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9-04-18 15:14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政令(2010)275号)第10条规定,现将《拱墅区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向广大公众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从2019年4月18日至4月26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发至邮箱:2498126507@qq.com,联系人:区发改经信局奕琴,联系电话:0571-88259495。
附件:拱墅区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征求公告.doc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18日
调查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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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政令(2010)275号)第10条规定,现将《拱墅区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向广大公众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从2019年4月18日至4月26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发至邮箱:2498126507@qq.com,联系人:区发改经信局奕琴,联系电话:0571-88259495。
附件:拱墅区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征求公告.doc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