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743485379C/2019-2236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局拱墅分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备注/文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生成日期 2019-09-02 发布日期 2019-09-02
附件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拱墅区分局行政处罚决定(2019年1-8月)

发布日期: 2019-09-02 11:36:21 点击率: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拱墅区分局行政处罚决定(2019年1-8月)
编号企业名称处罚日期处罚文号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内容
1杭州众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019/7/29 杭环拱罚[2019]第1号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行政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2浙江诺义通汽车发展有限公司2019/7/29 杭环拱罚[2019]第2号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行政罚款人民币肆万捌仟柒佰五十元整
3杭州拱墅康久天颐护理院2019/1/18 杭环拱罚[2018]第26号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未经验收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1.行政罚款人民币贰拾万柒仟贰佰元整; 

 

2.责令限期三个月内完成验收。



 



环境保护
环境保护
执法监管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拱墅区分局行政处罚决定(2019年1-8月)

索引号

743485379C/2019-22367

文号

公布日期

2019-09-0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拱墅区分局行政处罚决定(2019年1-8月)
编号企业名称处罚日期处罚文号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内容
1杭州众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019/7/29 杭环拱罚[2019]第1号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行政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2浙江诺义通汽车发展有限公司2019/7/29 杭环拱罚[2019]第2号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行政罚款人民币肆万捌仟柒佰五十元整
3杭州拱墅康久天颐护理院2019/1/18 杭环拱罚[2018]第26号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未经验收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1.行政罚款人民币贰拾万柒仟贰佰元整; 

 

2.责令限期三个月内完成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