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申请2019年度养老机构和养老服务人才市级补助资金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9-11-04 10:10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根据《杭州市民政局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养老机构市级财政资金补助工作的通知》(杭民发〔2014〕283号)和《杭州市市级养老服务资金补助实施办法(试行)》(杭民发〔2019〕4号)要求,拱墅区拟申请2019年度养老机构和养老服务人才市级补助资金,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资金清单详见附件)。

公示期限为2019年11月4日至2019年11月12日(共7天),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与拱墅区民政局联系,联系人:高雯;电话:87251791;地址:文一路28号拱墅区民政局204室。

 

杭州市拱墅区民政局

2019年11月4日

 

关于拟申请2019年度养老机构和养老服务人才市级补助资金的公示[20191112143145515].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