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法院工作报告
区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文件(23)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0年1月19日在拱墅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拱墅区人民法院院长 王美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9年,区法院在区委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忠诚履职,担当作为,勇于创新,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0460件,审结21607件,同比分别下降8.91%和11.9%,一线法官年人均结案505.43件,同比下降9.94%,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一、立足执法办案第一要务,高标准提升质效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惩治刑事犯罪。全年审结刑事案件526件796人,同比下降27.18%。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审结涉黑社会案件6件26人、涉恶势力案件12件55人,审结以曹杰为首的黑社会团伙及江苏徐州贾汪区法院、安徽灵璧县法院法官为“保护伞”的“2·1”专案。与纪检监察、公安机关建立线索移交与查办反馈“双向通道”,共排查、移送涉黑涉恶线索7条。深入推进“打财断血”,在涉黑恶案件中共计判处财产刑1886.7万元。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经营等案件7件13人,维护金融安全。审结涉案金额19.5亿元,涉投资人近5万人的“一点金库”集资平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挽回损失1888万余元。审结杭州市第一起为非法集资活动洗钱的“腾信堂”人员洗钱罪案件。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从严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63人,对163名被告人判处缓刑,为215名被告人指定了辩护人,指定率为100%。
高质量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妥处民事纠纷。审结民事案件3413件,同比下降14.8%。完善家事案件多元化解机制,召开家事纠纷诉源治理暨“六大员”工作推进会,与区相关部门落实家事辅导员、家事调查员、家事调解员、家事观察员、危机干预员、案件回访员等“六大员”的选聘工作。审结婚姻、继承、赡养、抚养等案件556件。审结交通事故、产品责任、医疗损害等人身、财产侵权案件560件。审结劳动争议案件188件。审结物业服务合同案件213件。审结建设工程、房屋买卖合同等涉房地产案件261件。
深化协商促进争议实质化解,支持依法行政。全年审结行政诉讼案件56件,同比下降42.3%,审结非诉行政案件7件,同比下降53.3%。发挥行政诉讼监督职能,判决行政机关败诉8件,败诉率为14.3%。扎实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全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36件次,占开庭审理案件数的85.7%。充分发挥区行政争议调解中心作用,全年当事人撤诉案件15件,其中经协调撤诉的9件,占一审行政案件的16.1%。强化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完成行政审判白皮书,与区政府联合召开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暨府院联席会议。12月与司法局联合开展模拟法庭普法宣传活动,章燕区长率全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到场观摩指导。
二、营造一流法治营商环境,高质量保障发展
聚焦民营企业司法保障。审结商事案件8666件,同比下降15.81%。审结民间借贷、金融借款、融资租赁、担保等金融领域案件2436件,标的21.3亿元。审结股权纠纷案件90件,追偿权纠纷案件4787件,标的3.3亿元。与区工商联联合出台《关于建立联动机制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建立商会调解、诉调对接、普法宣传、案例指导等机制,妥善处理涉我区民营企业案件。建立破产重整企业市场化识别机制,审结破产清算案件7件、破产审查案件9件,虎牌系列破产重整案顺利完成。加强执转破工作,加快处置“僵尸企业”,稳妥推进雅安公司、经纬公司等具有涉众涉稳风险隐患的破产案件办理。探索善意执行理念,对已经采取失信、限高措施的企业负责人,出于生产所需且配合执行、有履行方案或详细还款计划的,视情解除失信、限高措施,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让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
着力营造稳定社会环境。防范化解社会风险,认真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重大活动期间的维稳工作,将维稳排查和稳控工作常态化。落实“三同步”原则,防止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极端非正常上访事件、公共舆论事件,全年共处理来信来访102件,其中三级法院联动救助,成功化解一起多年信访老案。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审结司法救助案件53件,向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款74万元,为符合条件的280件案件的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1.79万元。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积极推进民间借贷协同治理,依法打击融资纠纷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共受理区检察院提出再审建议的民间借贷虚假诉讼案件5件,涉被告人7人,公司1家。与区国税局联合制定《关于对职业放贷人征收税费的纪要》,新增“职业放贷人名录”33个,其中个人29人,公司4家,向1名职业放贷人征收税费1656元。
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切实贯彻全面赔偿原则,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破解知识产权案件举证难、审理难、裁判难等问题,提高侵权代价,不断激发创新主体积极性。全年审结知识产权案件201件,审结关于“鹿角巷”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等案件。开展诉调对接,为知识产权纠纷化解提供更加经济快捷的选择渠道。以我院2014年至2018年审理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为样本,发布知识产权白皮书,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进行梳理和总结,对审判工作中所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从司法角度对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出思路。
