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76546746-2/2020-1839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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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区城中村指挥部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备注/文号 | 拱城指〔2020〕16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生成日期 | 2020-07-14 | 发布日期 | 2020-07-14 |
附件 |
发布日期: 2020-07-14 15:31:36 点击率:
各部门:
现将《城中村指挥部安置房维修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杭州市拱墅区城中村改造工程指挥部
二零二零年七月十四日
城中村指挥部安置房维修管理办法(试行)
为及时高效处理指挥部安置房交付后发生的紧急报修情况,规范维修程序,确保维修质量,保障安置住户合法权益,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结合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职责分工
1.动迁部牵头负责安置房报修核实、维修联系、协调及验收确认等事宜。
2.工程部负责落实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预估维修时间、预估维修费用、跟踪维修进度等事宜。
3.发展部负责安排指挥部零星项目造价咨询服务名录库单位进行结算审计。
4.物业公司负责接待住户报修,初步核实现场情况,建立“一户一档”资料,全过程跟踪维修进度,登记台账,并通过“一周一报”及时将维修情况反馈至城中村指挥部动迁部。为确保住户能及时报修,物业公司应设立报修专线电话,向全体住户公布,并安排专人值守。
5.施工单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施工作业,严格执行有关工程施工的标准和规范,精心组织、精心施工、精心管理,严把工程安全关、质量关。安排有经验的工程师担任负责人,出具维修方案,按期完成施工。
6.监理单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同时监督确保施工安全。监理单位应全程跟踪维修施工过程,并拍照记录存档,在施工结束后提交完整的监理档案资料。
二、房屋维修处理流程
(一)常规报修
1.登记:由物业公司登记住户报修情况。
2.上门走访:物业公司需在登记后1小时内安排工作人员上门走访,了解情况,并拍照存档。
3.初步分析:物业公司根据上门走访掌握的现场情况,初步分析判断报修问题是否属指挥部维修责任。如报修问题属于保修期内的,物业公司应直接联系原项目建设施工单位负责维修;如报修问题属指挥部责任的,应按要求规范填写《报修工作联系单》,并及时报至动迁部。《报修工作联系单》应按照以下原则分类填写,公用部位报修问题单独填写;住户房屋报修问题原则“一户一单”,但涉及多户的同类型问题可填写在同一张《报修工作联系单》上。
4.确认维修:动迁部接到《报修工作联系单》后,应指派专人进行现场踏看核实,确认报修问题是否属指挥部维修范畴,如属指挥部维修范畴的,应尽快落实工程部进行维修;如不属指挥部维修范畴的告知物业公司。
5.落实维修:工程部接到《报修工作联系单》后,应尽快指定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预估工程量、预估维修时间、跟踪维修进度。
6.预估工程量:工程部应联系监理单位和动迁部共同到现场预估维修工程量,并需在《报修工作联系单》签字确认,预估维修费用超20万元的,需报指挥部党组会讨论同意后方可实施维修。
7.进场施工:施工单位按照施工作业规范进场施工,监理单位按照有关监理规范全程实施监理。
8.验收:维修完成后,施工单位填写《安置房小区维修工程验收单》,物业公司、监理单位、工程部先行提出验收意见,后由动迁部确认完成验收。
9.归档:验收完成后,物业公司应及时告知住户维修结果,并对维修结果拍照记录,完成“一户一档”,最后通过“一周一报”形式将维修结果报至动迁部归档。
(二)紧急报修
1.当发生影响住户正常生活或严重安全隐患的紧急情况,物业公司接到报修后,应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采取措施进行应急处置,防止事态恶化,同时将现场情况报至动迁部。紧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管道堵塞、水管爆裂、影响安全的外立面脱落、其他公用部分和公用设施设备出现危害或者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情形等。
2.动迁部接到紧急报修后,应尽快核实现场实际情况,联系工程部实施加急维修。
三、处罚规定
