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K1493206-6/2020-1848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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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区府办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备注/文号 | 拱政发〔2020〕14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生成日期 | 2020-07-17 | 发布日期 | 2020-07-17 |
附件 |
发布日期: 2020-07-17 19:33:15 点击率: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李浩宇,男,1999年05月10日出生,现居住杭州市拱墅区杭办大厦5幢7E,浙江开元大酒店4楼新力健健身员工。
2020年6月26日上午04时14分许,在靠近乾隆舫船只附近下方的运河水面发现落水人员,湖墅派出所民警见状立即用救生绳套住落水女子身体。与此同时,辅警曾中华、巡防队员石俊龙绑好救生绳快速跳入运河中实施救援,热心群众李浩宇也跳入水中,与在岸边的湖墅街道维稳专班成员殷俊一起配合民警开展营救工作。最后,众人将落水男女一同拉上岸,后送至医院进行救治。辅警曾中华及热心群众李浩宇在救援过程中负伤。李浩宇同志用实际行动诠释了见义勇为的良好风尚。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根据《浙江省见义勇为奖励和保障条例》和《浙江省见义勇为奖励和保障工作若干规定》相关文件精神,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对李浩宇同志记个人嘉奖。
希望李浩宇同志珍惜荣誉、发扬成绩,继续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积极为平安建设做贡献。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
2020年7月17日
区政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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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K1493206-6/2020-18481
文号
拱政发〔2020〕14号
公布日期
2020-07-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府办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李浩宇,男,1999年05月10日出生,现居住杭州市拱墅区杭办大厦5幢7E,浙江开元大酒店4楼新力健健身员工。
2020年6月26日上午04时14分许,在靠近乾隆舫船只附近下方的运河水面发现落水人员,湖墅派出所民警见状立即用救生绳套住落水女子身体。与此同时,辅警曾中华、巡防队员石俊龙绑好救生绳快速跳入运河中实施救援,热心群众李浩宇也跳入水中,与在岸边的湖墅街道维稳专班成员殷俊一起配合民警开展营救工作。最后,众人将落水男女一同拉上岸,后送至医院进行救治。辅警曾中华及热心群众李浩宇在救援过程中负伤。李浩宇同志用实际行动诠释了见义勇为的良好风尚。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根据《浙江省见义勇为奖励和保障条例》和《浙江省见义勇为奖励和保障工作若干规定》相关文件精神,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对李浩宇同志记个人嘉奖。
希望李浩宇同志珍惜荣誉、发扬成绩,继续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积极为平安建设做贡献。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
2020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