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1-16 10:31:30 来源:区府办
1、突出政治思想引领。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牢固树立政府工作人员“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始终做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八八战略”再实践、改革开放再出发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认真贯彻上级党委政府和区委的各项决策部署,狠抓推进落实。
2、健全行政决策机制。严格施行政府工作规则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和行为。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制度,邀请“两代表一委员”、民营企业家等社会代表参与公共决策。完善政府财政、土地、项目、规划等重大事项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多部门协调会商。完善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体系。巩固全国基层政务公开“两化”试点成果,有序扩大政务公开领域范围,提高公众知晓率和参与度。
3、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认真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实施法治政府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培育“最佳实践”示范点6个。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70%以上,街道行政执法人员持证率不低于95%,推动行政机关积极参与公益诉讼。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主动接受区政协、各民主党派民主监督,自觉接受监察、司法、审计、舆论和社会监督。
4、提升机关工作绩效。聚焦“两强三提高”,全方位提高政府服务管理的质量效率,大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深入推行“321”工作机制,坚持“钱随事走”“实绩量化”,持续开展“清单式交办、项目化推进、节点式督查”,抓好“人、财、事”精细化管理。深入开展“干部素质提升”“干部作风建设”“基层组织固本强基” “新时代文明实践”四大专项行动,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导向,健全容错纠错机制,鼓励大胆创新。
5、推进清廉政府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坚持腐败行为“零容忍”,严厉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整治“四风”,特别是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进一步加大自律、自查、自纠力度。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强化审计监督,增强预算执行刚性,建设阳光清廉的政府治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