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拱墅区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的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的征求公告

发布日期:2019-10-09 12:19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政令(2010)275号)第10条规定,现将《杭州市拱墅区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的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向广大公众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从2019年10月9日至10月16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发至邮箱:497349322@qq.com联系人:区财政局何志立,联系电话:88355192。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0月9日

杭州市拱墅区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

存放的实施细则(试行)

为贯彻落实《杭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的实施细则(试行)》(杭政办函〔2019〕48号)、《关于印发拱墅区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拱政办发〔2015〕45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存放管理,着力完善银行机构支持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评价激励机制,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统一采用综合评分法

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包括财政资金、社保基金)账户和定期存款招标的评标方法统一采用综合评分法,根据评分结果择优确定中标银行。评分指标应包括投标银行经营状况、投标利率水平、服务水平和对地方经济贡献度等方面指标。

二、统一指标权重和评分方法

为确保资金安全,鼓励银行提升服务水平,推动信贷资源向实体经济倾斜,设置统一的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指标权重和评分方法,招标单位应在此基础上设置具体指标、分值权重及评分方法。

三、统一指标数据来源

公款竞争性存放的经营状况及部分经济贡献度指标数据由区财政局、区金融办向市金融办等部门获取后统一向招标单位提供。其中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人行综合评价来源自市金融办;民营企业贷款、小微企业贷款、制造业贷款以上年年度末的数据作为计算依据,招投标银行需提供近两年年度末的贷款额,及全区民营企业贷款额、全区小微企业贷款额、全区制造业贷款额明细统计表(包括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贷款额、注册地等准确信息),区财政局比对后会同区金融办评分;支持城市建设由投标银行提供贷款统计表,及贷款协议书复印件,由区财政局、区金融办根据评分规则给予相应分数。此外,参与招投标的银行机构,如果存在因未履行有关职责影响了拱墅区的考评得分、区域形象、造成不良影响的,由区金融办、区财政局根据情节轻重,予以扣减相应的招投标分数。

区财政局、区金融办将招投标银行的上述各项指标得分情况,在杭州拱墅门户网站公示三个工作日后,提交招标单位评审委员会。

四、加强监管指导

区财政局、区金融办等监管部门以及区属行政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应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公款存放监督、检查,指导招标单位落实本实施细则各项要求。招投标银行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向区财政局、区金融办提供相关数据,并对提供的相关信息及数据真实性负责,区财政局、区金融办要对中标银行提供的相关信息开展抽查,发现有虚报数据、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收回该银行的中标资格,并暂停以至取消其参与拱墅区行政事业单位的招投标活动。

本实施细则自2019年  月 日起执行。

附件: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评分指标

附件

区级行政事业单位

公款竞争性存放评分指标

评分指标

分值

说     明

投标银行经营状况

不良贷款率

3

对不良贷款率排名计算得分。第1名得满分,每递减一名扣减的分值为“该项分值/竞标银行数量”。

拨备覆盖率

3

对拨备覆盖率排名计算得分。第1名得满分,每递减一名扣减的分值为“该项分值/竞标银行数量”。

人行综合评价

3

人行综合评价A级3分、B级2分、其他1分。

投标利率水平

10

投标利率应符合国家利率政策规定和浙江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约定范围。达到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约定范围上限的为满分,得分=10*投标利率/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约定范围上限利率。

对地方经济贡献度

民营企业贷款

10

对全区民营企业贷款额排名(3分)、全区民营企业贷款额占贷款总量比例排名(3分)、全区民营企业贷款增幅排名(4分)分别计算得分。第1名得满分,每递减一名扣减的分值为“该项分值/竞标银行数量”。

小微企业贷款

10

对全区小微企业贷款额排名(3分)、全区小微企业贷款额占贷款总量比例排名(3分)、全区小微企业贷款增幅排名(4分)分别计算得分。第1名得满分,每递减一名扣减的分值为“该项分值/竞标银行数量”。