1.物业公司未按本办法规定造成恶劣影响及严重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2.施工单位未按照本办法进行施工作业造成严重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如未在维修时间内完成维修的,或维修2次以上仍不能解决问题的,或在维修验收合格后12个月内在同一部位发生相同问题的,施工单位除需承担相应责任外,指挥部可不再指派其承担其他维修工程施工。
3.监理单位未按照本办法进行监督管理造成严重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指挥部可不再指派其承担其他维修工程监理。
四、项目结算
维修项目竣工验收后,由工程部牵头组织施工单位编制项目结算书和竣工资料,由发展部委托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按指挥部工程预决算有关规定进行工程决算,决算审定完成后进行支付。
五、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拱墅区城中村改造工程指挥部与拱墅区农转居多层公寓建设管理中心建设的安置房项目维修管理。
六、施行时间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报修工作联系单
2.安置房小区维修工程验收单
附件1
报修工作联系单
编号:报
报修 单位 | 主送 单位 | ¨杭州市拱墅区城中村改造工程指挥部 ¨杭州市拱墅区农转居多层公寓建设管理中心 | |
地址 | 小区 幢 单元 室,业主联系电话: | ||
报修内容 | 物业公司签字: 日期: 联系电话: | ||
动迁部签收意见 | ¨经核实,情况属实,请工程部落实施工单位进行维修;加急:¨是 ¨否 经 办 人: 日 期: 部门负责人: 分管领导: | ||
工程部签收意见 | ¨不予维修,理由: ¨准予维修,维修施工单位: 维修时间: 月 日至 月 日 预估工程量: 预估工程量签字确认:监理: 工程部: 动迁部: 经 办 人: 日 期: 部门负责人: 分管领导: |
注:① 裂缝问题,需注明具体房间、部位、裂缝条数、方向、长度。若一面墙有多处不规则裂缝,则写明裂缝所涉及的范围的具体面积。② 渗水问题,需写明渗水的部位、渗水点多少,因渗水所引起墙面起皮、地面发黑面积是多少等。③ 涂料起皮问题(墙面、顶棚),则需写明具体房间、起皮部位、起皮面积。④ 空鼓问题(墙面、地面),则需写明空鼓的具体房间、部位、空鼓面积。⑤ 墙砖脱落问题(公共部位),则需写明墙砖脱落楼层、部位、脱落块数、是否损坏、脱落面积。
附件2
安置房小区维修工程验收单
编号:验
维修地址 | |||
报修单编号 | 报修时间 | ||
工程内容 | |||
开工时间 | 竣工时间 | ||
工程量确认 | |||
各方验收意见 | 物业公司意见(公章): 经办人: 日 期: | 监理单位意见(公章): 经办人: 日 期: | |
工程部意见(公章): 经办人: 负责人: | 动迁部意见(公章): 经办人: 负责人: |
部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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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6546746-2/2020-18390
文号
拱城指〔2020〕16号
公布日期
2020-07-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城中村指挥部
各部门:
现将《城中村指挥部安置房维修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杭州市拱墅区城中村改造工程指挥部
二零二零年七月十四日
城中村指挥部安置房维修管理办法(试行)
为及时高效处理指挥部安置房交付后发生的紧急报修情况,规范维修程序,确保维修质量,保障安置住户合法权益,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结合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职责分工
1.动迁部牵头负责安置房报修核实、维修联系、协调及验收确认等事宜。
2.工程部负责落实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预估维修时间、预估维修费用、跟踪维修进度等事宜。
3.发展部负责安排指挥部零星项目造价咨询服务名录库单位进行结算审计。
4.物业公司负责接待住户报修,初步核实现场情况,建立“一户一档”资料,全过程跟踪维修进度,登记台账,并通过“一周一报”及时将维修情况反馈至城中村指挥部动迁部。为确保住户能及时报修,物业公司应设立报修专线电话,向全体住户公布,并安排专人值守。
5.施工单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施工作业,严格执行有关工程施工的标准和规范,精心组织、精心施工、精心管理,严把工程安全关、质量关。安排有经验的工程师担任负责人,出具维修方案,按期完成施工。
6.监理单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同时监督确保施工安全。监理单位应全程跟踪维修施工过程,并拍照记录存档,在施工结束后提交完整的监理档案资料。
二、房屋维修处理流程
(一)常规报修
1.登记:由物业公司登记住户报修情况。
2.上门走访:物业公司需在登记后1小时内安排工作人员上门走访,了解情况,并拍照存档。
