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250047-1/2020-1234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审计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备注/文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生成日期 2020-03-03 发布日期 2020-03-03
附件
杭州市拱墅区审计局关于杭州市拱墅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局局长吴伟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0-03-03 14:27:58 点击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经中共杭州市拱墅区委审计委员会批准,2019年杭州市拱墅区审计局对原杭州市拱墅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局(以下简称区发改局)局长吴伟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总体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吴伟同志任职期间在协调经济运行,指导全区经济体制改革,产业平台推进等方面认真履行经济责任,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加快工业转型、创新平台建设、企业培育等工作,任期内取得明显成效。但是在项目申报、补助和项目资金使用等方面存在履职不到位情况,有待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申报方面存在的问题

1. 申报资料审核欠严谨,区发改局在部分市级财政专项资金补助项目中,对个别企业申报资料审核欠严谨,企业申报条件与上级通知文件规定要求不相符。

2.发放补助资金不规范,在对部分市级财政专政资金补助项目中未按规定要求拨付补助资金,后继整改不到位,未就前期问题进行说明和整改。

(二)项目资金使用上存在的问题

1. 挤占、混用项目资金。在对部分省市财政专项补助资金项目中,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补助,存在挤占、混用项目资金的情况,与文件规定的用途不符。

2.未及时拨付补助资金,在对部分项目实施中,未按规定要求及时拨付项目补助资金。

3.项目资金使用绩效不高。在对市级部分项目目标考核奖励资金使用上,存在使用绩效不高的情况。

4.存在现金发放奖励情况。2015—2017年区发改局在“物价管理工作经费”等专项资金中,存在用现金发放工作经费和奖励42.70万元的情况。

三、审计处理意见及建议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杭州市拱墅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并提出进一步把好申报项目的审核关和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等建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发改经信局的领导高度重视,正在积极整改中。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审计信息
杭州市拱墅区审计局关于杭州市拱墅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局局长吴伟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公告

索引号

00250047-1/2020-12342

文号

公布日期

2020-03-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审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经中共杭州市拱墅区委审计委员会批准,2019年杭州市拱墅区审计局对原杭州市拱墅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局(以下简称区发改局)局长吴伟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总体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吴伟同志任职期间在协调经济运行,指导全区经济体制改革,产业平台推进等方面认真履行经济责任,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加快工业转型、创新平台建设、企业培育等工作,任期内取得明显成效。但是在项目申报、补助和项目资金使用等方面存在履职不到位情况,有待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申报方面存在的问题

1. 申报资料审核欠严谨,区发改局在部分市级财政专项资金补助项目中,对个别企业申报资料审核欠严谨,企业申报条件与上级通知文件规定要求不相符。

2.发放补助资金不规范,在对部分市级财政专政资金补助项目中未按规定要求拨付补助资金,后继整改不到位,未就前期问题进行说明和整改。

(二)项目资金使用上存在的问题

1. 挤占、混用项目资金。在对部分省市财政专项补助资金项目中,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补助,存在挤占、混用项目资金的情况,与文件规定的用途不符。

2.未及时拨付补助资金,在对部分项目实施中,未按规定要求及时拨付项目补助资金。

3.项目资金使用绩效不高。在对市级部分项目目标考核奖励资金使用上,存在使用绩效不高的情况。

4.存在现金发放奖励情况。2015—2017年区发改局在“物价管理工作经费”等专项资金中,存在用现金发放工作经费和奖励42.70万元的情况。

三、审计处理意见及建议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杭州市拱墅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并提出进一步把好申报项目的审核关和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等建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发改经信局的领导高度重视,正在积极整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