三、主动融入综合治理格局,高水平推进服务
诉源治理工作新模式有序推进。积极参与“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建设,推进“社会调解优先、法院诉讼断后”的案件分层过滤机制,实现矛盾纠纷精准分流,打造以行业调解为特色,以网上化解为方向的城市特色的多元化解机制,有效控制案件总量。拓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派员驻点区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将适宜调解的纠纷引导至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律师调解、仲裁调解等机构。通过加强诉调对接,全年诉前调解成功案件2536件,同比增长11.57%;诉前纠纷化解率22.06%,同比增加6.9%。
深化司法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集约整合各项服务功能,实现一站通办、一网通办、一号通办、一次通办。整合“浙江移动微法院”、浙江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ODR)平台等信息化和智能化的平台,发挥教育实践和法治宣传的双重功能,有力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和基层纠纷化解水平。今年9月,新的半山人民法庭审判大楼正式投入使用,设置诉讼服务、执行服务、人民调解三大专区,更好地服务辖区群众的司法需求。
大力推广社区“微法庭”使用建设。化被动为主动,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延伸诉讼服务,在街道、社区推出“微法庭”,助力区域社会治理。实行线上线下双服务,线上开通法律咨询、在线调解、在线申请司法确认、网上立案、在线开庭等服务,线下聘任特邀调解员就地调解纠纷,打造“纠纷从哪里来,调解回哪里去”的“枫桥经验”升级版。目前已在全区53个社区、北部软件园挂牌成立“微法庭”,在全市率先实现了体系化、层级化、专业化的“微法庭”拱墅模式。
四、争当新时代司法排头兵,高层次改革创新
巩固执行工作攻坚成果。深化执行长效机制建设,始终保持执行工作高水平运行。每周召开执行案件督办例会,围绕核心指标,重点督办6个月以上未结案、终本案件和执行信访件。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7217件,结案7527件,同期执结率104.3%,12个月以上未结案下降63.33%,其中超18个月未结案已全部清零。进一步健全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探索实施执行联络员制度,深入推进联合惩戒工作,加大打击拒执力度,今年共移送审查起诉拒执罪案件9件,法院受理判决2件,并对该2件拒执案件在全网进行直播宣判,引起了积极的社会反响。建立虚假诉讼发现机制,强化执行规范机制。共拘留2851人次,罚款86人次,布控3393人次,列入限制消费名单6509人次,列入失信名单3806人次。
立足服务大局破解难题。积极参与区委区政府牵头的康桥、祥符两个街道的留用地项目清理工作,加大相关执行案件工作力度,同时协助排查案件、组织协调、处置资产。妥善处理杭州物美商业有限公司和杭州洲际通商实业有限公司互为原被告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经多次协调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自动腾退,全力保障重点工程顺利推进。针对我区拆迁补偿安置及补偿后分家析产、产权人与承租人矛盾等纠纷多发的情况,运用好“三所一庭联动”、城中村改造拆迁工作调解机制,通过事先走访调研、事中指导化解、事后协调处置等方式破解拆迁难题。针对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中,保险公司以责任人不具有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而拒赔的情形,及时与保监会沟通,促使通过保险理赔尽快解决,避免矛盾激化。
强化智慧法院应用拓展。推广使用浙江ODR平台,打造“互联网+”矛盾预防化解的新机制,平台全年在线调处案件3807件,调解成功2925件,调解成功率83.48%。加快推进“移动微法院”的深度应用,当事人和律师足不出户,即可在网上办理立案、查询、庭审、执行等事务。同时配备完善电子卷宗随案生成、电子签章、电子送达等移动微法院配套系统,为法官办案和当事人诉讼提供更大便利,解决执行案件中当事人联系执行员难、送达难、终本约谈等问题。全年共使用移动微法院立案13297件、网上调解66次、执行终本约谈749次、送达裁判文书24856次。完善网络司法拍卖机制,累计上线公告拍品439件,网拍成交率77.4%,平均溢价率77%,总成交额约5.2亿元,为当事人节省佣金约1203万元。
五、坚守初心推进主题教育,高品质打造队伍
深入开展思想建设年活动。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把不折不扣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统一起来。高标准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和过硬的作风确保主题教育走深走实。把握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组织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查找短板,解决问题。着力提升法官“四个能力”,通过集中培训、网络培训等形式,组织干警参加业务培训168人次。开展争创“最强党支部”等评先评优活动,激发党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5名干警、1个集体立功或受省高院、市中院表彰,其中民二庭干警周小林被授予“杭州市劳模”称号,民一庭获“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称号,4篇论文在省市论文竞赛、征文中获奖,1篇论文刊载于《浙江审判》。
深入开展质量建设年活动。进一步明确案件质效标准,制订科学合理的法官办案指标,强化审执兼顾,各项指标数据总体向好。今年以来,以“控制增量、消化存案”为导向,开展清理长期未结案专项行动,对12个月尤其是18个月以上未结案逐案分析研判,制定详细的清理清单和方案,并坚决杜绝“前清后积”、“边清边积”。全院常态化加班加点、连续作战、深度挖潜,开展办案标兵、办案明星评比,全年同期结案率105.61%,居全市第二;民商事案件实际履行率83.28%,居全市第一;服判息诉率92.65%,居全市第三;长期未结案总量下降72.38%。
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对全院干警开展警示教育。通过院领导进支部上专题党课,组织干警观看警示教育片、旁听职务犯罪案件等,增强廉洁从政意识。开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对照“六大顽疾”,深入开展“十查十看”,抓好整改落实。扎实推进内设机构、诉讼制度等改革,健全完善审判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体系。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建立全员廉政档案,强化廉洁法院建设。深入开展优良传统作风教育,持续发挥先进典型引领作用,培养风清气正的机关政治生态。
