623万元,完成预算41.5%,完成进度慢主要因为残保金集中在9月份征收。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上半年,全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1158万元,完成预算52.8%。其中,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8775万元,完成预算52.7%;街道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384万元,完成预算53.3%。

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主要科目完成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985万元,完成预算58.6%。

公共安全支出32261万元,完成预算57.3%。

教育支出60290万元,完成预算51.5%。

科学技术支出16738万元,完成预算58.2%。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51万元,完成预算45.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245万元,完成预算58.5%。

卫生健康支出15382万元,完成预算60.1%。

节能环保支出1282万元,完成预算30.3%,完成进度慢主要是建设类项目支付期集中在下半年。

城乡社区支出15634万元,完成预算39.5%,完成进度慢主要因为疫情影响部分建设项目进度。

农林水支出490万元,完成预算93.3%,完成进度快主要因为扶贫类项目执行较快。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197万元,完成预算49.3%。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上半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34万元,完成预算55.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028万元,完成预算19.5%。政府性基金支出进度较慢,主要是受年初安排的政府债券付息支出13860万元集中在下半年支出的影响。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上半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28万元,完成预算114.12%,进度较快主要是因为今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集中在上半年清缴入库;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主要是因为今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在下半年。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上半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7666万元,完成预算45.4%,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10810万元,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财政补助收入6100万元,利息收入3万元,其他收入753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7119万元,完成预算的45.7%。

二、上半年财政管理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财政部门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大力开展“六大专项行动”和党的建设“四大工程”,以集中财力办大事为抓手,积极发挥财政“支撑、保障、引导”作用,全力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大局。

(一)精准施策,全方位支持疫情防控

一是统筹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出台区级防控经费管理办法,加强疫情防控资金全流程管理,落实资金4800万元用于保障医疗救治、卫生防疫以及医疗物资采购等。牵头区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后勤保障组,统筹做好全区疫情防控的物资保障工作。畅通政府采购“绿色通道”,保障疫情防控物资采购快速实施。制定疫情防控物资管理办法,规范防疫物资领用、审批和发放程序。二是强化复工复产政策保障。制定区级企业复工复产政策兑现申报指南,出台房租减免操作细则,上半年累计兑现政策资金4亿余元、减免企业房租和融资担保费用4600余万元,用于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等各类扶持,其中依托亲清在线平台快速兑付1.37亿元、受惠企业1.6万余家,兑付总额位居主城区第三位。三是优化复工复产服务保障。增强街道风险池基金信贷支持力度,上半年共为154家企业提供融资支持,授信总额达2.7亿元。精简担保机构业务审批和办理流程,上半年担保发生额同比增长117%。通过多上门、勤走访、常联系,积极开展企业服务,解决企业复工复产难题,上半年联系服务企业300余家次。

(二)强化统筹,推进集中财力办大事

一是强化政府“过紧日子”。落实《关于坚持“过紧日子”进一步厉行节约的十条意见》,在上半年日常公用经费压减5%的基础上,围绕非刚性、非重点支出压减20%,以及培训和活动经费压减30%以上的目标,要求预算单位对项目进行重新梳理审核,为下一步压缩做好准备。二是统筹财力保障重点。对结转结余资金进行全面清理,将部门结余资金、结转两年以上资金等集中收缴,累计盘活沉淀资金1.7亿元,统筹专户资金3000万元,集中用于疫情防控等亟需领域。积极向上争取资金,目前已经争取到老旧小区改造上级补助2.32亿元,位列主城区第一。多渠道筹集资金,提升义务教育教师待遇,巩固“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等基本民生需求,上半年区本级民生支出17.54亿元,占比达84%。三是推进落实“两直”资金。经过积极对接,共争取到抗疫国债和特殊转移支付“两直”(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政策资金34354万元,位列主城区第一。根据“两直”资金相关规定,区财政局及时制定了分配方案,明确资金使用方向,其中抗疫国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3874万元分配给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工程5700万元和邵逸夫医院建设(康桥健康产业园康桥单元FG03-A5-01地块)项目8174万元;抗疫国债其他抗疫相关资金13201万元分配用于区市场监管局落实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及区商务局战疫情促汽车消费市场发展合计11981万元、区卫健局疫情防控支出1220万元。特殊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用于补充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6279万元、补助卫生相关支出1000万元。

