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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高效推进 全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向高质量深层次发展
发布时间::2020-01-19 14:47:23 来源: 区退役军人局

 

组织2019年度退役士兵返乡欢迎仪式和专场招聘活动

借助社会组织力量为高龄退役军人家庭清洁卫生

借助社会组织力量为高龄退役军人理发

组织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全区退役军人书画比赛

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一角

回顾2019

2019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退役军人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关于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一系列部署,按照“打基础、开好局、促稳定”的要求,围绕“全心全意为退役军人、军人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服务”的目标,在健全组织架构、加强业务培训、做好优抚安置、加强权益维护上下功夫,全力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圆满地完成了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

思想教育和党建引领得到加强

注重抓好党员思想教育。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指导落实组织生活,将退役军人党员纳入基层党组织,强化党员意识,切实增强退役军人的归属感。

积极宣扬优秀典型。联合区人武部、区委宣传部开展每月一星、军队为你骄傲、最美退役军人评比活动,3名同志被市局评为最美退役军人,表彰21名全区优秀退役军人。

大力弘扬优良传统。围绕感恩2019尊崇英烈主题开展“七个一”系列活动,走访慰问全区困难烈士遗属,感恩铭记烈士,传承光荣传统。

机构组建和服务网络建设基本完善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要求。按照省、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相关通知精神,对照“五有”“四化”“五过硬”要求,制定下发《全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指导意见》,明确工作目标、职能任务、功能区分、实施步骤,各级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均落实“七个一”。

组织借鉴学习。组织各街道、社区人员到平湖、余杭等省市试点单位参观,熟悉掌握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标准内容,学习先进单位的经验做法。

开展试点推进。组织召开现场推进会,进行示范推广,全面推进全区退役军人保障体系建设。全区共104个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全部完成建设,实现三级服务网络全覆盖。

重点工作任务扎实推进

抓好安置就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完成26名营以下军转干部和1名符合政府安排工作士官安置;组织退役士兵返乡欢迎仪式和专场招聘活动,30家企业单位提供300多个岗位,近1/4的参会退役军人与企业达成了就业意向。

稳妥推进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订下发实施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明确工作职责,进行政策宣传,开展底数摸排,积极稳妥组织实施。

做好信息采集工作。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开展并完成全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采集通过率100%,居全市第一。

抓好光荣牌悬挂。开展光荣牌上门悬挂大行动,组织入户悬挂,注重仪式形式,做到规范统一,增强荣誉感。

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有序展开

完善规章制度。明确各级退役军人服务机构工作职责、服务守则、工作制度,规范日常运行管理。

加强业务培训。采取以会代训、集中培训等形式,抓好街道、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整体素质提升,开展业务训练,提高工作质量效益。

落实双拥优抚,组织拥军慰问,春节、八一期间,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带队慰问部队、看望优抚对象,传递区委、区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抓好服务保障。认真做好部分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发放、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补助经费发放、优抚对象“三属”优待证和电子乘车卡办理,为122名高龄退役军人提供社会组织参与服务保障。

来访接待稳妥有序

耐心热情接待。对来电来访人员,认真梳理核实,一一进行回复,切实把退役军人服务工作落到实处。

开展法律援助。为退役军人、军人军属和优抚对象提供免费法律服务,引导他们正确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解决涉法涉诉问题。

化解遗留问题。依据政策规定,集中力量组织矛盾积案攻关,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维护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

展望2020

2020年,区退役军人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一系列论述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着力从健全组织运行、加强思想教育、优化安置就业、抓好服务保障、做好权益维护等方面下功夫,着力提升退役军人服务质量,不断增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获得感、幸福感和荣誉感,为高质量建设运河沿岸名区作出贡献。

健全组织运行

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打造行政机构、事业单位、社会力量“三驾马车”工作格局,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共同推进退役军人事务工作。

强化行政机构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区委退役军人领导小组牵头抓总作用,统筹协调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重大事项,扎实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

推进服务机构建设。按照省相关要求,推进退役军人服务机构从“五有”向“五好”转变,开展创建“枫桥式退役军人服务站”活动。

发挥社会组织功能。建立完善关爱退役军人协会,有重点地参与服务退役军人工作,不断提高服务保障质量水平。

建立考核考评机制。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将退役军人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内容。

加强思想教育

强化宣传引导。注重思想引导,弘扬优良传统,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最美退役军人选树活动,宣传先进典型,讲好身边故事,激励广大退役军人建功新时代。

推进拥军优属。加强双拥宣传教育,健全双拥工作机制,落实双拥工作内容,开展群众性双拥共建活动,营造爱国拥军、爱民奉献的氛围。

注重荣誉激励。 坚持开展“小仪式激发大荣誉”活动,组织开展送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走访慰问等工作;宣传英烈事迹和英雄故事,建立健全烈士祭扫礼仪规范,弘扬英烈精神。

夯实基层基础

进一步完善基本场所设施。按照有条件的专设或场地共享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内部设施设备,满足开展服务保障需要。

落实基本制度和规范。落实沟通交流、业务培训、疑难问题化解、网格化服务管理、台账管理、平台使用管理和信息更新、舆情信息上报、资源共享等制度,规范相应的工作内容。

提升队伍能力。加强队伍建设,通过专题培训、会议帮带、大项任务锻炼,努力在本系统打造一支思想好、政策通、业务强的工作队伍。

优化安置就业

探索接收安置“直通车”。按照上级部署,探索实行重点对象直接安置、专业人才对口安置、特殊人才选调安置、具备资格转任安置的办法,促进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创新就业创业“一站通”。为退役士兵提供政策宣传、职业咨询、岗位推介、职业培训、就业反馈“一站式”服务,最大限度地提升就业率。

做实军人退役“一件事”。依托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实行退役士兵“一件事”一站式办理,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

强化服务保障

积极落实优待抚恤。强化退役军人生活待遇政策落实,增强褒扬激励功能,推进由生活解困向褒扬、抚恤、优待相结合转变。突出烈士遗属、因战因公伤残、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老战士、劳模典型等为国家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的服务保障。

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引入社会力量参与退役军人服务保障,逐步形成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机制。

探索建立“互联网+”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模式。完善微信公众号,开展政策宣传、信息发布,提高服务保障的信息化水平。依托政务网系统,推进服务保障网上办、掌上办、一站办。

抓好权益维护

抓好来访接待。带着责任、带着感情做好退役军人来访工作,耐心做好解释引导。

规范来访接待流程。明确来访接待流程,建立来访登记,及时跟踪反馈,确保接访工作规范、有序、有效。落实首办责任制,推动来访事项依法、及时、就地解决。

开展法律援助。加强法制宣传,引导退役军人依法表达个人诉求,做好法律援助志愿服务,依法为退役军人提供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