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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拱墅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拱墅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0年1月20日拱墅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发布时间::2020-01-21 09:49:13 来源: 区人大办

杭州市拱墅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王美芳院长所作的拱墅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区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0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区人民法院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市区委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围绕区委“六五四”工作部署,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争当新时代司法排头兵,为我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