(三)推进改革,健全长效化管理机制

一是推进预算管理改革。推进预算标准体系建设,加强政府

采购预算管理,实现财政一体化系统与政府采购信息平台全面贯通。选取部分街道开展财资平台建设试点,依托信息化手段深化基层财政管理,提高财政数据获取能力,提升街道预算管理成效。二是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推进部门绩效自评,全区55家部门预算单位2019年预算项目支出纳入绩效自评范围,实现10个街道财政运行情况综合绩效自评全覆盖,对康桥街道开展财政运行情况综合绩效评价。对区城管局、区教育局开展部门整体绩效评价试点,对民生实事、政府重点投资等领域的9个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9亿元。深化预算绩效信息公开,112个项目绩效目标实现公开。三是提升跑改服务水平。依托区块链+大数据服务,全速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2月开出首张区块链捐赠电子票据、4月开出首张社会团体会费电子票据,成为全市首个完成改革的区县。全面实施项目采购电子化改革,取消线下开标评标,实现项目采购全流程线上开展。

(四)加强监管,促进财政运行规范化

一是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开展基层财政资金管理检查,通过单位自查和区级检查相结合方式,对各街道、园区等15家单位财政资金管理情况及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开展专项检查。开展往来款资金专项检查,对全区55家行政事业单位截至2019年底形成的往来款资金进行检查,盘活沉淀资金,规范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是推进融资平台公司转型。协同区融资转型工作专班、各城建指挥部顺利完成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工作,搭建拱投发公司、经发投公司两大市场化运作主体,厘清财政监管权限,明确政府与企业边界,为做大、做强、做优国有企业奠定基础。三是加强重点领域监管。积极争取债券资金,上半年发行债券1.95亿元,贯彻落实隐性债务化解工作,防范债务风险。出台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实施办法,推进国企工资决定机制改革,落实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对国有企业工资分配的指导、监管职责。

三、下一阶段主要工作任务

上半年,在区委的坚强领导、区人大的有效监督和区政协的大力支持下,依靠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财政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受新冠肺炎疫情负面影响,全区财政收入持续下滑,而疫情防控、养老保险清算等新增事权导致支出压力大幅增加,财政收支平衡形势异常严峻。下一步,我们将紧紧围绕区委的战略部署,紧盯全年目标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助力高质量打造“重要窗口”的拱墅样本。

(一)加强财政收支管理,提升预算平衡能力

围绕全年收入预期目标,强化财税、街道等部门联动,坚持涵养财源和挖潜增收并重,着力推动财政收入恢复到正常增长轨道。综合运用财政政策、财政资金、产业基金、政府采购等政策工具,聚焦数字经济、新制造业计划、高端人才、重大项目,激励企业抢抓复产进度,助推全区经济加快转型发展。夯实政府“过紧日子”基础性工作,通过加强“三公经费”管理、推进活动事前审批、强化预算刚性约束等政策举措,凝聚合力提升政府“过紧日子”的水平。加快落实中央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资金,着力为企业和居民纾困解难。

(二)优化财政管理模式,提高依法理财水平

深入推进财资管理平台应用,总结试点经验,优化系统设计,着力将财资管理平台推广至全部街道,通过信息系统进一步加强对街道的预算管理、财务监管和银行账户监控,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制定出台预算招标控制价审核工作制度,确保预算招标控制价审核工作有章可循。全面实施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提升资金支付安全性。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设备购置配置标准,修订区属国有企业相关制度办法,分类落实国企工资总额分级管理,提升国资和国企管理的规范性。

(三)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配置效率

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出台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监控管理等管理办法。依托信息化平台,推行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双监控”。推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工作,建立评价机制。开展财政“互联网+监管”执法检查,实施会计信息质量、新冠肺炎防疫财政专项扶持政策落实情况等监督检查,推进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开展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督促单位健全内控制度,完善管理环节和流程。

(四)强化主动担当意识,提高财政服务质量

持续推进“走亲连心三服务”,深化财政精准服务5项机制,开展“助万企、帮万户”活动,坚持党员干部双线作战,持续深入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群众,助力“战疫情、促发展”。推动全区所有执收单位上线电子票据系统,实现行政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医疗机构等执收单位全面覆盖,对已实施上线的所有票据种类全面推行电子化应用,实现电子票据“真改真用,全面替代”。

