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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6月3日上午,拱墅区召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第二次会议。
会议研究了国土空间规划、财政预决算、安全生产、税收管理、环境保护、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扶贫、食品药品监管、城市综合执法、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户籍管理、医疗卫生等15个政务公开试点领域标准目录制定相关事宜;研究了定向精准推送减税降费等惠企政策和基层群众普遍关心的民生政策信息、政务服务事项线上线下公开、政务服务“一件事”全过程公开,“一件事”网购式公开办事模式推广等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