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9-08-15 15:27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政令(2010)275号)第10条规定,现将《拱墅区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工作实施方案(2019-2021)(征求意见稿)》向广大公众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从2019年8月15日至8月23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发至邮箱:54631869@qq.com,联系人:区住建局钱亮,联系电话:15990174702。
附件:拱墅区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工作实施方案(2019-2021)(征求意见稿)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15日
调查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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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政令(2010)275号)第10条规定,现将《拱墅区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工作实施方案(2019-2021)(征求意见稿)》向广大公众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从2019年8月15日至8月23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发至邮箱:54631869@qq.com,联系人:区住建局钱亮,联系电话:15990174702。
附件:拱墅区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工作实施方案(2019-2021)(征求意见稿)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