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250030-8/2019-136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教育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备注/文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生成日期 2019-11-20 发布日期 2019-11-20
内容概述 浙江省教育厅官网近日发布了《浙江省关于规范校外线上培训发展的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规范校外线上培训,建立校外线上培训备案审查制度。
附件
学科类线上培训每节课不得超过40分钟 及时公布培训机构黑白名单

发布日期: 2019-11-20 10:36:12 点击率:

浙江省教育厅官网近日发布了《浙江省关于规范校外线上培训发展的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规范校外线上培训,建立校外线上培训备案审查制度。

学科类线上培训 每节课不得超过40分钟

此次规范的主要是在浙江省经ICP(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涉及经营电信业务的),面向中小学生、利用互联网技术实施的学科类校外线上(网站为主要平台)培训活动的机构(以下简称“校外线上培训机构”),学科类指的是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科学、政治、道德与法制、历史、历史与社会、地理等。

文件对线上培训机构的具体的课程设置提出了要求:符合中小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认知能力,学科类课程培训内容不得超出相应的国家课程标准。线上培训应当根据学生年龄、年级合理设置课程培训时长,每节课持续时间不得超过40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直播培训时间不得与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面向小学1-2年级的培训不得留作业。面向境内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直播类培训活动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

培训人员

须持国家教师资格证

同时要求,线上校外培训机构具有完善的招聘、审查、管理培训人员的办法,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科学、政治、道德与法制、历史、历史与社会、地理等学科知识培训的人员应当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

公布线上校外培训机构 黑白名单

2020年2月底前,省教育厅会同有关部门对校外线上培训机构提交的材料及培训平台等信息进行审查核实,并分批进行公示。

浙江省校外线上培训备案管理实行动态监管机制。经省教育厅审查通过并列入全国白名单的校外线上培训平台,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列入灰名单并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列入黑名单。黑白名单由省教育厅通过全国校外线上培训管理服务平台对外公布,及时更新。

市民如有意见建议,可自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电子邮件:jytghc@zjedu.gov.cn;

传真:0571-88008918;

邮寄地址:杭州市文晖路321号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邮编:310014)。


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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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类线上培训每节课不得超过40分钟 及时公布培训机构黑白名单

索引号

00250030-8/2019-13629

文号

公布日期

2019-11-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教育局

浙江省教育厅官网近日发布了《浙江省关于规范校外线上培训发展的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规范校外线上培训,建立校外线上培训备案审查制度。

学科类线上培训 每节课不得超过40分钟

此次规范的主要是在浙江省经ICP(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涉及经营电信业务的),面向中小学生、利用互联网技术实施的学科类校外线上(网站为主要平台)培训活动的机构(以下简称“校外线上培训机构”),学科类指的是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科学、政治、道德与法制、历史、历史与社会、地理等。

文件对线上培训机构的具体的课程设置提出了要求:符合中小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认知能力,学科类课程培训内容不得超出相应的国家课程标准。线上培训应当根据学生年龄、年级合理设置课程培训时长,每节课持续时间不得超过40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直播培训时间不得与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面向小学1-2年级的培训不得留作业。面向境内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直播类培训活动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

培训人员

须持国家教师资格证

同时要求,线上校外培训机构具有完善的招聘、审查、管理培训人员的办法,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科学、政治、道德与法制、历史、历史与社会、地理等学科知识培训的人员应当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

公布线上校外培训机构 黑白名单

2020年2月底前,省教育厅会同有关部门对校外线上培训机构提交的材料及培训平台等信息进行审查核实,并分批进行公示。

浙江省校外线上培训备案管理实行动态监管机制。经省教育厅审查通过并列入全国白名单的校外线上培训平台,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列入灰名单并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列入黑名单。黑白名单由省教育厅通过全国校外线上培训管理服务平台对外公布,及时更新。

市民如有意见建议,可自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电子邮件:jytghc@zjedu.gov.cn;

传真:0571-88008918;

邮寄地址:杭州市文晖路321号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邮编:31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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