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K1493206-6/2019-0958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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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区府办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备注/文号 | 拱政办发〔2019〕15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生成日期 | 2019-12-31 | 发布日期 | 2019-12-31 |
登记号 | AGSD01-2019-0008 | 有效性 | 废止 |
附件 |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杭州市拱墅区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 ||
关联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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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9-12-31 16:35:15 点击率: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杭州市拱墅区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实施细则(试行)》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31日
杭州市拱墅区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实施细则(试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杭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的实施细则(试行)》(杭政办函〔2019〕48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存放管理,着力完善银行机构支持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评价激励机制,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统一采用综合评分法
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包括财政资金、社保基金)账户和定期存款招标的评标方法统一采用综合评分法,根据评分结果择优确定中标银行。评分指标应包括投标银行经营状况、投标利率水平、对地方经济贡献度和投标银行服务水平等方面指标。
二、统一指标权重和评分方法
为确保资金安全,鼓励银行提升服务水平,推动信贷资源向实体经济倾斜,设置统一的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指标权重和评分方法,招标单位应在此基础上设置具体指标、分值权重及评分方法。
三、统一指标数据来源
公款竞争性存放的部分指标数据由区财政局、区金融办统一向招标单位提供。其中投标银行经营状况指标数据来源于市金融办;民营企业贷款、小微企业贷款、制造业贷款指标数据由投标银行提供相关贷款数据,区财政局比对后会同区金融办根据评分规则评分;支持国有城建公司发展指标数据由投标银行提供对拱墅区国有城建公司的贷款信息,区财政局、区金融办根据评分规则评分。此外,参与投标的银行机构,如果存在因未履行有关职责影响了拱墅区上一年度的考评得分、区域形象,造成不良影响的,由区金融办、区财政局根据情节轻重,予以扣减相应的评标得分。
区财政局、区金融办将投标银行的上述各项指标得分情况,在杭州拱墅门户网站公示三个工作日后,提交招标单位评审委员会。
四、加强监管指导
区财政局、区金融办等监管部门以及区属行政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应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公款存放监督、检查,指导招标单位落实本实施细则各项要求。投标银行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向区财政局、区金融办提供相关数据,并对提供的相关信息及数据真实性负责,区财政局、区金融办要对中标银行提供的相关信息开展抽查,发现有虚报数据、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中标无效;情节严重的,根据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取消其一年至三年内参与拱墅区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的投标资格。
本实施细则自2020年1月31日起执行。
附件: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评分指标
附件
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评分指标
评分指标 | 分值 | 说 明 | |