制造业贷款

10

对全区制造业贷款额排名(3分)、全区制造企业贷款额占贷款总量比例排名(3分)、全区制造业贷款增幅排名(4分)分别计算得分。第1名得满分,每递减一名扣减的分值为“该项分值/竞标银行数量”。

支持城市建设

10

反映投标银行对拱墅区城中村改造等的支持力度,通过对区属城建单位的贷款总额(含城建基金)进行赋分,50亿人民币(含)以上得满分,每递减5亿减1分(45-50亿得9分;40-45亿得8分……),0-10(含)亿得1分,贷款额为0不得分。

支持重点事业

10

投标银行对拱墅区政府的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区级政策性担保公司运作等支持情况。提供完整、有效的证明材料(如协议书复印件),由评标委员会通过投标银行的横向比较进行评分,最高可得满分。

投标行服务水平

投标银行的情况及服务水平

8

依据投标银行对拱墅区行政事业单位(含社区)提供合作的情况、拱墅区行政事业单位(含社区)账户开立情况、辖区内网点数等进行评定,由评标委员会通过投标银行的横向比较进行评分,最高可得满分。

投标银行的履约等情况

8

投标银行的提供服务履约、相关业务收费优惠、及提供支付结算、对账、分账核算等情况,由评标委员会通过投标银行的横向比较进行评分,最高可得满分。

其他

15

1.街道、指挥部结合自身实际和管理要求,制定“其他”项评分细则,报区财政局、区金融办审核备案。

2.区级资金由区财政局、区金融办牵头根据投标银行对拱墅区经济社会事业的贡献度、配合度、支持度以及对投标银行的满意度等进行评分,报区重要财政事项审核审批会议后明确得分。

备注:1、民营企业贷款额、小微企业贷款额、制造业贷款额,指投标银行杭州市分行相应的全区民营企业、全区小微企业、全区制造业发放贷款余额,不包含已经偿还的贷款数据;占贷款总量比例,指上述指标占投标银行杭州市分行贷款总量的比例。2、、5000万(含)以上的公款存放招标, 原则上单个投标银行中标金额不得超过30%。3、以上评分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若投标文件中为复印件的,均应在投标时准备原件备查,否则有权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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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政令(2010)275号)第10条规定,现将《杭州市拱墅区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的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向广大公众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从2019年10月9日至10月16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发至邮箱:497349322@qq.com联系人:区财政局何志立,联系电话:88355192。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0月9日

杭州市拱墅区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

存放的实施细则(试行)

为贯彻落实《杭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的实施细则(试行)》(杭政办函〔2019〕48号)、《关于印发拱墅区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拱政办发〔2015〕45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存放管理,着力完善银行机构支持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评价激励机制,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统一采用综合评分法

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包括财政资金、社保基金)账户和定期存款招标的评标方法统一采用综合评分法,根据评分结果择优确定中标银行。评分指标应包括投标银行经营状况、投标利率水平、服务水平和对地方经济贡献度等方面指标。

二、统一指标权重和评分方法

为确保资金安全,鼓励银行提升服务水平,推动信贷资源向实体经济倾斜,设置统一的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指标权重和评分方法,招标单位应在此基础上设置具体指标、分值权重及评分方法。

三、统一指标数据来源

公款竞争性存放的经营状况及部分经济贡献度指标数据由区财政局、区金融办向市金融办等部门获取后统一向招标单位提供。其中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人行综合评价来源自市金融办;民营企业贷款、小微企业贷款、制造业贷款以上年年度末的数据作为计算依据,招投标银行需提供近两年年度末的贷款额,及全区民营企业贷款额、全区小微企业贷款额、全区制造业贷款额明细统计表(包括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贷款额、注册地等准确信息),区财政局比对后会同区金融办评分;支持城市建设由投标银行提供贷款统计表,及贷款协议书复印件,由区财政局、区金融办根据评分规则给予相应分数。此外,参与招投标的银行机构,如果存在因未履行有关职责影响了拱墅区的考评得分、区域形象、造成不良影响的,由区金融办、区财政局根据情节轻重,予以扣减相应的招投标分数。

