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墅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征求意见稿)的征求公告

发布日期:2018-05-11 09:37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政令(2010)275号)第10条规定,现将《拱墅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征求意见稿)向广大公众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从2018年5月11日至5月21日,如有异议,请将意见电子稿反馈至拱墅区科技局邮箱(hzgskj@126.com),或以书面形式邮寄至杭州市台州路1号拱墅区政府1516科技局科技发展科办公室,联系人:张韵,联系电话:88259536。

 

附件:拱墅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行动方案子(2018-2020年)》(征求意见稿)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11日


拱墅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行动方案

(2018-2020年)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和“产业立区”战略,以实施大城北开发战略为契机,以十大产业平台建设为依托,以新一轮产业扶持政策体系为重点,以全心服务企业发展为特色,不断提升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发展效益,推动全区国家重点扶持领域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国高企”)的培育和发展,形成支撑我区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企业群、品牌群和产业群,加快建成运河沿岸名区。根据杭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行动方案。

一、培育目标

数量倍增。我区“国高企”的数量到2020年达到227家,力争达到250家。我区杭州市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市高企”)和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每年新增80家以上,在2020年达到587家,力争达到600家。

结构优化。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率高于规上工业增加值5个百分点以上,到2020年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从2017年的68.3%增加到78.2%。

能力提升。重点推进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省级企业研发中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市级企业研发中心和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机构建设,每年平均新增10家以上,到2020年总数达到70家以上。企业研发能力明显提升,突破一批核心关键技术,开发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标志性产品,其中发明专利授权量年均增长15%,到2020年末达到415件。

二、重点工作

(一)建立健全梯队型科技企业培育库。

1.建立健全“国高企”培育库制度。按照“国高企”的认定条件,遴选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市场前景好的高成长型科技企业,从知识产权、研发占比和主营收入等指标去发掘基本符合条件的建立申报库;从企业所得税纳税额角度筛选有申报意愿且有望符合条件的建立储备库,重点关注杭州市高新技术企业。特别关注已上限(上规)信息经济和智能制造等“6+2”产业中基本(有望)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申报库或储备库,建立“国高企”培育认定统计监测制度,对入库企业进行主动服务和精准扶持。

2. 实施区快速成长科技型企业培育计划(旭日计划2.0)。以“旭日计划2.0”为重点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是“国高企”培育和“独角兽企业”培育的主要来源。做好“旭日计划2.0”企业的科学评审和定期监测,每年评审认定不少于35家,在无偿资助、研发投入补助、贴息信贷和融资服务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继续做好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工作,每年新增70家以上。

3.大力引进一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深入实施“运河英才”计划,每年评审落地项目不少于  个;依托杭州国际人才创新创业园,拓宽全球引才渠道,强化国际化引才力度,支持海外优秀科技人才携带高新技术项目来拱墅落地创办科技型企业;推进和知名风投机构的合作,鼓励风投机构将所投的优质企业(项目)落地到拱墅。

(二)全面支持企业创新驱动发展。

4.引导传统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实施规上工业研发投入出报“清零”行动,引导规上工业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和创建知识产权,为申报“国高企”打好基础;加大技术创新投入,推进传统制造业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发挥好“华为软件云创新中心”的作用,推动信息服务和软件业提高发展质量,争取每年有5家传统制造业或软件企业申报认定为“市高企”或“国高企”。

5.支持企业建设各类研发机构。支持企业建立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省级企业研发中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市级企业研发中心和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等省市各类研发机构,每年新增10家以上;实施上级重大科技专项资金配套计划,引导和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开展前沿核心关键技术攻关,夯实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6.支持企业发明专利创造。深入推进发明专利“五年倍增计划”,大力推动企业加快知识产权贯标,加大对企业发明专利申报受理的财政支持力度。本方案实施期间,在授权发明专利每件奖励1万元的基础上,对申报发明专利并进入实质审查阶段的企业,市本级财政给予2000元申报补助。对通过管理规范认证的企业给予5万元补助。

