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K1493206-6/2018-0950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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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区府办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备注/文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生成日期 | 2018-07-10 | 发布日期 | 2018-07-10 |
附件 | |||
关联类型 |
发布日期: 2018-07-10 15:38:42 点击率:
一、基本情况
制定依据:为充分发挥品牌战略在促进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作用,引导产业集聚、加速创业创新、提升质量效益,加快形成一批贡献度大的企业群、产业群和品牌群,根据国务院《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制定。
制定背景:
一是因机构调整原品牌办设置调整。因工商、质监部门合并、农业品牌建设合理缺项,修改为依托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府办副主任、区市场监管局局长任副组长,市场监管、发改、财政、招商、商务、科技、统计、税务、环保、文广新局、各街道(园区)等部门为成员的拱墅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工作,下设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为企业品牌和标准化建设各司其职、形成合力,积极为企业开展品牌、标准化建设提供指导和协调,加大服务和督促力度,及时研究并共同解决品牌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通过强化领导、有序组织、各方联动,实现品牌建设在企业、产业、区域、城市等层次上的全面推进。
二是品字标品牌建设需要。“品字标”品牌是集质量、技术、服务、信誉为一体,市场与社会公认的区域综合品牌。“品字标”认证企业要求具有“品质卓越、自主创新、产业协同、社会责任”,目前品字标品牌建设仅在制造业领域,预估2019年将扩大至服务、农产、建造、生态等领域,相关认证细则已在征求意见。
三是省级著名商标市级著名商标停止认定及宣传。2017年11月30日,经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通过,决定废止《浙江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75号)并公告。2018年3月28日杭州市人民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决定废止《杭州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2018年4月11日以市政府令(第310号)形式公告废止决定。从规范性文件法制需要,我区原有品牌文件中涉及省著市著奖励政策需要取消。
二、政策措施
(一)框架及内容
《拱墅区深入推进品牌战略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具体包括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具体举措、工作要求、附则等内容。
(二)主要目标
(三)重要举措
三、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杭州市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解读人:朱幼群,联系电话:88310111。
索引号
K1493206-6/2018-09504
公布日期
2018-07-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府办
关联类型
一、基本情况
制定依据:为充分发挥品牌战略在促进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作用,引导产业集聚、加速创业创新、提升质量效益,加快形成一批贡献度大的企业群、产业群和品牌群,根据国务院《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制定。
制定背景:
一是因机构调整原品牌办设置调整。因工商、质监部门合并、农业品牌建设合理缺项,修改为依托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府办副主任、区市场监管局局长任副组长,市场监管、发改、财政、招商、商务、科技、统计、税务、环保、文广新局、各街道(园区)等部门为成员的拱墅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工作,下设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为企业品牌和标准化建设各司其职、形成合力,积极为企业开展品牌、标准化建设提供指导和协调,加大服务和督促力度,及时研究并共同解决品牌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通过强化领导、有序组织、各方联动,实现品牌建设在企业、产业、区域、城市等层次上的全面推进。
二是品字标品牌建设需要。“品字标”品牌是集质量、技术、服务、信誉为一体,市场与社会公认的区域综合品牌。“品字标”认证企业要求具有“品质卓越、自主创新、产业协同、社会责任”,目前品字标品牌建设仅在制造业领域,预估2019年将扩大至服务、农产、建造、生态等领域,相关认证细则已在征求意见。
三是省级著名商标市级著名商标停止认定及宣传。2017年11月30日,经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通过,决定废止《浙江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75号)并公告。2018年3月28日杭州市人民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决定废止《杭州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2018年4月11日以市政府令(第310号)形式公告废止决定。从规范性文件法制需要,我区原有品牌文件中涉及省著市著奖励政策需要取消。
二、政策措施
(一)框架及内容
《拱墅区深入推进品牌战略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具体包括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具体举措、工作要求、附则等内容。
(二)主要目标
(三)重要举措
三、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杭州市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解读人:朱幼群,联系电话:8831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