3.初步分析:物业公司根据上门走访掌握的现场情况,初步分析判断报修问题是否属指挥部维修责任。如报修问题属于保修期内的,物业公司应直接联系原项目建设施工单位负责维修;如报修问题属指挥部责任的,应按要求规范填写《报修工作联系单》,并及时报至动迁部。《报修工作联系单》应按照以下原则分类填写,公用部位报修问题单独填写;住户房屋报修问题原则“一户一单”,但涉及多户的同类型问题可填写在同一张《报修工作联系单》上。
4.确认维修:动迁部接到《报修工作联系单》后,应指派专人进行现场踏看核实,确认报修问题是否属指挥部维修范畴,如属指挥部维修范畴的,应尽快落实工程部进行维修;如不属指挥部维修范畴的告知物业公司。
5.落实维修:工程部接到《报修工作联系单》后,应尽快指定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预估工程量、预估维修时间、跟踪维修进度。
6.预估工程量:工程部应联系监理单位和动迁部共同到现场预估维修工程量,并需在《报修工作联系单》签字确认,预估维修费用超20万元的,需报指挥部党组会讨论同意后方可实施维修。
7.进场施工:施工单位按照施工作业规范进场施工,监理单位按照有关监理规范全程实施监理。
8.验收:维修完成后,施工单位填写《安置房小区维修工程验收单》,物业公司、监理单位、工程部先行提出验收意见,后由动迁部确认完成验收。
9.归档:验收完成后,物业公司应及时告知住户维修结果,并对维修结果拍照记录,完成“一户一档”,最后通过“一周一报”形式将维修结果报至动迁部归档。
(二)紧急报修
1.当发生影响住户正常生活或严重安全隐患的紧急情况,物业公司接到报修后,应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采取措施进行应急处置,防止事态恶化,同时将现场情况报至动迁部。紧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管道堵塞、水管爆裂、影响安全的外立面脱落、其他公用部分和公用设施设备出现危害或者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情形等。
2.动迁部接到紧急报修后,应尽快核实现场实际情况,联系工程部实施加急维修。
三、处罚规定
1.物业公司未按本办法规定造成恶劣影响及严重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2.施工单位未按照本办法进行施工作业造成严重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如未在维修时间内完成维修的,或维修2次以上仍不能解决问题的,或在维修验收合格后12个月内在同一部位发生相同问题的,施工单位除需承担相应责任外,指挥部可不再指派其承担其他维修工程施工。
3.监理单位未按照本办法进行监督管理造成严重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指挥部可不再指派其承担其他维修工程监理。
四、项目结算
维修项目竣工验收后,由工程部牵头组织施工单位编制项目结算书和竣工资料,由发展部委托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按指挥部工程预决算有关规定进行工程决算,决算审定完成后进行支付。
五、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拱墅区城中村改造工程指挥部与拱墅区农转居多层公寓建设管理中心建设的安置房项目维修管理。
六、施行时间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报修工作联系单
2.安置房小区维修工程验收单
附件1
报修工作联系单
编号:报
报修 单位 | 主送 单位 | ¨杭州市拱墅区城中村改造工程指挥部 ¨杭州市拱墅区农转居多层公寓建设管理中心 | |
地址 | 小区 幢 单元 室,业主联系电话: | ||
报修内容 | 物业公司签字: 日期: 联系电话: | ||
动迁部签收意见 | ¨经核实,情况属实,请工程部落实施工单位进行维修;加急:¨是 ¨否 经 办 人: 日 期: 部门负责人: 分管领导: | ||
工程部签收意见 | ¨不予维修,理由: ¨准予维修,维修施工单位: 维修时间: 月 日至 月 日 预估工程量: 预估工程量签字确认:监理: 工程部: 动迁部: 经 办 人: 日 期: 部门负责人: 分管领导: |
注:① 裂缝问题,需注明具体房间、部位、裂缝条数、方向、长度。若一面墙有多处不规则裂缝,则写明裂缝所涉及的范围的具体面积。② 渗水问题,需写明渗水的部位、渗水点多少,因渗水所引起墙面起皮、地面发黑面积是多少等。③ 涂料起皮问题(墙面、顶棚),则需写明具体房间、起皮部位、起皮面积。④ 空鼓问题(墙面、地面),则需写明空鼓的具体房间、部位、空鼓面积。⑤ 墙砖脱落问题(公共部位),则需写明墙砖脱落楼层、部位、脱落块数、是否损坏、脱落面积。
附件2
安置房小区维修工程验收单
编号:验
维修地址 | |||
报修单编号 | 报修时间 | ||
工程内容 | |||
开工时间 | 竣工时间 | ||
工程量确认 | |||
各方验收意见 | 物业公司意见(公章): 经办人: 日 期: | 监理单位意见(公章): 经办人: 日 期: | |
工程部意见(公章): 经办人: 负责人: | 动迁部意见(公章): 经办人: 负责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