(三)强化创新创业平台建设。

7.加强产业平台精准招商能力。加快推进十大产业平台建设,重点提升北部软件园的产业集聚度和层次感,谋划智慧网谷的数字经济特色小镇建设,推进汽车互联网产业小镇和工业设计小镇的产业集聚化发展。实施重点产业平台高新技术产业精准招商计划,建立精准招商重点企业名录库和产业匹配度评估系统,培育具有拱墅特色的高新技术产业群和以“国高企”为主的科技型企业集群。

8.加强“众创空间—孵化器”创新载体建设。以“专业化、国际化、集聚化”为方向,以建立众创空间季度运行发展指数为抓手,推进我区众创空间提质增效,其中每年新增区级众创空间不少于5家;加强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管理和指导力度,建设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18家以上;建设科技创新特色楼宇3家以上,争创省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1家。依托众创空间和孵化器等创新载体,平均每年孵化培育科技型小微企业100家以上。

(四)构建优质创新创业生态体系。

9.加大科技金融服务。发挥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的作用,通过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加大对高新技术产业领域科技型初创期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风险池基金管理办法,做好区和街道两级风险池的有序衔接,推动科技型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贴息工作;推进产业平台基金和产业细分领域基金的建立,多方位和全过程帮助科技型企业解决融资问题。到2020年,区本级力争天使投资引导基金规模达  亿元,产业平台基金规模达   亿元,建立  个特定产业(行业)基金。

10.拓宽科技“创新券”使用范围。完善区科技“创新券”应用和推广管理办法,推进区内单位的科研设施和仪器设备等科技资源向区内企业开放的运行机制,逐步扩大在委托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方面的应用,将创新券的兑现补助比例提高到实际兑付总额的30%,降低科技型企业创新活动成本。

11.强化企业服务增强服务特色。加强企业服务工作的创新,推动企业服务实体化运作,成立“企业服务办”;开展服务专员“一企一员”精准服务,完善企业服务平台载体,深化“九个一”企业服务特色活动,努力营造“店小二”式企业服务氛围。

12.浓郁创新创业氛围。充分发挥浙江·杭州国际人才交流与项目合作大会拱墅分会、全球(杭州)社交电子商务大会、“旭日计划”总决赛等活动平台的聚才作用,引进一批具有影响的人才来拱墅创新创业;继续组织好“创新驱动转型升级发展论坛”、“运河金桥”和“今日头条商学院系列活动”等重点品牌活动;支持各众创空间和孵化器举办各种类型的创新创业活动,每年认定具有重大影响力的创新创业品牌活动5项。

三、保障措施

13.统一思想认识。相关部门和各街道要充分认识到培育“国高企”的重要性,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和统一思想,在区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和强化落实,要做好科技型企业情况摸底、建立健全属地申报库(储备库),特别是要以抓重点项目的方式来抓入库企业申报“国高企”的跟进服务工作。各重点产业平台要按照高新技术产业精准招商行动计划,做好招商谋划和重点设计,高质量完成招商指标。

14.强化考核监测。完善区对街道创新发展考核工作,将以“国高企”培育认定为导向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培育和梯队型科技企业培育库建设作为考核重要内容之一,实行定期检查和通报制度。相关部门、各街道和产业平台要形成合力,以“国高企”培育认定统计监测数据为依托,主动开展定期会商、动态监测和分析研判,提高培育工作和服务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15.做好综合保障。区科技局要牵头做好全区科技型企业的进一步摸底调查工作,做好对列入申报库(储备库)企业的辅导培训和区级认定推荐工作。区财政局要落实“国高企”培育申报补助、认定奖励等政策的资金保障。相关部门、各街道和产业平台要积极做好新一轮产业扶持政策和企业服务工作的宣传引导,使拱墅成为科技人才和企业家创新创业的向往之地和成就之区。

本行动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附件下载:拱墅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征求意见稿)的征求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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