投标银行经营状况 | 不良贷款率 | 3 | 对不良贷款率排名计算得分。第1名得满分,每递减一名扣减的分值为“该项分值/竞标银行数量”。 |
拨备覆盖率 | 3 | 对拨备覆盖率排名计算得分。第1名得满分,每递减一名扣减的分值为“该项分值/竞标银行数量”。 | |
人行综合评价 | 3 | 人行综合评价A级3分、B级2分、其他1分。 | |
投标利率水平 | 10 | 投标利率应符合国家利率政策规定和浙江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约定范围。达到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约定范围上限的为满分,得分=10*投标利率/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约定范围上限利率。 | |
对地方经济贡献度 | 民营企业贷款 | 10 | 对全区民营企业贷款额排名(3分)、全区民营企业贷款额占贷款总量比例排名(3分)、全区民营企业贷款增幅排名(4分)分别计算得分。第1名得满分,每递减一名扣减的分值为“该项分值/竞标银行数量”。 |
小微企业贷款 | 10 | 对全区小微企业贷款额排名(3分)、全区小微企业贷款额占贷款总量比例排名(3分)、全区小微企业贷款增幅排名(4分)分别计算得分。第1名得满分,每递减一名扣减的分值为“该项分值/竞标银行数量”。 | |
制造业贷款 | 10 | 对全区制造业贷款额排名(3分)、全区制造企业贷款额占贷款总量比例排名(3分)、全区制造业贷款增幅排名(4分)分别计算得分。第1名得满分,每递减一名扣减的分值为“该项分值/竞标银行数量”。 | |
支持国有城建公司发展 | 10 | 反映投标银行对拱墅区国有城建公司的支持力度,通过对上年年度末贷款总额进行赋分,50亿人民币(含)以上得满分,每递减5亿减1分(45-50亿得9分;40-45亿得8分……),0-10(含)亿得1分,贷款额为0不得分。 | |
支持重点事业 | 10 | 投标银行对拱墅区政府的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区级政策性担保公司运作等支持情况。提供完整、有效的证明材料(如协议书复印件等),由评标委员会通过投标银行的横向比较进行评分,最高可得满分。 | |
投标银行服务水平 | 投标银行的情况及服务水平 | 8 | 依据投标银行上年年度末对拱墅区行政事业单位(含社区)提供合作的情况、拱墅区行政事业单位(含社区)账户开立情况、投标银行或投标银行的杭州市分行在拱墅区范围内已建设营业网点数等进行评定,由评标委员会通过投标银行的横向比较进行评分,最高可得满分。 |
投标银行的履约等情况 | 8 | 投标银行的提供服务履约、相关业务收费优惠、及提供支付结算、对账、分账核算等情况,由评标委员会通过投标银行的横向比较进行评分,最高可得满分。 | |
其他 | 15 | 1.街道、指挥部结合自身实际和管理要求,制定“其他”项评分细则,报区财政局、区金融办审核备案。 2.区级资金由区财政局、区金融办牵头根据投标银行对拱墅区经济社会事业的贡献度、配合度、支持度以及对投标银行的满意度等进行评分,报区重要财政事项审核审批会议后明确得分。 | |
备注:1、民营企业贷款额、小微企业贷款额、制造业贷款额,指投标银行杭州市分行上年年度末对全区民营企业、全区小微企业、全区制造业发放的贷款余额,不包含已经偿还的贷款数据;占贷款总量比例,指上述指标占投标银行杭州市分行上年年度末的贷款总余额(不包含已经偿还的贷款数据)的比例。2、5000万(含)以上的公款存放招标, 原则上单个投标银行中标金额不得超过30%。 |
索引号
K1493206-6/2019-09589
文号
拱政办发〔2019〕15号
公布日期
2019-12-3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府办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杭州市拱墅区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实施细则(试行)》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31日
杭州市拱墅区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实施细则(试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杭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的实施细则(试行)》(杭政办函〔2019〕48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存放管理,着力完善银行机构支持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评价激励机制,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统一采用综合评分法
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包括财政资金、社保基金)账户和定期存款招标的评标方法统一采用综合评分法,根据评分结果择优确定中标银行。评分指标应包括投标银行经营状况、投标利率水平、对地方经济贡献度和投标银行服务水平等方面指标。
二、统一指标权重和评分方法
为确保资金安全,鼓励银行提升服务水平,推动信贷资源向实体经济倾斜,设置统一的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指标权重和评分方法,招标单位应在此基础上设置具体指标、分值权重及评分方法。
三、统一指标数据来源
