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K1493206-6/2020-1848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府办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备注/文号 拱政发〔2020〕33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生成日期 2020-11-13 发布日期 2020-11-13
附件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部分副区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部分副区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11-13 17:30:40 点击率: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鉴于工作需要,区政府决定,对部分副区长工作分工作如下调整:

赵  红  负责区政府常务工作。协助区长负责财政、国资、审计等方面工作。负责民生实事、建议提案办理、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企业服务、农业管理、应急管理、安全生产、行政审批、消防救援、人民武装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区府办、区发改经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行政审批办(区公共资源交易办公室)、拱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消防拱墅大队、区企服办。

联系区人大、区政协、区监察委员会、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委人才办、区各民主党派、拱墅区税务局,邮政、通信工作。

杨  辉  负责公安工作。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13日

区级文件
区政府文件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部分副区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索引号

K1493206-6/2020-18486

文号

拱政发〔2020〕33号

公布日期

2020-11-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府办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鉴于工作需要,区政府决定,对部分副区长工作分工作如下调整:

赵  红  负责区政府常务工作。协助区长负责财政、国资、审计等方面工作。负责民生实事、建议提案办理、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企业服务、农业管理、应急管理、安全生产、行政审批、消防救援、人民武装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区府办、区发改经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行政审批办(区公共资源交易办公室)、拱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消防拱墅大队、区企服办。

联系区人大、区政协、区监察委员会、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委人才办、区各民主党派、拱墅区税务局,邮政、通信工作。

杨  辉  负责公安工作。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