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743485379C/2020-2237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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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生态环境拱墅分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备注/文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生成日期 | 2020-10-22 | 发布日期 | 2020-10-22 |
附件 |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拱墅分局关于2020年10月22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
发布日期: 2020-10-22 17:15:25 点击率:
2020年10月22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拱墅分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审批时间 | 原文链接 |
1 | 杭州君同护理院新建项目 | 2020-10-22 | 详见附件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56667107(综合受理(一区)) 传真:56667108
邮箱:gshbglk@126.com
通讯地址:杭州市拱墅区绍兴路555号,拱墅区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1楼综合受理(一区)
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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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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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43485379C/2020-22377
文号
公布日期
2020-10-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生态环境拱墅分局
2020年10月22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拱墅分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审批时间 | 原文链接 |
1 | 杭州君同护理院新建项目 | 2020-10-22 | 详见附件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56667107(综合受理(一区)) 传真:56667108
邮箱:gshbglk@126.com
通讯地址:杭州市拱墅区绍兴路555号,拱墅区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1楼综合受理(一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