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墅区卫生健康局关于《拱墅区基层医疗机构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液核准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6-01 11:42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基层医疗机构抗菌药物静脉输液管理,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我局制定《拱墅区基层医疗机构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液核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gsq9379@126.com

2、通信地址:拱墅区莫干山路与余杭塘路交叉口(西南角)拱墅区健康大厦13楼1305室。

3、联系电话:88129023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10日。

附件:拱墅区基层医疗机构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液核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



杭州市拱墅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5月28日



关于开展基层医疗机构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液核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