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四次会议

发布日期: 2018-09-03 09:00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8月31日,区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四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吴才敏,副主任卢建标、徐美娟、孙剑甫、丁智明、韩峻出席会议,副主任杨涤主持。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张德平,区法院、区检察院、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和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拱墅区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今年以来,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实施“四大战略”,着力抓好“六大专项行动”,发展质效明显提升,平台建设有力推进,创新动能逐步增强,民生保障全面加强,社会治理扎实推进,实现全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会议指出,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过程中还面临着金融备案整顿后的社会维稳工作压力剧增,中美贸易摩擦下的就业稳定变数不断增大,过度依赖房地产的经济结构尚未根本改变,地铁路网等城市基础设施配套不够完善,教育、医疗等公共配套设施离群众的要求仍有差距等困难和挑战。会议建议,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积极应对变化,高质量完成全年任务;要全面深化改革,激发实体经济发展活力;要加快城中村改造,完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要重视民生保障,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拱墅区2018年上半年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计划执行情况及新增2018年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计划(草案)的报告。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监管力度不断加强、举措不断完善,计划编制和管理工作进一步深化,2018年上半年计划执行情况总体运行良好。会议建议,区政府要提高项目可研报告的编制质量,尽量杜绝因前期工作不到位、报告编制不严密造成的投资计划大幅变更的情况。要加大对项目开工及建设进度的跟踪监督力度,确保投资计划按时序执行。会议原则同意将康桥单元FG09-R21-10地块安置房和康桥单元FG09-R21-11地块安置房等2个项目列入2018年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计划。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拱墅区上塘单元FG10-R21-02地块和大关单元GS0508-03地块安置房项目调增投资计划的报告和区政府关于祥符单元GS0906-R21/R22-03地块农转居公寓兼用服务设施等4个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报告。会议原则同意调增上塘单元FG10-R21-02地块和大关单元GS0508-03地块安置房项目调增投资计划。会议认为,祥符单元GS0906-R21/R22-03地块农转居公寓兼用服务设施等4个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具有可行性。会议建议区政府及其相关建设单位要进一步提高项目可研报告编制质量,加强项目概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拱墅区2017年决算草案和201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区政府关于2017年度杭州市拱墅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认为,2017年区政府及其财政等部门围绕全年目标任务,强化财政服务,保障改善民生,深化财政改革,为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充分保障,2017年财政决算总体情况较好。审计工作能够反映出预算项目执行不够规范、政府采购预算不够严肃、政府基金使用效率不够理想等五个方面20个问题,并提出了整改意见建议,客观务实、针对性较强,对审计报告予以肯定。会议指出,全区财政运行仍然存在财力水平偏低、刚性支出只增不减、财政收支平衡压力较大等问题。为此,会议建议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发挥财政调控功能,推动经济发展稳中有进;加强支出预算监管,确保资金规范高效使用;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全面加强绩效评估;重视审计作用发挥,查出问题切实整改。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杭州市拱墅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拱墅区2017年决算的决议。

会议听取了区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和3名执行法官履职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区政府提请的人事任免议案。

会议组织了向新任命干部颁发任命书和宪法宣誓仪式。

会前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和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车俊在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主任学习会上的讲话精神。


领导活动
区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四次会议
发布时间: 2018-09-03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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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1日,区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四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吴才敏,副主任卢建标、徐美娟、孙剑甫、丁智明、韩峻出席会议,副主任杨涤主持。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张德平,区法院、区检察院、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和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拱墅区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今年以来,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实施“四大战略”,着力抓好“六大专项行动”,发展质效明显提升,平台建设有力推进,创新动能逐步增强,民生保障全面加强,社会治理扎实推进,实现全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会议指出,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过程中还面临着金融备案整顿后的社会维稳工作压力剧增,中美贸易摩擦下的就业稳定变数不断增大,过度依赖房地产的经济结构尚未根本改变,地铁路网等城市基础设施配套不够完善,教育、医疗等公共配套设施离群众的要求仍有差距等困难和挑战。会议建议,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积极应对变化,高质量完成全年任务;要全面深化改革,激发实体经济发展活力;要加快城中村改造,完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要重视民生保障,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拱墅区2018年上半年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计划执行情况及新增2018年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计划(草案)的报告。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监管力度不断加强、举措不断完善,计划编制和管理工作进一步深化,2018年上半年计划执行情况总体运行良好。会议建议,区政府要提高项目可研报告的编制质量,尽量杜绝因前期工作不到位、报告编制不严密造成的投资计划大幅变更的情况。要加大对项目开工及建设进度的跟踪监督力度,确保投资计划按时序执行。会议原则同意将康桥单元FG09-R21-10地块安置房和康桥单元FG09-R21-11地块安置房等2个项目列入2018年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计划。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拱墅区上塘单元FG10-R21-02地块和大关单元GS0508-03地块安置房项目调增投资计划的报告和区政府关于祥符单元GS0906-R21/R22-03地块农转居公寓兼用服务设施等4个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报告。会议原则同意调增上塘单元FG10-R21-02地块和大关单元GS0508-03地块安置房项目调增投资计划。会议认为,祥符单元GS0906-R21/R22-03地块农转居公寓兼用服务设施等4个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具有可行性。会议建议区政府及其相关建设单位要进一步提高项目可研报告编制质量,加强项目概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拱墅区2017年决算草案和201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区政府关于2017年度杭州市拱墅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认为,2017年区政府及其财政等部门围绕全年目标任务,强化财政服务,保障改善民生,深化财政改革,为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充分保障,2017年财政决算总体情况较好。审计工作能够反映出预算项目执行不够规范、政府采购预算不够严肃、政府基金使用效率不够理想等五个方面20个问题,并提出了整改意见建议,客观务实、针对性较强,对审计报告予以肯定。会议指出,全区财政运行仍然存在财力水平偏低、刚性支出只增不减、财政收支平衡压力较大等问题。为此,会议建议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发挥财政调控功能,推动经济发展稳中有进;加强支出预算监管,确保资金规范高效使用;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全面加强绩效评估;重视审计作用发挥,查出问题切实整改。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杭州市拱墅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拱墅区2017年决算的决议。

会议听取了区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和3名执行法官履职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区政府提请的人事任免议案。

会议组织了向新任命干部颁发任命书和宪法宣誓仪式。

会前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和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车俊在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主任学习会上的讲话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