公款竞争性存放的部分指标数据由区财政局、区金融办统一向招标单位提供。其中投标银行经营状况指标数据来源于市金融办;民营企业贷款、小微企业贷款、制造业贷款指标数据由投标银行提供相关贷款数据,区财政局比对后会同区金融办根据评分规则评分;支持国有城建公司发展指标数据由投标银行提供对拱墅区国有城建公司的贷款信息,区财政局、区金融办根据评分规则评分。此外,参与投标的银行机构,如果存在因未履行有关职责影响了拱墅区上一年度的考评得分、区域形象,造成不良影响的,由区金融办、区财政局根据情节轻重,予以扣减相应的评标得分。
区财政局、区金融办将投标银行的上述各项指标得分情况,在杭州拱墅门户网站公示三个工作日后,提交招标单位评审委员会。
四、加强监管指导
区财政局、区金融办等监管部门以及区属行政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应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公款存放监督、检查,指导招标单位落实本实施细则各项要求。投标银行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向区财政局、区金融办提供相关数据,并对提供的相关信息及数据真实性负责,区财政局、区金融办要对中标银行提供的相关信息开展抽查,发现有虚报数据、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中标无效;情节严重的,根据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取消其一年至三年内参与拱墅区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的投标资格。
本实施细则自2020年1月31日起执行。
附件: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评分指标
附件
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评分指标
评分指标 | 分值 | 说 明 | |
投标银行经营状况 | 不良贷款率 | 3 | 对不良贷款率排名计算得分。第1名得满分,每递减一名扣减的分值为“该项分值/竞标银行数量”。 |
拨备覆盖率 | 3 | 对拨备覆盖率排名计算得分。第1名得满分,每递减一名扣减的分值为“该项分值/竞标银行数量”。 | |
人行综合评价 | 3 | 人行综合评价A级3分、B级2分、其他1分。 | |
投标利率水平 | 10 | 投标利率应符合国家利率政策规定和浙江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约定范围。达到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约定范围上限的为满分,得分=10*投标利率/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约定范围上限利率。 | |
对地方经济贡献度 | 民营企业贷款 | 10 | 对全区民营企业贷款额排名(3分)、全区民营企业贷款额占贷款总量比例排名(3分)、全区民营企业贷款增幅排名(4分)分别计算得分。第1名得满分,每递减一名扣减的分值为“该项分值/竞标银行数量”。 |
小微企业贷款 | 10 | 对全区小微企业贷款额排名(3分)、全区小微企业贷款额占贷款总量比例排名(3分)、全区小微企业贷款增幅排名(4分)分别计算得分。第1名得满分,每递减一名扣减的分值为“该项分值/竞标银行数量”。 | |
制造业贷款 | 10 | 对全区制造业贷款额排名(3分)、全区制造企业贷款额占贷款总量比例排名(3分)、全区制造业贷款增幅排名(4分)分别计算得分。第1名得满分,每递减一名扣减的分值为“该项分值/竞标银行数量”。 | |
支持国有城建公司发展 | 10 | 反映投标银行对拱墅区国有城建公司的支持力度,通过对上年年度末贷款总额进行赋分,50亿人民币(含)以上得满分,每递减5亿减1分(45-50亿得9分;40-45亿得8分……),0-10(含)亿得1分,贷款额为0不得分。 | |
支持重点事业 | 10 | 投标银行对拱墅区政府的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区级政策性担保公司运作等支持情况。提供完整、有效的证明材料(如协议书复印件等),由评标委员会通过投标银行的横向比较进行评分,最高可得满分。 | |
投标银行服务水平 | 投标银行的情况及服务水平 | 8 | 依据投标银行上年年度末对拱墅区行政事业单位(含社区)提供合作的情况、拱墅区行政事业单位(含社区)账户开立情况、投标银行或投标银行的杭州市分行在拱墅区范围内已建设营业网点数等进行评定,由评标委员会通过投标银行的横向比较进行评分,最高可得满分。 |
投标银行的履约等情况 | 8 | 投标银行的提供服务履约、相关业务收费优惠、及提供支付结算、对账、分账核算等情况,由评标委员会通过投标银行的横向比较进行评分,最高可得满分。 | |
其他 | 15 | 1.街道、指挥部结合自身实际和管理要求,制定“其他”项评分细则,报区财政局、区金融办审核备案。 2.区级资金由区财政局、区金融办牵头根据投标银行对拱墅区经济社会事业的贡献度、配合度、支持度以及对投标银行的满意度等进行评分,报区重要财政事项审核审批会议后明确得分。 | |
备注:1、民营企业贷款额、小微企业贷款额、制造业贷款额,指投标银行杭州市分行上年年度末对全区民营企业、全区小微企业、全区制造业发放的贷款余额,不包含已经偿还的贷款数据;占贷款总量比例,指上述指标占投标银行杭州市分行上年年度末的贷款总余额(不包含已经偿还的贷款数据)的比例。2、5000万(含)以上的公款存放招标, 原则上单个投标银行中标金额不得超过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