政府决算公开补充说明:

一、2019年财政转移支付安排

拱墅区无乡镇,无对下转移支付情况。

二、2019年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做好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制度设计,提请区委、区政府印发《关于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为全区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做好规划。制定《拱墅区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三年行动计划》,保障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有序推进。以项目库管理系统为基础,建设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实现预算绩效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的紧密结合。对2020年政府投资项目、信息化项目以及新增重大政策、大型活动、大额政府购买服务等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开展街道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试点,建立包含8项一级指标、22项二级指标、53项三级指标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综合评价街道财政运行情况。对沿河生态廊道建设、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公共停车场(库)、品牌文化活动等9个项目开展绩效评价,涉及资金7.33亿元。深化绩效目标管理,提升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开展绩效自评,加强自评抽查。

三、2019年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绩效执行结果情况

为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拱墅区财政局对全区2018年度老旧小区“阳光老人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评价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实施背景。为进一步健全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打造具有拱墅特色的老旧小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品牌,拱墅区政府出台了《拱墅区老旧小区“阳光老人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拱政发〔2018〕9号)文件,在全区实施老旧小区“阳光老人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2.项目目标情况。一是年度目标情况。2018年开展“阳光老人家”老旧小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在老旧小区集中的街道先行建设3家“阳光老人家”站点,再逐步推广至其他街道。二是目标达成情况。2018年,米市巷街道大塘社区、和睦街道和睦社区、小河街道小河社区的3个试点站点,均在年底前建设完成并正式投入运营,其他7个街道均已建设完成一个以上的“阳光老人家”站点。积极推进“两厅堂”、“三中心”和“四队伍”建设,建成“阳光大管家”一站式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所有街道均已实现线上下单、线下派送、全流程监管的“助急”“助洁”“助餐”等7项为老服务,老年人线上线下生活保障服务的“阳光老人家”体系初步建成。

3、项目管理情况。为顺利推进“阳光老人家”项目建设,成立了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的“阳光老人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街道负责“阳光老人家”站点的建设和运行。制定出台了老旧小区“阳光老人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建设方案、“阳光好帮手”为老支援服务队伍建设、站点视觉设计、助餐三年行动计划和项目资金管理等管理制度。

4、资金管理情况。2018年全区老旧小区“阳光老人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共建设19个站点,项目总计支出2109.99万元。

(二)项目绩效情况

一是项目建设提升了拱墅老旧小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阳光老人家”项目建设立足于全区实际,着力构建“1234+X”的老旧小区“阳光老人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进一步深化了拱墅区“五养”服务体系,有助于形成“一套具有拱墅特色、可复制、可推广的老旧小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走出一条全新的“幸福拱墅”实践之路  ”。二是整合辖区内养老和卫生服务资源,提高社区养老服务的精准性和多样性。通过“阳光老人家”建设,试点社区的养老设施和卫生设备得到改善,养老服务队伍有所壮大,养老服务提供方式更加便捷和精准。三是部分“阳光老人家”站点功能定位较好,具有较好的推广性,如“颐乐和睦”等部分站点成为社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样板,具有较强推广价值。四是养老服务取得阶段性成果,老年群体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进一步提升,服务对象满意度的整体水平较高。李克强总理2019年4月考察拱墅区“颐乐和睦”养老服务情况。全区社区养老服务经历了从一顿饭、一张床、一个活动到“白加黑”、医养护全方位结合的转变,“阳光老人家”实现了项目开放型、融合型、互助型养老升级换代。  

(三)评价发现的问题

一是部分老旧小区“阳光老人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点建设规划论证不够系统,功能设置与政策目标不够一致。二是建设支出标准不够明确,区、街道(社区)联动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阳光老人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运营长效机制尚不够健全。四是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规范化程度有待提高。

(四)评价建议

一是深入调研社区老人的养老服务实际需求,结合现有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分类建设养老服务站点,提高项目建设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二是拓宽养老服务融资渠道,加快建立市场化长效运营机制。三是规范项目建设,加强财务管理。

2019年决算公开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