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K1493206-6/2020-1848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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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区府办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备注/文号 | 拱政发〔2020〕33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生成日期 | 2020-11-13 | 发布日期 | 2020-11-13 |
附件 |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部分副区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
发布日期: 2020-11-13 17:30:40 点击率: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鉴于工作需要,区政府决定,对部分副区长工作分工作如下调整:
赵 红 负责区政府常务工作。协助区长负责财政、国资、审计等方面工作。负责民生实事、建议提案办理、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企业服务、农业管理、应急管理、安全生产、行政审批、消防救援、人民武装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区府办、区发改经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行政审批办(区公共资源交易办公室)、拱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消防拱墅大队、区企服办。
联系区人大、区政协、区监察委员会、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委人才办、区各民主党派、拱墅区税务局,邮政、通信工作。
杨 辉 负责公安工作。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13日
区政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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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K1493206-6/2020-18486
文号
拱政发〔2020〕33号
公布日期
2020-11-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府办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鉴于工作需要,区政府决定,对部分副区长工作分工作如下调整:
赵 红 负责区政府常务工作。协助区长负责财政、国资、审计等方面工作。负责民生实事、建议提案办理、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企业服务、农业管理、应急管理、安全生产、行政审批、消防救援、人民武装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区府办、区发改经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行政审批办(区公共资源交易办公室)、拱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消防拱墅大队、区企服办。
联系区人大、区政协、区监察委员会、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委人才办、区各民主党派、拱墅区税务局,邮政、通信工作。
杨 辉 负责公安工作。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