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66523942-X/2020-1299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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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区统计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备注/文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生成日期 | 2020-12-11 | 发布日期 | 2020-12-11 |
内容概述 | 2020年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12月8日是统计法颁布纪念日,为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的统计法治意识,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切实营造良好的统计法治环境,推动统计现代化改革和统计“八五”普法顺利开局。根据有关部署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国家宪法日暨统计法颁布纪念日法治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
附件 |
发布日期: 2020-12-11 17:25:08 点击率:
各街道、区科技工业区管委会,局队各科室:
2020年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12月8日是统计法颁布纪念日,为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的统计法治意识,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切实营造良好的统计法治环境,推动统计现代化改革和统计“八五”普法顺利开局。根据有关部署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国家宪法日暨统计法颁布纪念日法治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此次宣传活动的主题是:全面弘扬宪法精神,深入推进依法治统。
二、活动时间
2020年11月30日至12月31日。期间,“12·4”国家宪法日和“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为重点宣传日。
三、活动内容
(一)组织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要论述的学习
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做好习近平总书记《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重要文章的专题学习。在学习过程中,要结合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统计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谋划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众统计法治意识的办法举措,不断夯实依法治统工作基础。
(二)组织开展统计法治知识有奖竞答活动
杭州市统计局和区统计局都将在微信公众号上组织开展以统计法律法规、人口普查条例等为主要内容的有奖竞答活动。要根据部署要求,广泛发动属地机关、街道、社区及企事业单位参加知识竞答,切实营造浓郁的法治宣传氛围。
(三)撰写发表统计法治署名文章
统计局主要负责人将撰写并在媒体上发表一篇以统计执法、统计普法、人口普查等为主要内容的署名文章。
(四)扎实组织实施统计普法“六进”活动
1.统计普法“进机关”。根据统计法治建设的总体目标,聚焦国家、省市有关加强统计领域数字造假问题执纪执法的部署要求,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通过组织专题统计法治讲座、呈送统计违法案例选编等方式,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统计纪律、统计法律等方面的宣传;通过组织党员干部统计法治知识测试、发放统计普法读本等手段,切实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统计法治意识。
2.统计普法“进企业、进单位、进学校”。紧紧围绕统计普法宣传教育的中心工作,以统计业务培训会、统计年报会和统计业务工作群等为载体,扎实开展统计法治宣传,切实增强企业单位负责人、统计人员的依法统计意识;以统计数据检查为契机,通过“上门送法”的方式,切实提高统计调查对象知法守法遵法的自觉;进一步加强与普法部门的沟通联系,将统计法治纳入青少年普法教育的内容,引导广大青少年树立学统计法、用统计法、守统计法的观念。
3.统计普法“进社区、进乡村”。不断拓展统计普法的覆盖面,将统计法治宣传向基层延伸,“走入寻常百姓家”。针对不同受众群体,开展符合当地实际、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统计普法宣传。进社区的,充分利用大数据、“互联网+”的优势,开展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且具有交互性的统计法治宣传,切实增强统计普法的实际效果。
(五)认真做好“我为统计普法建言献策”征集活动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工作部署,将在统计系统开展以“八五”普法规划起草、提高普法宣传针对性、长期性和实效性等为主要内容的意见征集活动。要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至少撰写一篇意见建议文章(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并于2020年12月14日前上报区局。
四、活动要求
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教育,是在全社会营造统计法治浓郁氛围,全面推进依法治统的有力举措,一定要高度重视,确保此次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宣传活动结束后,要对此次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于2020年12月31日前将总结材料(电子版)报区局依法行政办。
联系人:朱婷婷,联系电话:88258944。
杭州市拱墅区统计局
政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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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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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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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6523942-X/2020-12990
文号
公布日期
2020-12-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统计局
各街道、区科技工业区管委会,局队各科室:
2020年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12月8日是统计法颁布纪念日,为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的统计法治意识,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切实营造良好的统计法治环境,推动统计现代化改革和统计“八五”普法顺利开局。根据有关部署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国家宪法日暨统计法颁布纪念日法治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此次宣传活动的主题是:全面弘扬宪法精神,深入推进依法治统。
二、活动时间
2020年11月30日至12月31日。期间,“12·4”国家宪法日和“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为重点宣传日。
三、活动内容
(一)组织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要论述的学习
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做好习近平总书记《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重要文章的专题学习。在学习过程中,要结合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统计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谋划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众统计法治意识的办法举措,不断夯实依法治统工作基础。
(二)组织开展统计法治知识有奖竞答活动
杭州市统计局和区统计局都将在微信公众号上组织开展以统计法律法规、人口普查条例等为主要内容的有奖竞答活动。要根据部署要求,广泛发动属地机关、街道、社区及企事业单位参加知识竞答,切实营造浓郁的法治宣传氛围。
(三)撰写发表统计法治署名文章
统计局主要负责人将撰写并在媒体上发表一篇以统计执法、统计普法、人口普查等为主要内容的署名文章。
(四)扎实组织实施统计普法“六进”活动
1.统计普法“进机关”。根据统计法治建设的总体目标,聚焦国家、省市有关加强统计领域数字造假问题执纪执法的部署要求,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通过组织专题统计法治讲座、呈送统计违法案例选编等方式,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统计纪律、统计法律等方面的宣传;通过组织党员干部统计法治知识测试、发放统计普法读本等手段,切实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统计法治意识。
2.统计普法“进企业、进单位、进学校”。紧紧围绕统计普法宣传教育的中心工作,以统计业务培训会、统计年报会和统计业务工作群等为载体,扎实开展统计法治宣传,切实增强企业单位负责人、统计人员的依法统计意识;以统计数据检查为契机,通过“上门送法”的方式,切实提高统计调查对象知法守法遵法的自觉;进一步加强与普法部门的沟通联系,将统计法治纳入青少年普法教育的内容,引导广大青少年树立学统计法、用统计法、守统计法的观念。
3.统计普法“进社区、进乡村”。不断拓展统计普法的覆盖面,将统计法治宣传向基层延伸,“走入寻常百姓家”。针对不同受众群体,开展符合当地实际、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统计普法宣传。进社区的,充分利用大数据、“互联网+”的优势,开展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且具有交互性的统计法治宣传,切实增强统计普法的实际效果。
(五)认真做好“我为统计普法建言献策”征集活动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工作部署,将在统计系统开展以“八五”普法规划起草、提高普法宣传针对性、长期性和实效性等为主要内容的意见征集活动。要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至少撰写一篇意见建议文章(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并于2020年12月14日前上报区局。
四、活动要求
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教育,是在全社会营造统计法治浓郁氛围,全面推进依法治统的有力举措,一定要高度重视,确保此次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宣传活动结束后,要对此次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于2020年12月31日前将总结材料(电子版)报区局依法行政办。
联系人:朱婷婷,联系电话:88258944。
杭州市拱墅区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