六、司法公开接受各界监督,高要求改进工作
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坚决贯彻区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认真落实代表审议法院工作报告时提出的意见并逐条向代表反馈,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件。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办理区政协委员提案1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半山法庭新大楼落成仪式和“杭州法院正在执行”网络直播活动。接受党外监督,向党外人士通报工作。自觉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认真办理检察建议,审结抗诉案件12件。接受社会监督,积极运用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创新新闻宣传形式,传递司法正能量。全面深化司法公开,切实落实好“人人有直播”“天天有直播”要求,提升重大影响案件的庭审公开效果,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浙江法院公开网直播庭审实况831件次;大力推进庭审记录改革,90.45%的开庭案件以庭审录音录像代替书记员记录;向中国裁判文书公开网上传生效裁判文书9057份。组织开展“旁听百场庭审”活动,发送司法建议3份。多次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300余名人大代表、机关干部、高校学生观摩庭审,妥善回应社会关切。
各位代表,2019年,区法院面对繁重的工作任务,攻坚克难、砥砺前行,全院干警鼓足干劲、连续作战,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这是区委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大力支持,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以及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各界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区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如审判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有部分数据还处于比较落后,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方面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诉源治理举措有待进一步细化等。对此,区法院将加大自身建设力度,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努力加以解决。
2020年,区法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及省、市、区委会议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围绕区委“六五四”工作部署,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争当新时代司法排头兵,为我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进一步加强政治建设。做好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以上级法院专项司法巡查、政治督查等为契机,抓实法院队伍建设、干警作风建设,引导广大干警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确保法院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深入开展三服务、平安志愿、法治服务活动,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通过支部共建,将党的建设与法院职能紧密结合。大力弘扬“激情、用心、实干、担当”的拱墅铁军精神,着力整治不良风气,树立忠诚履职、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鲜明导向。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抓紧抓实廉政风险排查评定、预警防范、动态处置、监督问责、考核评估等,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二是进一步服务保障大局。进一步加大对恶性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从重从快审理涉黑涉恶犯罪,打好扫黑除恶收官战。高度关注涉高利贷、非法借贷拆借等金融违法行为,妥善应对P2P网贷等新型群体性案件,以及刑民交叉金融案件,依法有序释放风险。聚焦民营企业关切,采取有效措施帮助民营企业纾困解难,助推区域产业平台建设。推行“裁执分离”模式,为亚运场馆建设、城中村改造、违法建筑拆除、环境综合整治、美丽河道改造提升等重点工作提供司法保障。坚持新发展理念,以破产审判、商事审判和执行工作为重点,对标世行测评标准,以测评指标为指引,助推优化区域营商环境,提升法院整体工作水平。
三是进一步推进质效管理。持续推进“质量建设年”活动,明确案件质量标准,不间断开展案件质量评查、瑕疵过错追究等活动,切实抓好执法办案质效。聚焦影响审判执行质效的重点因素,深入开展打击虚假诉讼、打击拒执、清理长期未结案等专项行动力度,加强立审执破兼顾,坚持制裁与激励相结合,积极构建“自动履行为主、强制执行为辅”的执行长效机制。不断完善绩效考核机制,以目标导向激发主观能动,以奖优罚劣激活工作机制,以比学赶超激励担当作为。
四是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推进诉源治理工作,坚持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推进“微法庭”工作机制,在现有模式上予以延伸拓展,尝试在交警、保监会、律所等领域建立专门的“微法庭”,在专业化领域构建社会治理体系,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全方位推进“智慧法院”建设,积极推广移动微法院、ODR等“互联网+”审判平台应用,让当事人“最多跑一次”甚至“一次都不用跑”。借力科技手段,全面推行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及电子送达,提质升级诉讼服务,提升人民群众和法官在法院建设中的获得感。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区法院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更务实的作风和更有成效的举措,为我区加快高质量建设运河沿岸名区、推动大城北崛起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浙公网安备 33010502000141号 备案证编号:浙ICP备15043779号网站标识码:3301050002
建议 IE6 1024*768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