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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9日
发布时间::2020-01-16 10:09:20 来源: 区人大办 区政协办

拱墅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9:00-12:00

第二次全体会议

1.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吴才敏作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2.区人民法院院长王美芳作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3.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罗有顺作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会议结束后分组审议

1.审议区人大常委会、区法院、区检察院工作报告;

2.酝酿讨论各项候选人建议名单(草案)。

(议案截止时间上午11:00)

▲13:30

财政经济委员会会议

▲14:00-17:00

分组审议

1.审议区人大常委会、区法院、区检察院工作报告;

2.讨论总监票人、副总监票人名单(草案),推选监票人;

3.酝酿讨论各项候选人建议名单(草案)。

▲17:00

主席团第五次会议

1.听取各代表团审议区人大常委会、区法院、区检察院工作报告的情况汇报;

2.通过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预算的审查报告(草案);

3.提出大会关于政府工作报告、计划、预算报告和区人大常委会、区法院、区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4.通过关于代表提出的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草案);

5.听取大会秘书处关于各代表团讨论总监票人、副总监票人名单(草案)的情况汇报,提请大会表决;决定监票人;

6.听取大会秘书处关于各代表团讨论各项候选人建议名单(草案)的情况汇报,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提请大会表决。


政协第五届拱墅区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8:00  大会提案统计截止

▲9:00—11:00

列席区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区人大常委会、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11:00—12:00  会后分组讨论

法检两院工作报告

人大会议结束后:提案委员会会议

▲1:00—1:45

区政协五届十九次常委会议

1.听取各组讨论情况汇报:区政协常委

会两个工作报告、政府工作报告

2.听取并审议提案委员会关于五届四次会议提案收集和初审情况的报告(草案)

3.审议通过大会决议(草案)

▲2:00—3:00

第三次全体会议(闭幕会)

1.听取政协第五届杭州市拱墅区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提案收集和初审情况的报告

2.通过大会决议

3.区委书记朱建明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