区财政局、区金融办将招投标银行的上述各项指标得分情况,在杭州拱墅门户网站公示三个工作日后,提交招标单位评审委员会。

四、加强监管指导

区财政局、区金融办等监管部门以及区属行政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应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公款存放监督、检查,指导招标单位落实本实施细则各项要求。招投标银行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向区财政局、区金融办提供相关数据,并对提供的相关信息及数据真实性负责,区财政局、区金融办要对中标银行提供的相关信息开展抽查,发现有虚报数据、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收回该银行的中标资格,并暂停以至取消其参与拱墅区行政事业单位的招投标活动。

本实施细则自2019年  月 日起执行。

附件: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评分指标

附件

区级行政事业单位

公款竞争性存放评分指标

评分指标

分值

说     明

投标银行经营状况

不良贷款率

3

对不良贷款率排名计算得分。第1名得满分,每递减一名扣减的分值为“该项分值/竞标银行数量”。

拨备覆盖率

3

对拨备覆盖率排名计算得分。第1名得满分,每递减一名扣减的分值为“该项分值/竞标银行数量”。

人行综合评价

3

人行综合评价A级3分、B级2分、其他1分。

投标利率水平

10

投标利率应符合国家利率政策规定和浙江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约定范围。达到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约定范围上限的为满分,得分=10*投标利率/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约定范围上限利率。

对地方经济贡献度

民营企业贷款

10

对全区民营企业贷款额排名(3分)、全区民营企业贷款额占贷款总量比例排名(3分)、全区民营企业贷款增幅排名(4分)分别计算得分。第1名得满分,每递减一名扣减的分值为“该项分值/竞标银行数量”。

小微企业贷款

10

对全区小微企业贷款额排名(3分)、全区小微企业贷款额占贷款总量比例排名(3分)、全区小微企业贷款增幅排名(4分)分别计算得分。第1名得满分,每递减一名扣减的分值为“该项分值/竞标银行数量”。

制造业贷款

10

对全区制造业贷款额排名(3分)、全区制造企业贷款额占贷款总量比例排名(3分)、全区制造业贷款增幅排名(4分)分别计算得分。第1名得满分,每递减一名扣减的分值为“该项分值/竞标银行数量”。

支持城市建设

10

反映投标银行对拱墅区城中村改造等的支持力度,通过对区属城建单位的贷款总额(含城建基金)进行赋分,50亿人民币(含)以上得满分,每递减5亿减1分(45-50亿得9分;40-45亿得8分……),0-10(含)亿得1分,贷款额为0不得分。

支持重点事业

10

投标银行对拱墅区政府的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区级政策性担保公司运作等支持情况。提供完整、有效的证明材料(如协议书复印件),由评标委员会通过投标银行的横向比较进行评分,最高可得满分。

投标行服务水平

投标银行的情况及服务水平

8

依据投标银行对拱墅区行政事业单位(含社区)提供合作的情况、拱墅区行政事业单位(含社区)账户开立情况、辖区内网点数等进行评定,由评标委员会通过投标银行的横向比较进行评分,最高可得满分。

投标银行的履约等情况

8

投标银行的提供服务履约、相关业务收费优惠、及提供支付结算、对账、分账核算等情况,由评标委员会通过投标银行的横向比较进行评分,最高可得满分。

其他

15

1.街道、指挥部结合自身实际和管理要求,制定“其他”项评分细则,报区财政局、区金融办审核备案。

2.区级资金由区财政局、区金融办牵头根据投标银行对拱墅区经济社会事业的贡献度、配合度、支持度以及对投标银行的满意度等进行评分,报区重要财政事项审核审批会议后明确得分。

备注:1、民营企业贷款额、小微企业贷款额、制造业贷款额,指投标银行杭州市分行相应的全区民营企业、全区小微企业、全区制造业发放贷款余额,不包含已经偿还的贷款数据;占贷款总量比例,指上述指标占投标银行杭州市分行贷款总量的比例。2、、5000万(含)以上的公款存放招标, 原则上单个投标银行中标金额不得超过30%。3、以上评分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若投标文件中为复印件的,均应在投标时准备原件备查,否则有权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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